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0日 08:09 中国证券报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031.76万元,净利润为101,278.6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的二级控股上市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三十三)北新房屋(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房屋成都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尹稷华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金属结构制造;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研发、制造、安装、销售集成房屋及相关组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集中发展区青白江大道(南区)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北新房屋成都公司的总资产为15,058.14万元,净资产为6,633.41万元;2018年1-9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391.21万元,净利润为-347.31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北新集团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三十四)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进出口)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咏新

  注册资本:302,444.06476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II、III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9月10日);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销售建筑材料、有色金属、汽车配件、五金矿产、交电化工、机械设备、工具配件、仪器仪表、木材纸张、土特产品、日用百货、轻工纺织品、室内外装饰及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组织展览展销;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商务中心4号楼17-21层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中建材进出口的总资产为521.59万元,净资产为66.32万元;2018年1-9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76.56万元,净利润为0.84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三十五)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方水泥)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帆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泥制造、销售、机电设备加工制造、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罗坳镇步前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江西南方水泥的总资产为32,802.54万元,净资产为19,644.53万元;2018年1-9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33,468.94万元,净利润为9,461.54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的二级子公司南方水泥的附属参股公司的附属控股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三十六)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检验认证西安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海波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建材及工程检验的技术服务;建材检验仪器设备及材料的开发与销售;检验技术的研发、认证和评价服务;节能技术咨询服务;建材安全生产的技术咨询服务;系统内职(员)工培训;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6号(西安墙材院内)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中国建材检验认证西安公司的总资产为850万元,净资产为539万元;2018年1-9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395万元,净利润为11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建材总院的三级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三十七)江西兴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国万年青水泥)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帆

  注册资本:2,04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材、石灰石、石灰、重钙粉、轻钙粉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红门工业区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兴国万年青水泥的总资产为11,143.61万元,净资产为5,627.27万元;2018年1-9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6,056.03万元,净利润为1,778.29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的二级子公司南方水泥的附属参股公司的附属控股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三十八)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都万年青水泥)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帆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泥制造、销售;机电设备加工、制造、安装;石灰石开采(凭有效许可证开采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禾丰镇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于都万年青水泥的总资产为73,889.29万元,净资产为42,251.21万元;2018年1-9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55,040.84万元,净利润为18,221.89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的二级子公司南方水泥的附属参股公司的附属控股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三十九)北新房屋(黑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房屋黑龙江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尹稷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房屋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技术咨询和服务;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设、经营、出租、销售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物和配套设施;房屋租赁及其物业管理;停车场(位)租售和管理;新型房屋产品及其相关的部品部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道路运输、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乌苏里路中俄科技信息产业园区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北新房屋黑龙江公司的总资产为14,427.97万元,净资产为11,629.50万元;2018年1-9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540.71万元,净利润为-312.42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是北新集团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四十)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墙体设计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程华

  注册资本:4,333.2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墙体、屋面及道路材料的研发、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承包;热工设备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墙体、屋面及道路材料装备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砖瓦》杂志的编辑发行(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实验研究;会议展览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6号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西安墙体设计院的总资产为17,607万元,净资产为7,976万元;2018年1-9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023万元,净利润为-388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建材总院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四十一)中建材凯盛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凯盛上海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邢宝山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器人、视觉检测与机电装备、大型自动化系统与生产线设计、开发、制造、安装;信息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电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硬件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希旺工业园区1幢60号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中建材凯盛上海公司的总资产为37,972.20万元,净资产为16,080.93万元;2018年1-9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3,059.10万元,净利润为2,310.68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是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的二级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四十二)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金晶玻纤)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建

