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医惠保1号”看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的探索与实践|惠民保优秀案例

从“江苏医惠保1号”看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的探索与实践|惠民保优秀案例
2022年04月19日 10:03 金融一线
  近日,由新浪财经发起的“2022年全国惠民保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火热进行中,同时我们也陆续展示了惠民保优秀案例,供各地向优秀典型对标学习,促进惠民保健康可持续发展,完善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点击>>投稿报名

  关于江苏省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实践的调研报告

  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日益受到重视,作用也更加凸显。在此背景下,具有普惠性质的惠民保,即由各地方政府支持或参与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也被称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以其低门槛、低保费、高赔付等特点,迅速成为蓬勃发展的商业健康保险险种之一。

  相比较传统的商业健康保险,惠民保所能覆盖的人群更为广泛,能够有效合理地将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衔接起来,加大商业医疗保险参与度。同时能够对医保目录内个人承担部分进一步赔付,弥补基本医疗保障的赔付缺失,缓解医保基金压力。惠民保作为填补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保障间空白的产品,是构建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探索,能够满足居民对于扩大保障水平、升级健康管理、降低投保门槛的需求,对于降低居民医疗支付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课题调研组从江苏省首个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江苏医惠保1号”的实践出发,梳理相应的发展思考,为全省乃至全国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建设提供决策思路。

  一、调研背景

  (一)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的内涵及特点

  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即“惠民保”,是在“政府指导、市场运作”逻辑下商业健康保险的一次产品创新和模式变革,是政府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一次重要尝试。惠民保能紧密衔接基本医保,并实现保障结构的优化,在具体实践中,日益形成了一些自己独有的特色。

  一是参保门槛低。相较于商业医疗险,惠民保允许高龄人群、带病人群以及特殊职业群体参保。这恰是其普惠性的重要体现,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因职业、年龄、健康状况等原因被商业医疗保险拒保人群的重特大疾病后顾之忧。

  二是保费较低。人均保费低于 100 元,部分地区还按照年龄、保障额度、保障范围等标准对惠民保进行了分档定价。整体而言,各地惠民保的价格大都在100元/人/年以内到200元不等。

  三是保障额度高、范围广。绝大部分惠民保采取的是“法定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再报销(通常比例为 80%)+ 特药费用报销(10 余种目录外特殊药品)”的保险责任组合方式,最高额度均超百万元。保障额度高、范围广。提供住院医疗费用、特定药品费用高达百万元的保障,外加个人健康管理服务,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让参保群众看得起病、看得了病,还要让参保群众少得病、不得病。

  四是赔付额高、赔付率高。由于惠民保免赔额较高,其受益群体主要是面临重特大疾病巨额医疗费用支出的患者,虽总件数提量有限但件均赔付额较高,同时总体赔付率显著高于现有商业健康保险。

  五是政企合作,社商融合。目前,城市普惠医疗险的运营模式主要有三种:政府主导、政府指导和纯市场化运作,其中政府指导的产品占大多数。

  (二)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进程

  作为整个国民医疗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商业健康险的发展跟医疗改革密不可分。2009年,《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明确了商业健康保险在新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地位。《意见》明确:“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2014 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这是中央政府首次就商业健康保险发布的政策性文件。此后,保险公司经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全国推开,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优政策公布,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相关支持措施陆续推出。在政策支持下,从2013年到2019年,商业健康保险密度由83元/人增长到504.7元/人,健康保险深度由0.19%上升到0.71%。2016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到要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2020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到 2030 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2020 年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 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其中第四项第十七款规定,要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包括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多重保障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发展普惠保险是我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在中央政策的引导和政府医保、银保监等部门的积极介入下,具有普惠性特点的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趁势而起,成为了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城市普惠医疗险的发展已成趋势。

