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互金协会发文:要求加强网贷出借人风险提示

广东互金协会发文:要求加强网贷出借人风险提示
2019年02月01日 00:23 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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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1日,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借贷出借人风险提示的通知》(下称《通知》)。

  据悉,发布此次《通知》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的规定,切实做好风险提示工作,提升出借人风险自担意识,保护出借人、网贷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网贷机构在网站、APP、微信小程序等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渠道,须进行出借人风险提示。出借人有包括“登录网站、APP、微信小程序”、“注册成为会员”、“点击投标按钮”三种行为时,马上弹出“风险警示语”,出借人须先阅读并点击后,方可继续下一步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通知》,出借人阅读和确认“风险警示语”,须出借人亲自操作,网贷机构不得默认勾选代为操作,“风险警示语”内容为:“风险提示:网络借贷为自愿,出借资金须谨慎,风险意识记心上,本息损失皆自担。”“风险警示语”应位于屏幕正中位置,提示必须足够清晰醒目(红色大号字体),持续时间不少于5秒。

  《通知》强调,各网贷机构须在2019年2月25日前完成风险提示工作,协会将对各网贷机构的网站、APP、微信小程序所有渠道逐一检查,并将结果报至监管部门。

  就此,上海某网贷平台高管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目前针对协会和监管出台的各类通知和要求平台方面一定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而广东互金协会该条通知相对而言较为细致,对平台来说整改难度较小,但是其中提到的“风险警示语”及其出现的时间和位置有助于投资者在明确知晓网贷投资可能存在风险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策。该“风险警示语”比较类似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中的“风险披露书”,如果效果良好,后续各地监管和协会可能会相继出台类似要求。

  (国际金融报记者 黄希)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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