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9日 03:07 中国证券报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审议本次年报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1,005,50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30,165,081.21元,未分配利润余额333,036,486.28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负责人马新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含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霞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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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华工科技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公司核心业务涵盖激光先进制造装备、光通信器件、激光全息防伪、传感器。公司致力于为智能制造提供关键产品和解决方案,依托几十年来积淀的激光技术、传感器技术,在机械制造、铁路机车、航空航天、汽车工业、船舶工业、消费电子、钢铁冶金、通信网络等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华工科技“隐形的力量”正在助力各行各业掀开转型升级新篇章,践行着“为制造的更高荣耀”的企业使命。

  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需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详见年报相应章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未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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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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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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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8年全球经济跌宕起伏,主要经济体增长放缓、通胀上升,与此同时,单边贸易主义抬头,使得中国经济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增多。在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华工科技保持战略定力,围绕“积极发展,有效管控”的经营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坚持增量发展,聚焦核心技术突破与产品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降成本、强内控,公司业绩稳健,经营质量改善。2018年合并收入52.33亿元,同比增长16.79%;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84亿元,同比下降12.51%;经营性净现金流4,685万元,连续6年保持经营性净流入。

  激光先进装备制造业务:营业收入17.78亿元,同比增长14.57%。

  公司智能装备事业群优化销售模式和产品结构,强化产品线管理;面向规模化生产和智能工厂,推出全新一代MARVEL系列万瓦超高速切割平台并实现批量销售;持续加快AUTOBOT汽车热成型件三维激光切割机、LT全自动激光切管机、全自动集成料库等系列产品改进和标准化,并批量进入行业大客户;聚焦汽车制造领域,白车身激光焊接装备及产线在国内市场份额继续稳居领先水平;焊接自动化产线中标国际知名汽车公司,顺利承接高端铝合金电池托盘激光焊接项目;加快三维五轴切割头、万瓦平面切割头、高功率焊接头、数控系统等核心单元技术自制进程,并持续进行激光切割、焊接工艺研究及储备。

  公司精密激光系统事业群深挖3C消费电子、PCB/FPC、家电等行业,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紧抓5G、新能源、面板、检测、汽车电子机会窗口快速布局,为业绩增长奠定基础。2018年在3C消费电子类业务“小年”的不利影响下, 国际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同比降幅较大,但市场份额略有提升。公司加大国内3C市场投入,紧抓大客户战略,成功进入华为、OPPO、VIVO、小米等知名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商的供应链体系,国内3C电子业务销售规模实现大幅增长。产品从单机工作站向“激光+自动化”转型,取得了显著成果;首条新能源动力电池自动化产线顺利交付。

  在核心光源领域,进一步优化纳秒激光器产品结构,产品毛利率大幅提升;皮秒激光器实现标准化批量生产;自主研发制造的超快激光核心种子源实现内部配套和出口,并在消费电子及显示面板行业实现批量应用;飞秒激光器小批量产,在医疗行业实现应用。

  光通信业务:营业收入21.7亿元,同比增长22.09%。

  报告期内在光器件行业市场产能大于订单需求的背景下,公司通过精益生产、物料降成本等一系列措施,在客户端实现了大份额交付,产能水平快速提升。

  有源光模块业务启动全球化网络营销布局,在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下,抢抓数据中心客户导入新供应商的机会,并进一步扩大存量客户交付份额。2018年加速推进100G光模块、PON产品和5G前传的25G系列等新产品的导入。其中无线网业务增速显著,光模块产品成功获得5G光模块国内首单。无线产品全球市场份额再提升十个百分点,行业优势进一步扩大。数据中心业务持续加大研发投入,400G QSPF-DD SR8/FR4/DR4/AOC成功实现初版样品;在接入网业务领域,公司成立成都研发子公司,实现10G PON全系列产品开发及量产,销售规模大幅增长。智能终端业务继续保持ONT产品出货量全球领先的位置,完成自研ONT、AP、机顶盒产品硬件、软件开发工作,实现自研能力建设。ONT产品总交付量较上年度有明显提升。但受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的影响,致使智能终端产品整体毛利水平较上年同期下降,并致公司光通信业务毛利率整体下降。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6,309万元,变更用于“应用于5G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