  注册资本:20,395.6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其它非金属及非金属复合压力管道元件(仅限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管件)(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玻璃钢罐体、钢罐体、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研制、生产、销售、安装;玻璃纤维及制品、玻璃钢、复合材料、原辅材料、树脂、玻璃球、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玻璃纤维成型设备、玻璃钢成型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防腐保温工程研制、生产、销售、安装,信息网络技术开发,玻璃纤维技术咨询、服务、开发、转让、分析测试,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淄博高新区裕民路122号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中材金晶玻纤的总资产为116,361.61万元,净资产为-1,656.25万元;2018年1-9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0,150.56万元,净利润为-5,221.68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的二级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见“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将根据经营中具体的业务需要,与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签署单项合同。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如果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则适用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如果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适用市场价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如市场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双方同意委任独立的审计师或评估师根据相关资料来确定其认为准确和公允之定价标准。

  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向公司发放贷款,其委托贷款利率为实际提款日(2012-12-24)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的房屋、供应的水电气提高了相关资产的使用效率等。

  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必要、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因此,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必要性和持续性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2.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0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膏)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为满足泰山石膏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公司拟为泰山石膏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和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具体如下:

  1.为泰山石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的人民币2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2.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龙泽支行的人民币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3.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阳支行的人民币1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4.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青年支行的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5.为泰山石膏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行的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为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泰山石膏全资拥有泰山石膏(辽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泰山)、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泰山)、泰山石膏(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泰山)、泰山石膏(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泰山)、泰山石膏(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泰山)、泰山石膏(巢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泰山)、泰山石膏(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泰山)、泰山石膏(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泰山)、泰山石膏(甘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泰山)、泰山石膏(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泰山)等10家子公司,并控股秦皇岛泰山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泰山)、泰山石膏(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泰山)等2家子公司,该等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为满足该等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拟由泰山石膏为该12家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8,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具体如下:

  1.同意泰山石膏为辽宁泰山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2.同意泰山石膏为陕西泰山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3.同意泰山石膏为南通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的人民币3,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4.同意泰山石膏为江西泰山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桥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5.同意泰山石膏为包头泰山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默特右旗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6.同意泰山石膏为巢湖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的人民币4,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7.同意泰山石膏为河南泰山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阳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8.同意泰山石膏为云南泰山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门县支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9.同意泰山石膏为甘肃泰山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银光路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0.同意泰山石膏为广东泰山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1.同意泰山石膏为秦皇岛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2.同意泰山石膏为福建泰山在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蛟洋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3.同意泰山石膏为福建泰山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古蛟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泰山石膏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6月

  注册地点: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15,562.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证范围内普通货运(限分支机构经营)。(有限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石膏板护面纸、石材、轻钢龙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供电、售电;磷酸副产品磷石膏、建筑五金、陶瓷制品、机电产品、家具、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矿山机械配件销售;汽车配件零售;废纸、废纸箱收购、销售;玉石雕刻;装饰装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安全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泰山石膏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泰山石膏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泰山石膏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合计为1,084,405.47万元,负债总额为227,723.0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8,75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834,237.63万元;2018年度,泰山石膏营业收入为885,417.68万元,利润总额为195,185.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66,071.61万元。

  2.泰山石膏(辽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7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绥中县前所镇大赵村330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它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及其它建筑用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辽宁泰山资产总额为26,956.89万元,负债总额为3,049.4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23,907.42万元;2018年,辽宁泰山营业收入为27,431.73万元,利润总额为9,439.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726.33万元。

  3.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7月20日

  注册地点:陕西省渭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渭清路

  法定代表人:秦承峰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的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陕西泰山资产总额为15,695.59万元,负债总额为1,803.4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3,892.11万元;2018年,陕西泰山营业收入为19,964.49万元,利润总额为4,242.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887.61万元。

  4.泰山石膏(南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9日

  注册地点:海门市滨江街道深圳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学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它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通泰山资产总额为34,066.69万元,负债总额为2,268.6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31,798.07万元;2018年,南通泰山营业收入为51,707.61万元,利润总额为15,005.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461.27万元。

  5.泰山石膏(江西)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3月16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丰城市丰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万广进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江西泰山资产总额为14,123.61万元,负债总额为1,078.5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3,045.11万元;2018年,江西泰山营业收入为18,909.06万元,利润总额为4,482.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186.59万元。

