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险联社
导语
7年前,金先生的妻子给女儿买了一份中国人寿的保险,每年交92000元,满10年后可以连本带利一起返还。然而,不久前妻子发现,这份保险和当时销售人员介绍的有很大出入,必须要等到女儿身故后保单才生效。
有些人不买保险,是因为看不懂保险合同。还有人花了不少钱,买了保险,却从来没有看过自己的保险合同。
据1818黄金眼报道,杭州市民金先生反映,7年前,他的妻子给女儿买了一份中国人寿的保险。不过,当时他们没签、也没看到过合同,如今想看一看合同,确认是否和当初介绍有出入却遭拒。
据了解,7年前,金先生的妻子了解到一款“国寿美满人生至尊版”的年金险,当时,销售人员告诉她,保费一年交一次,每次交92000元,交足10年后一次性返还本息,除了固定时间有收益返还外,这款保险对被保人的终身予以保障。
听了介绍后,金先生妻子觉得这款保险挺不错,不仅有额外收益,还有人身保障。与丈夫商量后,两人决定给未成年的女儿买一份,合同的成立日期是2015年12月23日,要交到2025年12月23日,然而,今年下半年,金先生的妻子去领取保险的生存金时从工作人员口中得知了另一番情况。
工作人员告诉金先生的妻子,这份保险并不是满10年后退回本息,而是被保人身故后保单才能生效,到时候才能返还本息。金先生妻子非常诧异,因为这位工作人员和当时保险销售人员的解释完全不一致,女儿现在还未成年,那么这笔受益人要谁来受益呢?
此外,金先生的妻子在买保险的时候,也没有见过保险合同。“就没有叫我们签。他们说现在说有合同,我说你合同给我,他说合同我们不能给你,我们没有看见过合同,我们也没签过合同。”金先生无奈的说道。
目前这份保险,金先生的妻子已经交了7年。这个月下旬又要到交费时间,他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记者陪同金先生找到中国人寿杭州市分公司客户体验中心,一番沟通联系后,拱墅支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情况还要进一步了解,之后会做出回复。
记者回来后,查询中国人寿的官网,找到了国寿美满人生至尊版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其中,第四条保险责任写道,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关爱年金,自本合同第四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下列规定给付关爱年金。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记者随即联系了客服人员,对此,电话客户解释道:“这款产品目前我们已经停售。客户如果选择交10年,仅仅指的是交费时间交10年,交满10年就不用再交了。保险它是保障被保人终身的,它这个返还,是合同生效第4个保单年度开始有返还。如果说客户要交满,提前终止合同,是按照退保来处理。”
显然,这和金先生夫妻俩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关键点还在于销售人员7年前是怎么介绍的,当初到底有没有给金先生妻子对应的合同材料。后来,中国人寿方面回复称,客户保单是在代理渠道银行买的,可下载电子合同。保单都有现金价值,退保有损失,从目前调查核实资料看,无法满足客户全额退保诉求。目前,案件已提交至法院,公司将依法解决。
在此,小编也提醒大家,在购买保险前一定要认真确认好合同对保险的分红条款以及保障内容,在有效犹豫期内(一般为十天到十五天)一定要提前索要合同,保障自己的权益,毕竟买保险是为了规避风险,防止生活被改变,而不是为了给自己添堵。
责任编辑: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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