  江苏省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2020年12月,江苏省结合实际,就促进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出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重点解决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住院和门诊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将医保目录外的自费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形成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不得设置参保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类型等前置条件,不得设立对常见病、多发病的免除责任条款。另外,引导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的精准供给。商业保险公司应根据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定位和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要求,结合地区参保人员总量结构和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设计多元缴费标准和保障水平的产品,如个人普惠型、重大疾病专属型以及满足多层次多元化需求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商业保险公司在精算的基础上,合理设定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合理确定保费(产品价格),可根据不同的保障水平设定多档可选的缴费档次,保费与个人疾病风险脱钩。根据年度保费收支、赔付率等运营情况,建立产品价格及待遇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等等。某种程度上,这为2021年“江苏医惠保1号”的推出奠定了政策基础。

  与此同时,江苏各地市,包括南京、苏州、无锡、镇江、南通等地也陆续推出了本城市专属的普惠型医疗补充保险。省级层面也加快了相应的步伐。2021年6月2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了医保“十项民生实事”。其中包括,研究制定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政策、推出江苏统一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制定江苏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政策、江苏人看病购药将脱卡支付等措施。

  2021年8月,江苏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征集遴选资质审核的公示,拟纳入被遴选人的商业保险公司共17家。2021年9月16日,江苏省人民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江苏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以来第一部医疗保障领域的专项规划——“江苏省‘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江苏省医保局局长周英介绍,江苏要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首次把“建立健全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互为补充的政策体系,提供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供给”作为重大任务。大力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建立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构建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机制。基于此,江苏省医保局开展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遴选,并会同银保监局制定遴选方案,作为全省统一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江苏医惠保1号则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周英说,这一产品将整合全国最优质商业保险机构资源,突破医保目录、突破既往病史、突破病种、突破仅保住院医疗费用等方面限定,同时,不再设置参保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类型等前置条件。随后在2021年12月1日,江苏省医保局正式推出首个政府引导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江苏医惠保1号”,目前参保人数已经超过302万。

  (三)江苏省探索实践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的现实基础

  江苏目前已建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共同发展的全覆盖、多层次城乡统筹医疗保障体系。2020年,在中央发布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后,江苏省医保局也就促进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了三大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主导,自愿参保。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大力发展补充医疗保险。鼓励用人单位、群众自愿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扩大参保覆盖面。

  二是坚持衔接互补,梯次减负。补充医疗保险要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相衔接,重点解决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不充分的部分,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的精准性,满足多层次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发挥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的重要补充作用。

  三是坚持公益导向,保本微利。如果将补充医疗保险(普惠保)看作是准公共服务产品,建立商业化运作、保本微利为运营导向的市场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加强保险精算平衡,注重可持续发展就显得更为重要了。指导意见还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多层次医疗保障工作的落实;明确责任分控,医疗保障部门要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做好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设计,统筹规划各类医疗保障发展,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医疗保障、银保监部门以及商业保险公司要加强补充医疗保险和多层次医疗保障的宣传,引导参保人员树立健康责任意识和参保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改革氛围。通过各方努力,充分发挥多层次医疗保障的多重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江苏老龄办的数据显示,江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根据《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1年)》,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江苏全省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1850.53万,占总人口比例为21.84%,高于全国3.14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六位。其中,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1372.65万人,占总人口比例为16.20%,高于全国2.7个百分点位。人口老龄化程度仅次于北京、上海。从各设区市的老龄化情况来看,苏南、苏中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苏北地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比最高的五个设区市为南通、镇江、泰州、无锡、扬州。分析显示,“十四五”时期江苏老年人口数量将有一个迅速增长过程。主要是因为从1962年至1965年,平均每年新生人口近150万,这一时期出生的人口将在“十四五”时期步入老年。预计到2025年江苏老年人口的比重将超过27%。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健康需求挑战以及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等因素,都激发了江苏省发展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的现实需要。

  二、江苏省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的探索实践

  江苏省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于2020年就促进补充医疗保险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建成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2021年9月,江苏省政府又发布了第一部医疗保障领域的专项规划:首次把“建立健全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互为补充的政策体系,提供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供给”作为重大任务。大力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建立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构建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机制。江苏省医保局长周英表示,会同银保监局制定遴选方案,作为全省统一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江苏医惠保1号”已经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结合江苏省医疗保障实际及市民现实需求,江苏省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引导商业保险公司,为市民提供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江苏医惠保1号”。