  6.泰山石膏(包头)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3月4日

  注册地点:内蒙古土右旗沟门镇(土右旗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401室)

  法定代表人:高岩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生产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包头泰山资产总额为11,988.85万元,负债总额为1,337.6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0,651.18万元;2018年,包头泰山营业收入为12,731.90万元,利润总额为2,935.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641.33万元。

  7.泰山石膏(巢湖)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月24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烔炀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宋庆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建筑用金属制品加工、销售(涉及许可及资质经营的凭有效许可及资质证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巢湖泰山资产总额为19,154.12万元,负债总额为2,069.1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7,085.00万元;2018年,巢湖泰山营业收入为28,752.56万元,利润总额为7,135.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547.33万元。

  8.泰山石膏(河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 7月12日

  注册地点:偃师市首阳山镇北环路北

  法定代表人:任利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南泰山资产总额为29,177.09万元,负债总额为5,458.7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23,718.31万元;2018年,河南泰山营业收入为34,538.35万元,利润总额为8,307.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911.48万元。

  9.泰山石膏(云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1月10日

  注册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六街镇铁厂三家村

  法定代表人:王炳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泰山资产总额为16,978.04万元,负债总额为5,250.6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1,727.44万元;2018年,云南泰山营业收入为20,181.88万元,利润总额为4,512.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120.17万元。

  10.泰山石膏(甘肃)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8月22日

  注册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炎黄通道东侧(四龙路口南1000米)

  法定代表人:徐国刚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装饰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他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以上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经营和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办理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甘肃泰山资产总额为15,902.26万元,负债总额为9,095.7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6,806.48万元;2018年,甘肃泰山营业收入为12,406.09万元,利润总额为2,754.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19.47万元。

  11.泰山石膏(广东)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5月15日

  注册地点:博罗县园洲镇福园路与环城北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万广进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泰山资产总额为19,675.00万元,负债总额为2,608.0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7,066.94万元;2018年,广东泰山营业收入为34,215.32万元,利润总额为8,758.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265.51万元。

  12.秦皇岛泰山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4月30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541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石膏制品、建筑用金属制品的生产。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控股70%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70%股权,河北天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秦皇岛泰山资产总额为6,403.47万元,负债总额为2,496.3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3,907.16万元;2018年,秦皇岛泰山营业收入为10,903.57万元,利润总额为1,509.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78.43万元。

  13.泰山石膏(福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6月20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蛟洋乡坪埔村

  法定代表人:李兴键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装饰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它石膏制品、建筑用金属制品的制造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控股60%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60%股权,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0%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福建泰山资产总额为20,436.15万元,负债总额为4,423.7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6,012.38万元;2018年,福建泰山营业收入为21,511.68万元,利润总额为5,299.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445.1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泰山石膏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为满足泰山石膏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辽宁泰山、陕西泰山、南通泰山、江西泰山、包头泰山、巢湖泰山、河南泰山、云南泰山、甘肃泰山、广东泰山、秦皇岛泰山、福建泰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其中,辽宁泰山、陕西泰山、南通泰山、江西泰山、包头泰山、巢湖泰山、河南泰山、云南泰山、甘肃泰山、广东泰山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这10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泰山石膏以及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为满足上述10家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泰山石膏为其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秦皇岛泰山是泰山石膏的控股子公司,按照秦皇岛泰山与秦皇岛泰山另一股东河北天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于2010年4月17日共同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河北天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销售纸面石膏板的固定价格取得收益,不以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实际生产经营由泰山石膏运作,故河北天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持股比例向秦皇岛泰山提供担保。待担保事项具体实施时,秦皇岛泰山将以公司资产向泰山石膏提供反担保。

  福建泰山是泰山石膏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泰山石膏与福建泰山另一股东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0%股权)于2011年11月7日签署的《协议书》,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其投资额的固定比例取得收益,不以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实际生产经营由泰山石膏运作,故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向福建泰山提供担保。待担保事项具体实施时,福建泰山将以公司资产向泰山石膏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3月18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2,757.4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428,288.68万元的3.69%。前述全部担保系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2019年3月18日,逾期担保累计金额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0元。