  激光全息防伪与材料业务:营业收入3.29亿元,同比增长19.33%。

  公司持续加大烟草、全息定位转移纸、全息转印花纸业务市场开拓,向非烟市场转型,新产品贡献率大幅提升,利润增速显著。非烟领域业务销售实现快速增长,其中水转印实现规模突破,成功抢占国内名酒市场先机,增长显著,支撑公司业务向非烟转型。定位转移纸形成销售上量,逐步成为公司新的战略产品。公司面对行业结构深度调整和客户需要日益多样化、精致化、个性化等行业发展新动态,依托核心技术和创新资源,持续实施技术创新和管理变革,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两大战略产品全息定位转移纸、全息水转印花纸推向市场,率先开发出大幅面微缩加密技术,猫眼透镜、水晶浮雕、铂金浮雕等全新产品,为公司在非烟市场,包括酒、药品、日化、3C包装等带来可观的新市场应用。

  传感器业务:营业收入8.59亿元,同比增长7.22%。

  家电行业受国内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不利影响,整体不容乐观,公司白色家电业务整体降幅达30%。厨卫等小家电高附加值产品逐步上量提升,厨卫市场再获五家供应商资格,通过多家国际大客户审核。同时通过优质产品升级换代,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弥补了白电业务缺口,家电市场整体业务较去年基本持平。在汽车电子行业,传统汽车电子业务下滑,新能源汽车业务增速显著;战略市场开发卓有成效,在汽车市场再获七家汽车主机厂、四家汽车配套厂供应商资格,其中新能源汽车客户占比达到80%以上,新能源汽车销售逐步实现规模化。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大变化。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未发生调整。

  4、公司不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不存在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公司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

  (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

  (8)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于“管理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更变经公司 2019年3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相比,本期新设立子公司5家,吸收合并子公司1家,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1月,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和武汉芥子网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武汉睿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22.86万元,其中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80万元,持股62.69%;武汉芥子网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642.86万元,持股37.31%。

  2、2018年2月,武汉睿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武汉须弥网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以0元购买湖北凝一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加注册资本至1,602.86万元,其中武汉睿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占比73.8%;武汉须弥网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比26.2%。

  2018年3月15日湖北凝一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武汉华工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5月武汉睿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华工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增资540万元,武汉华工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142.86万元,其中武汉睿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722.86万元,占比80.4%;武汉须弥网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420万元,占比19.6%。

  3、2018年3月,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江苏蓝天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7,000万元,持股70%;宿迁市宿城区招商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30%。公司注册地为江苏宿迁,工商注册日期为2018年3月16日。

  2018年10月08日江苏蓝天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华工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2018年3月,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ZHENLIN LIU、武汉华快激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武汉华锐超快光纤激光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800万,占注册资本的60%;ZHENLIN LIU认缴出资700万,占注册资本的23.33%;武汉华快激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认缴出资500万,占注册资本的16.67%。工商注册日期为2018年3月7日。

  5、2018年9月,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在美国出资210,508.69美元(约为人民币1,453,500.63元)设立全资子公司HGGENUINE UAS CO.,LTD。工商注册日期为2018年9月15日。

  6、2018年10月,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与宁波市江北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浙江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80%;宁波市江北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20%。工商注册日期为2018年10月16日。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马新强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13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时听取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经营工作总结及2019年经营工作重点》。

  三、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15。

  四、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管2018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新强、朱松青、王晓北、常学武、刘含树、熊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6。

  十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7。

  十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18。

  十三、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9。

  十四、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20。

  十五、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21。

  十六、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3,609,488.2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2,287,615.63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228,761.56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310,307,794.63元,减去本年实施的2017年度对股东利润分配30,165,081.21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3,201,567.49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1,005,50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30,165,081.21元,未分配利润余额333,036,486.28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

  十八、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九、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十、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22。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2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2018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华工科技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19年4月28日15:00至2019年4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

  8、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3日,于2019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本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8、《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0、《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6、11、12、13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其他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6项议案为公司在2019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出;其余议案由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出。

  三、提案编码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9年4月28日9:00-17:00、4月29日9:00-14:0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姚永川,传真电话:027-87180139,邮编:43022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8

  2、投票简称:“华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至提案1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 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人(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14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下午4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长李士训先生主持,经各位监事审议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15。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法人治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关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6。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7。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原则要求,未发现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18。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3,609,488.2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2,287,615.63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228,761.56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310,307,794.63元,减去本年实施的2017年度对股东利润分配30,165,081.21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3,201,567.49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1,005,50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30,165,081.21元,未分配利润余额333,036,486.28元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9。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16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对于每年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联营企业以及实际控制人华中科技大学、控股股东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产业集团”)及其控制下的公司之间因产品销售、委托研发、房屋租赁并形成日常性的关联交易。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9,607.2万元。经预计,公司 2019年全年可能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20,811万元。

