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3304万里亚尔(约合6091万元人民币)税款及每30天1%的滞纳金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所涉事项,沙特分公司已与沙特税务机构达成和解并履行和解金支付义务,公司为本事项提供的保函担保也已解除,本次裁定表示诉讼程序终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一、基本情况
针对2006-2008年度纳税争议事项,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沙特分公司在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向沙特行政法院提起诉讼程序的同时,积极与沙特税务机构进行和解。目前,沙特分公司已与沙特税务机构达成和解并履行和解金支付义务。本次税务争议及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30日、2018年10月20日、2018年11月10日、2019年1月16日发布的《关于沙特分公司税收争议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9)、《关于沙特分公司税收争议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6)、《关于沙特分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7)、《关于沙特分公司税收争议事项进展公告》(临2019-002)。
二、诉讼进展
近日,沙特分公司报告,沙特行政法院对其提起的2006-2008年纳税争议事项诉讼作出对本案无管辖权的裁定,至此,该案诉讼程序已经终结。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所涉事项,沙特分公司已与沙特税务机构达成和解并履行和解金支付义务,公司为本事项提供的保函担保也已解除,本次裁定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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