  六、其他

  1.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担保的审议和其他进展情况。

  2.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0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65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为了提高效率,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每一笔委托理财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产品、确定实际投资金额、签署有关文件等。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前述理财额度内,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各自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品种及期限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浮动收益型或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5.投资要求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6.决议和授权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浮动收益型或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保本浮动收益型或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3.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审批程序

  2019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均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浮动收益型或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对有关人员的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浮动收益型或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审批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在前述期间内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实施每一笔委托理财有关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07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新建材)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核准,公司2014年9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840,796股,发行价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9,999,999.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25,814,494.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94,185,505.08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1221号验资报告。

  注:验资报告披露发行费用为25,816,840.80元,与上述发行费用差异2,346.20元。原因是:实际发生的印花税较验资报告披露的发行费用中预估的印花税减少2,346.20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0,528,166.31元;本年度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支出3,440,000,000.00元,本年度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转回3,740,000,000.00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35,871,537.01元,其中: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490,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790,000,000.00元,本年度使用3,440,000,000.00元,收回本金3,740,000,00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45,871,537.01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1,405,343,370.70元,本年度使用340,528,166.31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2,235,871,537.0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240,589.01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151,926,620.94元(其中以前年度为124,379,652.37元,本年度为27,546,968.5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合称监管银行)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4年9月29日与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之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五个项目;2016年2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报告期公司共投入募集资金340,528,166.31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45,871,537.01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建材基地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99,121,883.04元,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703,213,316.90元;以前年度投入资金271,701,865.83元,本年度投入资金247,556,961.43元,累计投入资金519,258,827.26元。项目目前进展概况:

  (1)天津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天津建材基地项目包括年产3,000万平米的石膏板生产线和一条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该项目的生产车间、办公楼、综合楼等建筑物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及厂区道路已基本施工完毕,待验收。石膏板生产线设备已安装完毕,各岗位人员已到岗,设备调试和项目验收正在有序推进;龙骨生产线设备正在购置过程中。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7,202,045.3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3,042,013.0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0,244,058.38元。

  (2)宜良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宜良建材基地项目包括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一条和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一条。目前石膏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已接近尾声。联合车间、综合楼和其他室外工程已基本完工;车间设备已安装完毕,各岗位人员也已到岗,设备调试和项目验收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龙骨生产线车间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部分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465,284.9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8,490,118.48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8,955,403.46元。

  (3)嘉兴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嘉兴建材基地项目包括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一条、年产1.5万吨轻钢龙骨生产线一条以及年产200万平米装饰石膏板生产线一条。目前一期3,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项目生产车间及其配套建筑、倒班宿舍、综合楼及食堂等建筑工程已施工完成并验收,生产线及其他设备等已完成安装调试,配套石膏库基本完成施工;200万平米装饰石膏板项目生产车间基本完成施工,主要设备已完成安装,进入设备调试阶段;1.5万吨轻钢龙骨项目生产车间基本完成施工,生产设备还未安装。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2,385,515.9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2,843,020.15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5,228,536.08元。

  (4)陕西石膏板项目:陕西石膏板项目包括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一条。目前富平建材基地项目建设已竣工完成,尚有部分款项未完成支付。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6,287,195.1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4,089,454.2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0,376,649.40元。

  (5)井冈山石膏板项目:井冈山石膏板项目包括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一条。该项目目前已接近尾声,联合车间、综合楼及其他室外工程基本完工,车间设备已安装完毕,进入设备调试阶段。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361,824.3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9,092,355.55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454,179.94元。

  上述建材基地建设项目中,天津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宜良建材基地建设项目、井冈山石膏板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预计2019年5月转固;嘉兴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因分批建设等原因,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展较本次发行预案等预期时间有所推迟。目前,这些项目的建设工作已在有序推进。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方,加快推进上述建材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争取按照目前计划的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