  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6名关联董事马新强先生、朱松青先生、王晓北先生、常学武先生、刘含树先生、熊文先生回避了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公司核查,关联交易主体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公司 2018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关于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武汉华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创新企业基地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常学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绿化服务;酒店管理、室内装饰装修;日用化学品、酒店用品、办公用品、绿化设备的批发兼零售;受委托代收本园区企业水电费;水电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会务服务。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1,196.27万元,净资产671.30万元,营业收入2,229.95万元,净利润113.69万元。

  2、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钢高新技术产业园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2年6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宋世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激光加工技术及光、机、电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及技术服务;仪器仪表、五金机电的收批发及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8,714.90万元,净资产7,037.58万元,营业收入2,378.49万元,净利润-1,123.40万元。

  3、宝鸡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书香路南段95号(高端装备产业园)

  注册资本:4,4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邓家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的开发、研究、技术服务;激光仪器(医疗器械除外)、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汽车配件销售;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自营和代理负责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4,278.32万元,净资产4,410.37万元,营业收入337.50万元,净利润1.84万元。

  4、武汉东湖华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内1幢2楼A区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2日

  法定代表人:代婷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525.34万元,净资产408.80万元,营业收入362.78万元,净利润86.42万元。

  5、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大学科技园

  注册资本:43,005.6万元

  成立时间:1999年8月6日

  法定代表人:张新访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计算机网络、通信、电子、自动化控制系统、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电子标签、智能卡、磁条卡、刮刮卡及其相关设备等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不含金融储值类业务,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经营的项目);承接社会公共安全工程;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上产品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防伪票证的开发、生产、销售;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的开发、生产、销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224,982.33万元,净资产126,849.9万元,营业收入162,441.05万元,净利润7,608.97万元。

  6、武汉云岭光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产业园正源光子产业园内2幢1层1-5号

  注册资本:23,775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熊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半导体激光器和探测器及其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14,556.90万元,净资产12,795.49万元,营业收入2,709.89万元,净利润-2,388.92万元。

  7、武汉纳多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正源光子产业园1层1-2室02

  注册资本:2,308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13日

  法定代表人:熊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光器件、光模块、网络设备、软件以及通信产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批发零售。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1,445.52万元,净资产1,305.89万元,营业收入514.50万元,净利润-202.14万元。

  8、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又称“武汉协和医院”),始建于1866年,系国家卫计委直属(管)大型综合性医院。建院150年来,医院以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特色专科突出、多学科综合优势强大享誉海内外,系国家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百佳医院,为湖北省急救中心、湖北省远程医学中心、湖北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中心挂靠单位,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文明单位”等国家级荣誉。2015年,医院再度通过国家三甲医院复审。

  9、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同济医院1900年由德国医师埃里希.宝隆创建于上海。1955年迁至武汉。经过11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如今已成为学科门类齐全、英才名医荟萃、师资力量雄厚、医疗技术精湛、诊疗设备先进、科研实力强大、管理方法科学的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创新型现代化医院,其综合实力居国内医院前列。

  10、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1、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洪山区珞瑜路243号华工理工大学科技大厦10楼

  注册资本:20,410万元

  成立时间:1992年7月21日

  法定代表人:童俊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经营管理学校的经营性资产和学校对外投资的股权;光电子、移动通信、激光、半导体、消费电子、软件信息、数控机床、能源环保、材料工程、机械设备、生物医药、精细化工、出版印刷产业领域的技术开发、研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设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1,558,645.59万元,净资产956,516.08万元,营业收入946,485.07万元,净利润43,830.61万元。

  三、 关联关系介绍

  1、武汉华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所控制。公司董事常学武先生亦为华科物业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预计2019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60万元。

  2、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企业。预计2019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511万元。

  3、宝鸡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之规定。预计2019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350万元。

  5、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马新强、董事常学武先生亦为产业集团董事,董事朱松青亦为产业集团董事、总经理,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之规定。预计2019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8万元。

  6、武汉东湖华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预计2019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80万元。

  7、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所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预计2019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800万元。

  8、武汉云岭光电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熊文先生亦为武汉云岭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预计2019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5607万元。

  9、武汉纳多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属于华工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熊文先生亦为武汉纳多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预计2019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300万元。

  10、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华中科技大学所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预计2019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500万元。

  1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华中科技大学所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预计2019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00万元。

  12、华中科技大学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之规定。预计2019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85万元。

  四、 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核查,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公司预计2019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同类业务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小,且上述关联方均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五、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价格。

  2.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之签订协议,其结算方式为按协议规定进行结算。

  六、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销售货物等,这些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公司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可保证生产所需货物供应的稳定性和充足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七、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先生、金明伟先生、乐瑞女士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保证了其生产的稳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对于2018年度实际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额与预计数存在一定的差异,是因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采购计划的调整导致的,但日常关联交易总体占比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行为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 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发生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17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于2018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的清查,对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清查结果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660.45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54.04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3.94%。

