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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文扬 12月21日,新华社消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
会议指出,要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护外商在华合法权益特别是知识产权,允许更多领域实行独资经营。
“流动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意味着促开放内在机制的转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研究部主任崔凡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制度型开放不仅仅要包括准入制度的开放,还包括准入后制度的开放。
崔凡分析,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是高水平准入开放的主要制度设计,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不断压缩意味着开放程度不断提高。除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还要通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和不断压缩,提高内外资一致的准入水平,提高国内市场的竞争水平。准入之后的监管制度实现内外资一致监管,解决大门开了小门没开的问题。改善营商环境本身就是准入后制度开放的一部分,要让投资者进得来,也留得住。
同时,崔凡认为,制度型开放既包括中国与国际开放制度的对接,也包括中国对国际开放制度的积极影响。中国积极参加WTO改革与其他双边以及区域谈判,将深刻影响中国与世界的开放格局。
崔凡还指出,制度型开放不仅需要贸易与投资制度的开放,也需要思想的开放,眼界的开放,要支持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强化规则意识。
责任编辑: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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