  2.结构钢骨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80,061,433.86元,本项目以前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2016年2月公司决议变更本项目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实施的陕西石膏板项目、井冈山石膏板项目详见本报告“三、(一)1.建材基地建设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在2016年度将175,970,000.00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30,001,622.27元,以前年度投入资金286,942,321.81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68,000,105.66元,累计投入资金354,942,427.47元。未来科技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综合科研楼总包及精装修施工已完工,设备已调试完成并通过五方验收,园林绿化工程已完成;部分楼层精装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已经转固。

  未来科学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被列为北京市重点工程,公司研究决定,以该研发项目为契机,将该项目打造成为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的示范项目,采用目前建材领域新研发的新材料、新产品,由于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及使用超出预期时间,以及一期综合科研楼主体工程验收程序等原因,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展较本次发行预案的预期时间有所推迟。该项目已于2017年8月转固,尚有部分款项未完成支付。

  4.平台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50,000,565.91元,以前年度投入资金35,729,183.06元,本年度投入资金24,971,099.22元,累计投入资金60,700,282.28元。项目目前进展概况:

  (1)品牌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持续深化品牌“制高点”战略,取得多项重要成果。作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北新建材荣登2018中国企业创新能力百强排行榜。2018年,北新建材以582.18亿元的品牌价值荣登世界品牌实验室“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北新建材石膏板复合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系统入选国家博物馆“伟大的变革——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2018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发布会上,北新建材荣登100家“中国改革发展杰出贡献企业”榜单。北新建材当选“2018年全球石膏工业年度公司”,这是北新建材第三次获此殊荣;荣获中国建材联合会“建材企业‘走出去’先进发展单位”称号。2018年,北新建材中标雄安新区市民中心、上海国家会展中心、2022北京东奥会新建场馆等重点工程。2018年公司着力推进“绿色工厂建设解决方案”及“企业办公园区解决方案”,中标“中国屏”武汉京东方项目、绵阳京东方项目、广州LG项目、康宁玻璃武汉基板项目及阿里巴巴杭州项目,占领行业制高点。

  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132,691.2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865,08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997,771.23元。

  (2)信息化建设项目:2018年完成了涿州、富平、吉安三个生产数据分中心项目的建设;完成公司部分基地视频监控建设;开始推广了富平、枣庄、天津、昆明、吉安和广安的条码系统部署;启动了运营管理数据中心的项目建设,并逐步完成预定工作内容;无人值守称重系统完成了12个基地的建设运行;继续进行金蝶ERP系统的实施。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596,491.8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106,019.2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702,511.05元。

  5.偿还银行贷款: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635,000,000.00元,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635,000,000.00元。此项目以前年度已全部完成。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决议情况

  (1)2014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5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3)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6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4)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5)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3,440,000,000.00元,共确认结构存款收益27,007,109.60元。截止期末,公司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为490,000,000.00元,应收结构性存款收益1,863,123.29元。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2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尚未投入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6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万元投入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17,59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报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0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在湖北宜昌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5,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膏)在湖北宜昌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5,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在山东泰安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护面纸生产线及配套环境设施和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石膏板产能布局规划,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膏)的生产需要,同意泰山石膏在山东泰安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护面纸生产线,并配套建设240t/h高效锅炉、B30MW热电联产机组、污水处理站和6万吨/年废渣造粒系统。公司责成该项目建设及运营主体管理层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公司的制度、规定等严格办理项目权证及推进项目建设等事宜。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投资累计金额未超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在湖北宜昌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5,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项目地区、出资方式和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化工工业园区,主要面向湖北宜昌、荆州、恩施州及邻近湖南张家界及岳阳、常德、长沙地区。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14,560.76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该项目预计建设期约为自土建工程开工之日起12个月,预计达产后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9.71%。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该项目以泰山石膏(宜昌)有限公司为建设及运营主体。该公司由泰山石膏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纸面石膏板、装饰石膏板、其他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其他金属制品、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在山东泰安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护面纸生产线及配套环境设施和热电联产项目