  公司于2018年末对有关应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进行清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减值测试结果确定可收回金额,以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1)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0,567,536.22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221,732,421.66元。

  (2)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存货主要系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过清查和减值测试,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存在跌价。本期期末应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8,416,564.12元,其中年初原材料跌价准备余额1,628,678.65元,2018年因出售原材料转销569,908.22元,本期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7,357,793.69元。本期期末应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27,838,952.81元,其中年初库存商品跌价准备余额25,548,267.73元,2018年因出售商品转销5,558,444.43元,本期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7,849,129.51元。

  (3)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经过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无形资产中非专利技术存在减值。本期期末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679,464.16元,其中年初非专利技术减值准备余额5,849,464.16元,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830,000.00元。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660.45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54.04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3.94%。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660.45万元。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18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编制本专项报告,本公司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9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164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向6名特定投资者(13个产品)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4,386,075.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80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1,807,299,985.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2,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785,299,985.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09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0,204,985.00元(下称“募集资金”),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14,386,075.00元,由于发行费用中有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448,773.60元,实际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667,267,683.60元。截至2017年11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01015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3,404,150.00元,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423,404,150.00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1:2017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注2:2018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注3: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并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使用募集资金1,458.40万元(其中: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01.63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6.77万元)购置土地面积 105.39亩编号孝国土开P(2016)10号地块终止原计划建设内容,公司将作其他安排,募投项目实施单位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退还土地购置款后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1,40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6,309万元,申请变更新募投“5G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公司在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中国银行武汉自贸区支行、招商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兴业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 年12月12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募投项目全部由子公司实施,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公司在2017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建设。2017 年12月14日,公司已将存放在上述四家商业银行的募集资金按规定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并2017年12月15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于2017年12 月12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18年1月3日,公司及实施主体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四家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在2017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案中的建设方案及生产检测装备购置明细的变更,本次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主体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投入总金额变更,项目可行性分析中仅对变更部分进行了调整,原募投项目预计效益分析不变。

  公司在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申请结题;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 46,309 万元,变更用于“应用于5G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同意将“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募集资金46,309万元,占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26.01%。此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2017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861.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17)011411号”《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1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18,861.16万元。

  由于“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申请结题,原使用募集资金1,458.40万元(其中: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01.63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6.77万元)购置土地面积 105.39亩编号孝国土开 P(2016)10 号地块终止原计划建设内容,公司将作其他安排,募投项目实施单位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减少以前年度投入置换募投项目资金1,401.63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用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7,459.53万元。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7.2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9年2月12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2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2019年2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6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尚不存在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1,243,404,150.00元,其中:72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另1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用于购买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剩余其他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423,404,150.00元,存储于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80,204,985.00元的69.8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是因为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按建设进度计划尚未投入完毕所致。剩余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将根据建设计划继续投入募投项目,不足部分将利用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人民币55,914.86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与发行公司股票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具体情况见“附表2018年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变更

  A、变更的原因

  1、原项目建设规划改扩建方案实施对现有生产交付将产生较大影响。

  目前激光行业市场井喷,原有生产场地已超负荷运转,产能严重不足为顺利保障合同交付,公司已在周边租赁多处厂房实施生产,其中3D激光加工装备项目在周边租赁厂房4000㎡,量测自动化项目租赁厂房4000㎡,印制电路板激光加工装备项目租赁厂房2000㎡。若按照原项目实施方案对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将对公司生产交付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结合公司中长期规划实施,拟利用公司已取得的地块,将建设方案变更为新建厂房。

  2、新址结合上下游产业链更加紧密。

  新址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东,集聚了华星光电、武汉天马、长江存储、三江航天等精密电子、OLED和航空航天优势企业,具备激光产业聚合的区位优势,可为公司建立上下游产业链提供支撑,将对公司激光产业整体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3、“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大型激光增材制造产线并入新址建设利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大型激光增材制造产线则面向重型机械行业,航空航天行业,汽车行业等,所属领域对于工程化应用的激光3D打印软件及控制技术、3D打印智能装备有巨大需求,公司为生产增材制造相结合的多制造手段的复合加工设备进行整体规划。同时,为契合公司布局制造行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生产基地同址,便于公司大功率、中小功率核心单元技术和关键工艺能力研发与突破,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需求。

