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01月21日 01:29 中国证券报
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25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0月25日,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季度。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浦银中短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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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银中短债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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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0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1年。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18年10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本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公司决定的聘任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建立并健全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基金组合。

  在具体执行中,在投资决策流程上,构建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所有投资组合公平的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公募基金及专户业务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在交易执行环节上,详细规定了面对多个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的交易执行的流程和规定,以保证投资执行交易过程的公平性;从事后监控角度上,一方面是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对不同时间窗口(同日,3日,5日和10日)发生的不同组合对同一股票的同向交易及反向交易进行价差分析,并进行统计显著性的检验,以确定交易价差对相关基金的业绩差异的贡献度;同时对旗下投资组合及其各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的分析;另一方面是公司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报告。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生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制造业PMI由9月50.8%下滑到12月49.4%,达到2016年以来新低,其中新订单指数滑落到49.7,较三季度末下滑2.3%。国内经济政策维稳意图有所增强,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稳中求进”总基调和政策要“逆周期调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央行在10月进行年内第四次降准,在12月创设TMLF并下调操作利率15BP,显示出货币政策继续维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美股三大股指在四季度大幅调整,道指下跌11.83%,标普500下跌13.97%,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下跌17.54%,加重市场对美国经济增长的担忧,美联储释放鸽派声音,使得十年美债收益率下降到2.69%,较三季度末下行36BP,从而使得中美利差修复到历史中位数水平。资金面方面,由于跨年、缴税等季节性因素,四季度市场资金利率有所调整,四季度银行间R001中枢2.38%,较三季度上行4BP,R007中枢2.83%,较三季度上行16BP。基于上述判断,本基金在报告期内维持适度杠杆率,并增持了2Y左右信用资产,提升组合久期和信用资质。报告期内坚持谨慎投资原则、严控信用风险,增加高流动性资产占比,在保证季底流动性安全基础上,获取收益率下行带来的利差,提高组合整体收益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浦银中短债A基金份额净值为1.007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4%;截至本报告期末浦银中短债C基金份额净值为1.007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1、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2、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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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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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故不存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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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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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0月25日,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季度。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  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  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28-999 或 021-33079999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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