  (一)江苏省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实践的主要做法

  1.建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根据江苏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促进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定位,指出,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重点解决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住院和门诊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将医保目录外的自费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形成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同时对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引导,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实行精准供给,对产品的设计和价格都提出要求,并加强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协同支持。以省或设区市为单位,发挥规模化集约化的优势,支持优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推广。

  同时,允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4000元以上部分,用于个人或其参加本统筹区内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指导意见同时也要求加强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监督,并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的分工,医疗保障部门要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做好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设计,统筹规划各类医疗保障发展,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财政部门要对医保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实施监督。银保监部门要与医疗保障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的准入退出机制,对商业保险公司运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税务部门要落实好补充医疗保险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商业保险公司要加强精算,设计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提升服务水平,吸引群众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发展普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江苏医惠保1号”。根据省医疗保障局有关文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江苏省严格厘清政企职责,协同推进保险产品“江苏医惠保1号”的设计、运营、理赔服务等各项工作。

  (1)科学选定主承保人和共保机构。2021年8月,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征集面向全省参保人员、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并对征集产品进行遴选。“江苏医惠保1号”的保障内容和主承保人是通过评分结合谈判的方式确定的。被遴选人根据“江苏医惠保1号”规定的保障内容和“评分内容和评分办法”的要求,在精算的基础上,报送产品方案,并同时报送附加保障内容。“江苏医惠保1号”的保障内容及主承保人确定后,由主承保人与参与本次征集遴选的、且有意愿参与该产品的其他保险公司协商组建共保体,建立责任分担机制、宣传推广机制等,开展服务平台建设。省医保局、江苏银保监局参与指导,建立考核评估机制。整个流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最终“江苏医惠保1号”采取由1家保险公司主承保,其余10家保险公司采取“共保”的模式,充分调动商业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同时又形成合力、共担风险、共同推进。

  (2)定制设计产品方案。“江苏医惠保1号”在2021年12月1日正式上线。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保障的需求,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决策部署,江苏省医保局将“全面推进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推出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加以推进落实。按照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银保监局等4部门《关于促进补充医疗保险发展 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省医保局会同13个设区市医保局以及全国11家商业保险公司,通过调研分析、研究论证、遴选谈判,共同推出由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个人自愿参保,为江苏省参保群众设计的首个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补充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江苏医惠保1号”。

  “江苏医惠保1号”提供四个方面的保障:(1)保障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的部分,重点保障住院、门特治疗以及使用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经基本医保保障后个人自付费用较高部分。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1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6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7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2)保障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以外的部分,重点保障住院和门特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包括医保目录外自费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切实减轻患者医保目录外费用负担。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2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5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6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3)重特大疾病再保障部分,为切实缓解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问题,对经上述两项保障责任保障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再予以赔付(包括免赔额1万元和2万元在内的自付和自费总费用)。该项保障责任免赔额5万元,赔付比例为45%,最高赔付额100万元。(4)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责任,产品将根据合同约定,对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进行补充保障,以进一步减轻相关患者高额费用负担。

  “江苏医惠保1号”不限制既往病史参保,首次参保有既往病史的人员,在上述前三项保障部分赔付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参保时为非既往病史患者,参保以后发生疾病不降低赔付比例。价格普惠适宜,在满足多重保障责任的基础之上,“江苏医惠保1号”产品拟定每人每年158元,在此期间购买产品的参保人员,次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高效便捷的投保通道。参保人员可在“江苏医惠保1号”微信公众号、“江苏医保云”APP以及商业保险机构APP实施“线上参保”。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投保,可通过省医疗保障局部署的“江苏医惠保1号”管理平台,授权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和承保的商业保险机构,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4000元以上部分,为其本人或其参加省内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江苏医惠保1号”,也可以用现金支付。这个渠道在系统上也进行了打通。由“江苏医惠保1号”管理平台提供投保人员身份校验、医保参保信息查询、既往病史查询以及职工医保个人帐户支付等统一入口服务。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按月审核投保信息后,将投保人员购买“江苏医惠保1号”的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至商业保险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本医疗待遇支出项目中列支。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为其跨统筹地区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江苏医惠保1号”的,通过“江苏医惠保1号”管理平台与各设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实现资金划扣。

