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缘何在4个月内对同一项股权转让事宜分别作出“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决定?相较2015年购入时3.35亿元的交易额,此次转让价格为3亿元,在原交易价的基础上打了“九折”。
1月21日,记者来到长城影视位于杭州文二西路西溪文化创意园的总部基地。在股东大会现场,张珂表示,在公告的表述上并不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当时只是一个意向性的出售,那现在经过审计评估后确定了价格正式决定要出售,所以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采访中,张珂反复强调前次对外宣布股权转让事宜只是一个意向出售,并未涉及审计评估。
对于记者提出的市场普遍质疑的“高买低卖”的疑问,张珂同样给予否认。
出售风波后再陷担保疑云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月16日,长城影视接到深交所中小管理部函件,询问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冻结及涉诉一事。
2019年1月10日,公司对外披露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1.7亿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87.20%,占公司总股本的 32.37%。
1月11日,公司一则《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让事件越发变得扑朔迷离。公告称公司收到横琴三元勤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三元”)的《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显示,长城集团与横琴三元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横琴三元向长城集团借款3.5亿元,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锐勇作为连带保证人。由于双方对核心条款的履行发生争议,横琴三元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长城集团归还实际发生的全部借款本金3.5亿元及利息、违约金,同时要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锐勇对长城集团所涉及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不过,公司方面认为上述担保未经公司内部相关流程审核,也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流程审议通过,未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未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应认定无效。
公开资料显示,长城影视实控人赵锐勇与上市公司董事长赵锐均为兄弟关系,记者就连带担保一事向赵锐钧询问事件经过,其表示很疑惑并问“什么担保?”正当记者想进一步提问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珂表示,上述事项目前不方便透露,公司方面也正在核实过程中。
(本文来自于新华网)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