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9年01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01月31日上午9: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01月30日-2019年01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01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01月30日下午15:00至2019年01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李水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4,972,569,1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0412%。
2、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4,733,620,6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243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38,948,4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98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71,341,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3%;反对1,227,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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