  (4)一站式结算理赔。江苏省医保局在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联动经办服务上进行了衔接。各设区市医保部门以“江苏医惠保1号”管理平台为媒介,推进落实投保人员“江苏医惠保1号”赔付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结算。商业保险机构应及时通过管理平台向医保部门报送经投保人员确认的投保及理赔等统计信息。投保人员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理赔:一是线上申请,投保人员可登录“江苏医惠保1号”微信公众号,根据提示填写并上传理赔资料,保险公司收到线上材料审核无误后将快速完成赔付;二是线下申请,投保人员可携带理赔相关资料至理赔服务网点提交理赔申请。首例理赔已经赔付到位。以首例赔付案例为例,参保人于2022年1月7日提交理赔申请,仅72小时就审核通过。目前,江苏省医保局指导商业保险公司上线“在线快赔”通道,进一步提高理赔速度,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精准的理赔服务。

  (二)江苏省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实践的主要成效

  1.缴费方便,人群覆盖广泛。“江苏医惠保1号”2021年12月1日上线,首日就有超15万人投保,在地市上,扬州首日也有3.5万人投保。上线仅2.5天,就有超过30万人投保,平均每1秒就有超1人投保;上线一周则有超50万人投保,上线半月就有超过100万人投保。50后~70后成为参保的主力军,占比近64.16%。整体投保年龄结构健康,有利于“江苏医惠保1号”的可持续发展。

  2.快赔更便捷。快赔申请只需填写个人信息,无需上传住院医疗单据,大幅简化理赔申请手续。理赔工作人员收到理赔申请,只需调取参保人医保数据就能完成金额核算,将理赔时间大幅缩短,进一步提升江苏参保用户理赔体验。截至4月17日,“江苏医惠保1号”已累计赔付案件11892件;赔付总金额6508.14万元,件均赔付5472.7元。单笔最大赔付额为12.5万元。该用户的治疗费用总共花费了29万多,“江苏医惠保1号”责任一二三共计赔付12.5万。从就医地来看,江苏参保人异地就医最喜欢去的城市是上海;从年龄结构来看,最大赔付人91岁,年龄最小的赔付人刚出生7个月。从疾病类型来看,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理赔较为集中,男性高发恶性肿瘤主要是肺、胃、肝,女性则为肺、甲状腺、乳腺。“江苏医惠保1号”目前最大单笔理赔款为69025.2元。56岁的曲先生在无锡入院治疗。曲先生住院期间共花费172172.38元,基本医保统筹支付48915.28元,个人仍需承担费用118845.11元(包括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115227.53元,基本医保范围外个人自费3617.58元)。按“江苏医惠保1号”理赔约定,基本医保内自付费用超出免赔额1万元即可理赔,非既往症人员0至10万元部分赔付65%,超出10万元部分赔付77%。理赔金额按照100000*65%+【(115227.53-10000)-100000】*77%= 69025.20元,减轻了58%的个人经济负担。

  三、江苏省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实践的有关思考

  “江苏医惠保1号”是江苏省首个在省级层面推出的普惠型商业医疗补充险,作为惠民保中为数不多的省级产品,是江苏省构建完善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的一次重要实践,也是助力“健康中国2030”、实现共同富裕的一次重大举措,是江苏省政府开展的缓解老百姓高额医疗负担的惠民性工程,立足点就是着眼于老百姓真正的需求,“以人为本”。作为一项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创新举措,惠民保从诞生发展到现在,真正让民众有认知和获得感也仅仅两年时间,某种程度上依然处于起步阶段,各项机制也在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完善,未来如何坚持“普惠”属性,让惠民保可以覆盖到更加广泛的人群,让更多老百姓免于因病致贫、返贫,同时如何兼顾商业化,真正做到“保本微利”,让惠民保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需要各方,包括政府、保司、第三方平台公司等一起来思考的问题。结合对江苏省实践的研究,本调研组针对完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为居民提供真正“量身定制”的医疗保障

