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回收自说自唱的"霸王条款":"天价"价差 拒绝退货

爱回收自说自唱的"霸王条款":"天价"价差 拒绝退货
2019年03月27日 18:02 新浪财经综合

  原标题:爱回收自说自唱的“霸王条款”  

  来源:北京商报

  将“解决回收商品估计难”作为宣传口号或服务理念的回收平台,或许只是一个“一纸空文”的承若。近日,多位消费者向北京商报记者爆料称,回收平台爱回收对回收商品的估计过低,实际估计可低于预估价15倍。此外,爱回收“订单列表”页面呈现的信息存在误导用户完成交易的情况,且没有为用户提供如何结束交易的明确指示。回收平台为出售闲置商品的卖家提供验机服务,这项用来解决回收商品估价难题的服务,却成为平台与用户出现交易纠纷的起源。在回收交易中,用户成为卖家时如何保障权益仍是一件难事。

  “天价”价差  实际估价大幅缩水

  同一商品的估价在爱回收回产生惊人的价差。近日,河北秦皇岛的用户朱女士向北京商报记者投诉称,自己在爱回收出售的富士单反相机,最后的实际估计近有20元,而平台在上门回收前给出的预估价为300多元,280多元的“天价”价差让人难以信服。

  朱女士表示,按照手中富士单反相机的情况在爱回收填写商品信息后,平台给出了300多元的预估价格,因为觉得价格合适,便选择邮寄到爱回收进行实物验货。据了解,朱女士的相机在填写信息的当日17点左右寄给爱回收,爱回收在第二天16点左右给出实物检验报告。朱女士表示,爱回收给出的最终回收价格为20元,与预估价300多元相差15倍。

  同时,朱女士认为爱回收鉴定过程过于草率是导致回收价过低的主要原因。根据朱女士提交的商品描述为“机身完美、无进水、镜头没有明显划痕或碎裂”。爱回收给出的鉴定报告显示:“机身或镜头进水、镜头明显划痕或碎裂”。 处于对鉴定结果的质疑,朱女士拨打了爱回收的投诉电话,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质检时发现相机一枚螺丝钉生锈,判定相机有过进水情况。对此,朱女士表示,相机从未进水,“仅以螺丝钉生锈来判定相机进水,显得太草率了”。

  实际上,朱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用户在爱回收预先估价、实际估价相差的数倍的情况发时有发生。有用户在社交平台发帖称,一部三星手机除了边框有磕碰,其他一切功能正常,用户自己提交信息时,爱回收给出的预估价为450元,但平台回收后给出的实际回收价是285元。

  此外,爱回收对于预估价和实际估计存在巨大差异的投诉,平台并未积极处理。根据黑猫投诉平台显示,有9条投诉爱回收的投诉信息。其中,多数投诉内容为“压价”、“不退还手机”等内容。新浪黑猫相关负责人表示,用户在黑猫平台投诉后,平台会将投诉内容私信至平台或品牌的官方微博。截至发稿前,黑猫平台关于的爱回收的投诉,平台并未给予处理。此外,北京商报记者就此事与爱回收进行了采访,但截至发稿前,爱回收并未给出回复。

  拒绝退货   选项误导用户

  从用户对爱回收的投诉内容来看,除了平台对回收商品压价以外,递交商品时的“订单列表”存在误导成交的行为。根据爱回收的订单列表显示,页面呈现了商品、质检金额和确认成交的选项。朱女士给出的订单页面显示,“质检金额:¥20”、“验货失败”。 这样的提示在朱女士看来是在提醒,“验货失败,平台不回收这台相机,用户需要支付20元的质检人工费用”。朱女士认为,爱回收平台的提供的选择会误导用户,错误点击、完成交易。

  与此同时,本想“拒绝交易”的朱女士却无法在页面上直接找到终止交易的选项。消费者仅能在页面看到确认成交的选项,本想“拒绝交易”的朱女士只能点击按键,在系统中完成了交易,随后20元返回到朱女士的账户内。

  当用户不满实际回收价时,平台应对“退货”也比较敷衍。朱女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她并不接受20元的回收价,联系爱回收客服后,被告知“交易已经完成,不能退货”。对于这场“莫名其妙”的交易,朱女士多次向爱回收客服投诉,客服始终称“不能退回产品”,并分两次打款、多给用户100元钱。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查看了爱回收的“用户协议”,其中平台服务及交易规范中标明,“爱回收收到您的商品后会进行检测,如果检测结果与您的描述相差较大,爱回收工作人员会致电您,说明情况,并为您申请二次报价。若您不同意二次报价,爱回收会将商品退还给您,退货邮费由爱回收承担”。爱回收的实际操作行为与用户协议内容并不相符。在法律业内人士看来,这属于违反协议行为。

  打擦边球  回收商品也应退货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联系了爱回收官方客服,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平台协议规定,交易完成之后便不能取消订单。爱回收“用户协议”中提到,“一旦您已与爱回收确认交易并且订单完成,您将无权再要求取消订单并要求退还商品(包含一起邮寄的相关所有配件)”。

  另外,北京商报记者向爱回收官方客服希望联系到平台的媒介发言人,对上述事情进行回应。客服人员表示,会将北京商报记者的采访内容反馈给相关媒介负责人,媒介负责人会进行回应。不过,截至发稿前,北京商报记者并未收到任何回复。

  对于爱回收按键标示、引导用确认交易的行为,知名IT律师赵占领表示,平台对相机“20元”回收价以“质检金额”标记,一般用户会以“支付质检费用”来理解。与此同时,爱回收平台并未对“质检金额”进行清楚解释。“这涉嫌欺诈欺诈用户,因为平台行为、标示与用户的通常的理解不一致”,他直言。

  赵占领进一步解释称,用户退货分为“7天无理由退换货”和“有理由退货”两种情形。在回收交易中,用户是卖家、平台是买家,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7天无理由退货的条文。不过,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文,平台涉嫌欺诈消费者,买卖双方交易协议属于可撤销协议。

  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邱宝昌表示,关于回收商品交易,目前可以适用《合同法》。根据《合同法》内容处理交易纠纷。

  北京商报记者  王晓然  王维祎

责任编辑:杨希 190418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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