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债券未按期兑付的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债券未按期兑付的公告
2018年11月27日 00:40 中国证券报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债券未按期兑付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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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通知,获悉新光集团债券未按期兑付,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光集团债券未按期兑付情况

  (一) 16新光债

  发行人名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2016年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六期)

  债券简称:16新光债

  债券代码:145062

  发行金额:20亿元

  票面余额:6.1亿元

  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为7.50%

  债券期限结构:3年期,在存续期内第1年末、第2年末分别附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利率调整: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即债券存续期后1年(2018年10月19日至2019年10月18日)票面利率调整为8.00%并在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付息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0月1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0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6新光债”公司债券于2018年10月19日应兑付回售本金50,000.00万元,应付付息4,575.00万元。截至到期兑付日日终,新光集团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16新光债”公司债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

  (二)15 新光02

  发行人名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2015年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15新光02

  债券代码:122492.SH

  发行金额:20亿元

  票面利率:6.50%

  债券期限:5年期,在存续期内第3年末分别附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原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0月2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0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利率调整: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即债券存续期后2年(2018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1日)票面利率调整为8.00%。

  2018年10月17日,“15新光02”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了《关于宣布“15新光02”加速清偿的议案》,决议“宣布15新光02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根据《2015年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15新光02”加速到期日为2018年10月17日。截至到期兑付日日终,新光集团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15新光02”公司债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

  (三)17 新光控股 CP002

  发行人名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债券简称:17 新光控股 CP002

  债券代码:041775005

  发行金额:10亿元

  债券期限:365 天

  本计息期债券利率:6.8%

  本息支付日:2018 年 10 月27 日(该日为周六,顺延至10月29日)

  应付本息金额:人民币 1,068,000,000 元(大写金额:壹拾亿陆仟捌佰万元整,利息计算至 2018 年 10 月 27 日。)

  评级情况: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新光控股主体评级为D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受宏观降杠杆、银行信贷收缩、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等多重因素影响,截至2018年10月29日营业终了,新光集团未能按照约定足额偿付。新光集团将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努力筹集偿债资金。

  (四) 18新光控股CP001

  发行人名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债券简称:18新光控股CP001

  债券代码:041800326

  发行金额:7.1亿元

  债券期限:365 天

  本计息期债券利率:7.5%

  原定兑付日:2019年8月31日

  提前到期日:2018年11月21日

  应付本息金额:人民币721,963,013.70 元(大写金额:柒亿贰仟壹佰玖拾陆万叁仟零壹拾叁元柒角整,利息计算自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11月21日共计82天。)

  评级情况: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新光控股主体评级为D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了《议案二:关于要求发行人针对“18新光控股CP001”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增信措施,并在30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的议案》,经表决通过,如果发行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增信且办理完成相关法律手续,18新光控股CP001将于2018年11月21日到期应付。截至2018年11月21日营业终了,新光集团未能提供增信措施且未能按约定足额偿付本息,构成违约。

  (五)11新光债

  发行人名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2011年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1新光债

  债券代码:122776/1180130

  发行规模:人民币16亿元

  债券利率:8.10%

  债券期限:7年期,附存续期第4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起息日:2011年11月23日

  付息日:债券存续期间,自2012年起,每年的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上一年度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截至2018年11月23日,新光集团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11新光债”公司债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

  二、债券兑付后续安排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规定,新光集团申请“16新光债”于2018年10月22日起停牌,申请“15新光02”于2018年10月23日起停牌。

  新光集团已就“16新光债”于10月26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在会议上说明公司情况,并介绍公司的资产、债务情况,以及相关的后续安排。

  新光集团已就“15新光02”于11月11日-12日以网络投票形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新光集团将全力配合主承销商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与商讨后续救济措施,维护持有人权益。同时保持与投资者及主承销商、相关中介机构密切沟通,按照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要求,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光集团债券兑付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6日

债券 新光 新光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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