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东方披露公告称,中韩人寿引战增资项目取得监管批复,中韩人寿注册资本从15亿元增加至30.012亿元,并引入5家国资新股东。
出于业务拓展、转型发展的需要,以及偿付能力新规下对保险公司资本的要求,今年以来,多家中小保险公司纷纷拿出了“补血”方案。
近日,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披露公告称,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引战增资项目取得监管批复,中韩人寿注册资本从15亿元增加至30.012亿元,并引入5家国资新股东。
由中外合资变为中资
具体而言,浙江东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5040万元,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金控)认购新增注册资本60704.26万元,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国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16566.624 万元,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电力)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6476.588万元,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交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6476.588万元,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4855.94万元。
增加注册资本和股东后,中韩人寿股权结构为:浙江东方持股33.33%,成单一第一大股东;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持股24.99%,降至第二大股东;长兴金控持股20.23%,为第三大股东;温州国金、温州电力、温州交发、证裕投资分别持股5.52%、5.49%、5.49%、4.95%。
重要转折在于,此次股权结构调整后,中方股东共计持股75.01%,中韩人寿将由中外合资公司变为中资保险公司。这也是继小康人寿后,又一家寿险公司由合资变为中资险企。
业内人士表示,变身为中资保险公司后,通常由中资大股东派驻高管,可以更好地打通内部资源,高效落地战略决策。
业绩低迷 偿付能力承压
公开资料显示,中韩人寿成立于2012年11月,注册资本15亿元,是唯一一家总部和注册地均在浙江的全国性寿险公司。两大初始股东分别为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贸)以及韩华生命,双方各出资2.5亿元。
2016年末,浙江东方收购中韩人寿50%股权,并与浙江国贸签订2021年对赌协议,浙江国贸承诺中韩人寿将于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利润为正,否则对差额部分按照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直至中韩人寿盈利为止。
在浙江东方入局中韩人寿时,与外方股东分别按比例增资5亿元,2019年,中外方股东又继续按比例增资,两轮增资后,中韩人寿注册资本由最初的5亿元增至15亿元。股东不断增资的背后,一方面可以看出股东对公司的期许,另一方面公司在不断消耗资本金。
年报显示,成立十年来,中韩人寿仅在2020年实现盈利,其余年份均为亏损。2013年至2019年中韩人寿净利润分别为-0.56亿元、-0.74亿元、-0.93亿元、-1.34亿元、-1.42亿元、-1.20亿元、-1.46亿元,累计亏损7.65亿元。2020年由亏转盈,实现816万元的净利润,而2021年再度陷入亏损,实现-1.17亿元的净利润。
从偿付能力来看,中韩人寿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20.88%,而截至2022年1季度末,其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86.31%、121.67%。另据该公司预测,下一季度,其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将继续下滑至62.06%、92.86%。
“当一家公司盈利能力为负且偿付能力下降时,引进战略投资通常是一个好的选择。”业内人士表示,这既能引入资本,充实偿付能力,往往也能重塑公司的经营模式,改善经营成果,迎来公司转机。
(来源:险联社)
责任编辑:余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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