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12月08日 00:04 中国证券报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2              证券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8-102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召开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段45号新希望大厦1608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5人,董事旺堆、独立董事张泽华、独立董事吴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谭昌彬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关于增补李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大股东李敏女士提名其本人增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 审议《关于增补徐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提名徐骏先生增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经表决,通过该议案。

  董事旺堆弃权理由:提名人天易隆兴尚在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 审议《关于增补沈贵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大股东李敏女士提名沈贵明先生增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沈贵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期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已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表决,通过该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4、 审议《关于增补范利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易隆兴提名范利亚先生增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范利亚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期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已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经表决,通过该议案。

  董事旺堆弃权理由:提名人天易隆兴尚在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5、 审议《关于聘任牟岚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牟岚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表决,通过该议案。

  6、 审议《关于聘任林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林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经表决,通过该议案。

  董事陈勇反对理由:林兰财务专业能力需要检验。

  董事旺堆弃权理由:财务总监候选人胜任能力需要检验。

  7、 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表决,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8-105)。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附件:

  李敏女士简历

  李敏,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生,本科学历。2007年1月毕业于中央电视广播大学教育专业。1998年8月至2017年4月任郑州市建设路第二小学教师;2017年4月至今任河南金字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李敏系持有公司10%股份的股东马淑芬之女,与马淑芬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马淑芬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将其持有的10%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李敏,李敏及一致行动人系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计持股31757691股,除此之外,李敏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骏先生简历

  徐骏,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09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06年8月任职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7月至2012年2月任职于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2012年2月至2015年7月任职于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8月至今担任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六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截至目前,徐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贵明先生简历

  沈贵明,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57年,民商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1981年7月至2004年8月在郑州大学法律系任教; 1996至2004年任河南省第三律师事务所(后改为郑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1999年12月至今任郑州仲裁委仲裁员。2004年8月至今在华东政法大学任教,曾任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商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2016年3月起至今任上海中沃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兼职律师。2017年起至今受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上海市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河南省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等社会兼职。

  截至目前,沈贵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范利亚先生简历

  范利亚,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6年,法学硕士。曾任职于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至今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德恒律所合伙人、企业拯救与破产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范利亚先生曾担任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002144)、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300083)的A股首发律师,担任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757)等上市公司的重组律师,担任广东华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242)、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000757)等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管理人成员。

  截至目前,范利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牟岚女士简历

  牟岚,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3年8月,经济法硕士学历。于2009年3月至2010年9月任职于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0年10月至2017年11月任职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董事会办公室,于2017年11月至今任职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华支行)办公室副主任。

  截至目前,牟岚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兰女士简历

  林兰,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3年,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于2005年5月至2010年7月在华西都市报财经新闻部任财经记者;于2010年8月至2011年4月在四川省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任财务负责人;于2011年5月至2014年12月在四川汉鑫矿业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于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在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项目经理;于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在中天蓝瑞环保科技集团任财务负责人;于2018年10月至今在西藏银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林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52              证券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8-103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总监谭昌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工作需要,谭昌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谭昌彬先生仍然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谭昌彬先生关于辞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公告日,谭昌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于宏卫先生提名,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林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林兰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附:林兰女士简历

  林兰,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3年,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于2005年5月至2010年7月在华西都市报财经新闻部任财经记者;于2010年8月至2011年4月在四川省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任财务负责人;于2011年5月至2014年12月在四川汉鑫矿业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于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在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项目经理;于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在中天蓝瑞环保科技集团任财务负责人;于2018年10月至今在西藏银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林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52              证券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8-104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牟岚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牟岚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牟岚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28-85238616

  传    真:028-65223967

  电子邮箱:xzfz000752@163.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5号新希望大厦1608

  邮    编:610041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附:牟岚女士简历

  牟岚,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3年8月,经济法硕士学历。于2009年3月至2010年9月任职于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0年10月至2017年11月任职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董事会办公室,于2017年11月至今任职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华支行)办公室副主任。

  截至目前,牟岚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52             证券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8-105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8年12月25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0日

  7、 出席对象:

  (1) 于2018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8号首座万丽酒店3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增补李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增补徐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关于增补沈贵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关于增补范利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特别提示: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成员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其中:独立董事吴坚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本次股东大会增补非独立董事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人,第1项和第2项议案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按照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且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最高的一位当选。本次股东大会增补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人,第3项和第4项议案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按照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且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最高的一位当选。

  三、 提案编码

  ■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须写明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及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 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1日9:00-17:00

  3、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段45号新希望大厦 1608)。

  4、 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牟岚

  联系电话:【028-85238616】

  传真号码:【028-65223967】

  电子邮箱:xzfz000752@163.com

  5、 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752

  2、 投票简称:西发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8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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