  该项目拟建在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泰和纸业(泰山石膏的护面纸生产工厂)厂区内,主要用于满足泰山石膏的自我经营需要。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135,647.65万元,资金来源于泰山石膏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该项目预计建设周期约为土建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月。

  该项目由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为建设及运营主体,注册资本为15,562.50万元人民币。泰山石膏经营范围为:许可证范围内普通货运(限分支机构经营)。(有限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石膏板护面纸、石材、轻钢龙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供电、售电;磷酸副产品磷石膏、建筑五金、陶瓷制品、机电产品、家具、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矿山机械配件销售;汽车配件零售;废纸、废纸箱收购、销售;玉石雕刻;装饰装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建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加快公司及泰山石膏在全国的石膏板产能布局,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降低石膏板制造成本,缩小原材料和产成品的物流半径,从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该项目采用附近的工业副产石膏作为原材料,产品具有节能、利废、环保等特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具有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上述护面纸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提高泰山石膏的护面纸自给率,为泰山石膏在全国的石膏板产能布局提供保障。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降低公司石膏板制造成本,从而提高泰山石膏的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实力,为泰山石膏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上述护面纸项目采用废纸作为主要原材料进行生产,废纸主要通过进口和国内采购获取,进口废纸泰山石膏已经取得废纸进口许可证,国内废纸可直接在国内市场上购买。项目生产所需化工原料均采用国产化工产品。项目拟采用目前国际先进成熟的技术设备和生产方式,具有节能、利废、降耗等特点,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和新颖性,有利于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家政策和产业结构要求,具有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风险提示:1.公司面临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资源约束矛盾依然存在,原材料特别是石膏、护面纸、煤炭的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影响。2.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项目存在不能达到预期经济效果的风险;3.造纸行业受环保政策影响较大,存在环保政策趋严,经营成本增加的风险;4.原材料特别是废纸在护面纸的生产成本中占有一定比例,原材料的供应及供应价格的变化可能对本项目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上述两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对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上市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09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执行

  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背景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3月和5月颁布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颁布了新收入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2018年8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规定:子公司在境内上市但其母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上市子公司可提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由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外上市公司,公司可提前适用新收入准则,因此公司拟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修订后收入会计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按照前述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和要求,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1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与美国石膏板诉讼Amorin案部分原告达成和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美国石膏板诉讼的基本情况

  自2009年起,美国多家房屋业主、房屋建筑公司等针对包括但不限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膏)等多家中国石膏板生产商在内的数十家企业提起多起诉讼,要求赔偿其宣称因使用中国生产的石膏板而产生的各种损失。

  有关美国石膏板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北新建材于2010年5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美国石膏板事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09)、于2014年7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美国石膏板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0)、于2014年8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美国石膏板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于2015年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美国石膏板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于2015年3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美国石膏板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于2017年6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美国石膏板诉讼中Lennar案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于2018年3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美国石膏板诉讼中Meritage案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于2018年8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美国石膏板诉讼中Allen案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以及北新建材自2010年至今的历次定期报告中对该诉讼的持续性信息披露。

  二、Amorin案(佛罗里达州)的基本情况

  由于美国石膏板诉讼的原告较多,且涉及多个地区,因此美国法院对多地区诉讼进行了合并审理(Multidistrict Litigation,以下简称MDL案),其中的Amorin案包括原告指导委员会分别在佛罗里达州、路易斯安那州及弗吉尼亚州提起的诉讼。其中,佛罗里达州的原告约1800户,路易斯安那州的原告约750户,弗吉尼亚州的原告约175户,其他州的原告约270户。

  本次和解涉及的案件为佛罗里达州南区法院审理的Amorin案,该等案件中的原告向包括泰山石膏及其全资子公司泰安市泰山纸面石膏板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泰山)在内的多个被告提出索赔,原告要求被告对安装在其物业中的石膏板给原告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责任。泰山否认其对Amorin案中原告所声称的损害承担责任。

  在上述案件审理过程中,泰山及其聘请的美国律师与原告律师进行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沟通谈判。综合考虑Amorin案(佛罗里达州)的诉讼成本、潜在风险及其对美国石膏板诉讼的潜在影响等因素,泰山与不超过498户由不同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原告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与责任豁免协议》(以下简称本次和解协议)。