  B、具体变更的内容

  鉴于原项目建设规划改扩建方案实施对现有生产交付将产生较大影响,处于对激光产业的生产管理需求,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在新取得的土地(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69026号,面积62,695.01平方米)上进行激光项目施工,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具体情况如下:

  

  ■

  1、实施地点变更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为35,349万元人民币,项目实施主体为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园3路3号,拟将实施地点变更为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以南,未来2路以西的新址。“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湖北省鄂州市创业大道华工科技智能装备产业园,拟将项目中“大型激光增材制造”子项目(用于建设3D制造工艺中心与大型激光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也并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2路新址建设。

  2、建设方案变更情况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原实施方案为在原址改建14,800㎡,新建29,400㎡,“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的“大型激光增材制造”子项目原实施方案为在原址改建28,412㎡。实施地址变更后,承担主体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于新址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总面积79,604.78㎡,具体如下:

  

  ■

  3、生产及检测装备购置变更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原购置生产及检测装备预计金额为9,012万元,“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原购置生产及检测装备预计金额为8,700万元。项目为契合生产建设、满足市场需求,改进项目生产和工艺制程,在原计划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所需购置的生产及检测装备的品类、单价和数量,以便确保产能提升和设备生产顺利实施。

  4、变更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

  激光产业募投项目的重新选址开展规划,有利于扩大生产能力、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和深化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公司对实施地点变更,对建设方案和设备采购进行微调,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和产品结构不变,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变更

  A、变更的原因

  1、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立项备案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项目实施主体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拟投入金额 60,427 万元,从2016年开始征地、规划、设计、环评等工作,建设期2年,投产期2年,2020年达产,形成年产2,900 万台智能终端产品能力。项目达产后实现年均新增销售收入179,198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13,931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2.92%,投资回收期为7.41 年(含建设期)。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11,409万元,目前利用孝感政府提供的租赁场地,已使智能终端产品的产能从2016年815万台、2017年1,204 万台,提升到2018 年上半年902万台;销售收入从 2016 年3.7 亿元、2017年8亿元,增长到2018 年上半年5.63亿元。

  2、终止项目投入,申请结题的具体原因

  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规划于2015年,当时光猫、路由器等智能终端市场发展迅猛,利润空间较好,为快速占领海量市场,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决定设立“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利用募集资金迅速扩大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但 2017年下半年起,全行业受电阻电容、存储芯片价格大幅上涨,阻容价格 2017 年中较年初涨幅高达300%—500%,对单台产品材料成本影响达20%以上,导致智能终端产品毛利空间被严重挤压,为缓解经营压力,部分智能终端产品上市被迫放缓。

  目前项目实施主体华工正源已经成为智能终端产品全球出货量前三的企业,因品质优良市场反映良好,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但智能终端产品项目仍面临着盈利能力较低的困难,难以达到募投项目测算的效益指标要求。若仍按原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可以满足销售收入及产能的指标要求,但无法达成利润目标。

  综上所述,为促使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兑现募投项目效益承诺,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审慎讨论,对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终止项目投入,申请结题。

  B、具体变更的内容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并申请结题,并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 46,309 万元,变更用于“应用于 5G 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该议案已于 2018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如下:

  ■

  (三)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建设期变更

  A、变更的原因

  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延期,主要原因在于投资项目的建设工程体量大、单体建筑面积大,结构及功能复杂;同时,建设工程初步方案设计及规划许可审批周期长、勘察与设计阶段招投标过程复杂、设计阶段采用新设备及新工艺较多,都对预定投资计划造成一定影响。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结合目前实施进度、建设工程各阶段实际工期、验收与投产审批,经过谨慎的研究与论证,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日期进行调整。

  B、具体变更的内容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对“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予以延期调整,募投项目竣工时间从原计划 2018年8月25日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文件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8年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1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 理财产品品种

  投资对象是全国性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 投资额度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由华工科技财务部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合理预算、测试和安排,起草具体理财方案,呈报华工科技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之后,由华工科技财务部执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资金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 投资期限、协议签署情况及授权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公司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并授权华工科技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前述业务。

  五、 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3、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内负责审批。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审计部对投资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5、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资源、优化成本、提高收益、安全高效”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2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2017年陆续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3月27日,华工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了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将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原“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科目改为“持有待售资产”,原“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科目改为“持有待售负债”;

  (4)将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5)将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6)将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7)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8)将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9)将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10)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1)新增“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

  (12)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该项目应根据“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13)将“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实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财务报表格式将做以下调整:

  (1)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

  同时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2)新增 “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以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项目。

  同时删除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以及“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2.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将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并根据历史经验、前瞻性预计测算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8年度当期及前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将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公司将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2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贯性,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其2019年度审计费用。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15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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