  2021年被称为是惠民保的爆发之年,截至2021年12月,全国27省份的200多个地级市推出上百种惠民保类产品,累计参保人数近1亿人。但有不少城市是有多个惠民保类型的产品的,而且有些城市的产品看起来相似度也比较高。根据2021年6月2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的通知》,指出该类业务的保障方案需体现地域特征,契合参保群众实际医疗保障需求。这意味着从监管层面而言,该类产品应以城市为开发单位,以各个城市的医疗支出、医保赔付等实际情况为基础,设计产品责任以及医保外特定高额药品的保障目录,使得产品更加符合各个城市的定位与特点,为居民提供“量身定做”的医疗保障。

  (二)在顶层设计上坚持“普惠”属性

  政府部门和商保公司应该确立清晰的权责边界。这是惠民保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正如“江苏医惠保1号”,从一开始就确立了“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自愿参保”等原则,这是省级层面首次推出惠民保,所以政府在顶层设计上参与和帮扶比较多。首年的政策知晓度、产品参保率和运营成效十分关键,市场机制尚不成熟,因此政府在参保动员、产品设计等方面扮演了更重的帮扶指导角色,为了惠民保产品的持续健康良性发展,商保公司也需要逐步提升运营能力,逐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深度运作惠民保产品。在制度、机制和实践层面,坚持普惠属性和政府的参与。

  在制度层面,需要进一步明确“惠民保”保本微利原则。在产品端,政府应当持续发挥引导价值,推动产品保障范围和费率水平的合理化,加强产品供给的可持续性,探索产品长期化、精准化发展。在“城市定制”方面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在同一时间同一区域出现多款同质化产品,避免行业恶性竞争和消费者的选择困惑;探索跨地域融合发展路径,实现更大范围地风险分摊,指导商业机构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服务水平。在服务端,进一步扩大开放个人医保账户支付保费甚至收取赔付款,打通基本医保、大病医保、“惠民保”的服务与结算平台,并在保证个人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将服务通道扩展至其他商业保险产品,从而构建起“多元化保障供给、一体化结算服务”的新型政企合作模式。

  (三)依托保险科技,防范风险

  普惠保险得以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风险可控。惠民保产品可能存在的逆选择风险为普惠保险风险控制起到了警示作用。未来,普惠保险发展应依托保险科技,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到产品设计、营销、理赔等各个环节,加强医疗监管,帮助保险公司降本增效,识别保险欺诈,有效控制风险,从而保证普惠保险可持续发展。

  (四)拓展增值服务,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医疗保险天然具有健康管理的需求,而健康管理也是一种事前预防,将服务贯穿于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的各个阶段,达到有效控制疾病的发生或发展、显著降低出险概率和实际医疗支出的目标。这背后也是国家战略方向的转变,从“以治疗为中心”转变成以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视角维护人民健康,实现健康中国的战略目标。发展惠民保的本质还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惠民保产品融合了政府及多个行业的力量,是“保险+医药”模式的一次重要探索,将有助于打通政府政策、保险产品、健康服务、医疗技术通道,为全民健康管理网络布局提供帮助。未来,普惠保险应联合相关公司发挥医药服务及健康管理的作用,拓展重大疾病、慢性病等相关的增值服务,实现保险保障、医疗服务、健康服务的多维度发展,全面解决居民健康管理与看病就医难题。(医渡云)

相关推荐:
从丽水“浙丽保”看普惠型商业健康险创新|惠民保优秀案例
从杭州“西湖益联保”看普惠型商业健康险发展|惠民保优秀案例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王进和

人气榜
跟牛人买牛股 入群讨论
今日热度
问股榜
立即问股
今日诊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5-09 里得电科 001235 --
  • 05-09 阳光乳业 001318 --
  • 05-06 中科江南 301153 --
  • 05-05 大禹生物 871970 10
  • 04-28 江苏华辰 603097 8.53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