  三、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泰山依据本次和解协议支付和解款项。和解索赔人的律师可分三批将和解索赔人的信息传递给泰山,同时提供本次和解协议项下指定形式的每一索赔人索赔请求的明细。继而,泰山应针对每批索赔人在约定时限内支付和解款项,而这些和解索赔人将在约定时限内就所有的诉讼提交自愿撤诉并不再提起相同诉讼的通知。

  2.每一和解索赔人应承认并同意,本次和解款项的支付不仅是为了交换其对泰山提出的、也是为了交换其对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被豁免方)提出的全部索赔的豁免和解除。和解索赔人收到全部和解款项后,将不可撤销地且无条件地完全免除且永久解除其对泰山及被豁免方及其他关联主体或相关人士的全部索赔(包括已在诉讼中提出的或原本可能被提出的全部索赔)。

  3.本次和解协议明确约定了其签署仅为避免或减少因诉讼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以及精力付出,本次和解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泰山或者北新建材承认负有责任。更进一步,本次和解协议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泰山或北新建材承认其制造的石膏板产品有缺陷,不得解释为受影响物业中的石膏板包含能证明其为泰山或北新建材制造的标识或其他证据,不得解释为泰山或北新建材制造的任何石膏板对任何人造成过损害。原告在本案中的指控明显存在争议并且泰山和北新建材明确否认该等指控。

  4.如果在2021年3月31日晚11:59(美国东部时间)之前,泰山与在佛罗里达州具有与产品标识相关的类似特征(在其他考虑因素中)且非本次和解协议一方或受本次和解协议约束的任何Amorin集团的其他索赔人达成并签署自愿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其他和解协议),并且泰山在其他和解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扣除任何律师费部分)超出按本次和解协议项下和解金额计算公式计算得出的金额(以下简称协议公式金额)的110%,或者泰山在其他和解协议项下的全部付款义务超出或等于协议公式金额与协议公式金额10%之和的110%,则泰山需向本次和解中的和解索赔人支付按本次和解协议约定方式计算得出的差额。

  四、上述和解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和解方案,泰山预计其将支付的最大和解金额共计27,713,848.47美元(不包括上述第三部分第4项所述将来可能支付的差额)。上述27,713,848.47美元和解款项作为预计负债一次性反映在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因此影响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19,020.57万元人民币。本次和解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和解目前仍有可能被有权机构及美国相关法院中止或延期或取消,进而影响本次和解协议的效力及执行。即使本次和解最终达成,也仅为泰山与不超过498户原告达成的和解,包括Amorin案(其他原告)及其他案件在内的MDL案将继续进行。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已经聘请律师就MDL案的法律应诉策略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进行研究和评估,目前尚无法准确预估MDL案最终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诉讼事项公告日,北新建材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北新建材将就所涉美国石膏板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1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常张利先生(非独立董事)由于调任至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要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常张利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敬业精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公司治理、内部管控等方面提出了诸多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向常张利先生在任期内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提名余明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余明清先生简历

  余明清,男,1963年11月生,现任中国建材股份副总裁。余先生在非金属材料业累积了近30年的业务及管理经验。余先生自2018年5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副总裁,自2007年7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副总经理、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材人工晶体研究院院长等多个要职。余先生于1985年7月获武汉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建材机械专业工学学士学位,于1988年7月获武汉工业大学机械学专业工学硕士学位,于2003年1月获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专业工学博士学位,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并为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建材工业有重要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余明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余明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1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下午15:00—4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2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名称如下:

  1.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4.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5.关于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为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为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9.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0.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详见于2019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25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9年4月25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三)登记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9年4月22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景业

  联系电话:010-57868786

  传    真:010-57868866

  电子邮件:cjy@bnbm.com.cn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86;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注:为便于股东在网络投票系统中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提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30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投票指示:

  ■

  备注:

  1.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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