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国际:疫情对城投行业信用风险影响有限

大公国际:疫情对城投行业信用风险影响有限
2020年02月24日 16:09 新浪财经

  文:大公国际

  世界卫生组织于2020年1月31日宣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城投公司积极开展抗疫防疫工作,通过积极宣传落实防疫工作、参与当地疫情消毒隔离治疗、加强保障当地公用事业供应、免除旗下商铺租金等方式全力投入当地抗击疫情战斗中,城投公司在城市建设保障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体现,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

  考虑到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疫情对宏观经济进一步加压,中央将采取更加积极的财税政策和流动性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之本次疫情暴露出的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问题,可以预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加大投资力度,城投企业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将更为重要。疫情对城投行业信用风险影响有限

  疫情对地方财政的影响:受疫情影响,税收、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收入来源难达预期;疫情直接加大地方财政支出压力;

  2~4月各省份城投债到期压力识别:2020年2月全国各地区城投债务到期规模较小,3~4月到期债务规模逐月增加;2~4月,江苏省城投债务到期规模最大,其次分别为天津市和浙江省,湖北省城投债务到期规模在全国排名第六;从城投企业资质来看,2020年2~4月到期的城投债务,其主体信用级别集中在AA和AA+;城投企业未来三个月债务压力整体可控;

  再融资政策及环境分析:疫情发生以来,各金融监管机构相继出台政策防控发行人因疫情导致的债务风险;针对疫情的宽松流动性、资本市场因疫情对债市的避险偏好及城投企业融资渠道的相对通畅,使城投企业能够获得较为便利的再融资机会,整体信用风险降低。

  疫情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受疫情影响,预计税收、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收入难达预期;疫情将直接加大地方财政支出压力。

  城投企业从事业务与地方政府部门关系紧密,地方政府作为城投企业重要的交易对手方和外部支持者,其财力状况为城投企业信用水平的重要因素。

  从影响路径上看,疫情一方面通过社会经济活动降速作用于一般预算收入和以土地出让金为主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这两大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另一方面,疫情将直接增加地方财政在医疗卫生、公共管理方面支出压力。

  首先从财税收入上看,封城、封小区的行动造成居民对生活物资、服务需求大幅减少,对餐饮旅游、交通、消费影响较大,直接影响对地区财政贡献较大的第三产业;企业复工时间延迟直接导致生产性企业产值下降,对第二产业增长造成影响。对于地区财政,作为拉动地区经济重要动力的二产、三产同时受到直接冲击使经济增长乏力,预计相应财政收入变动集中体现于一季度,后续视疫情缓解逐步恢复。

  其次,对于地区财政的另一重要支持——以土地出让金为主的政府性基金收入。2020年春节过后,3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日成交量并未如往年回到正常水平,受疫情影响,日成交套数仍在两位数徘徊。冷淡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将延迟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回流和进一步拿地的计划,进而使政府一季度土地出让金收入也难达预期,疫情结束之后,预计土地出让情况将逐步恢复。

  此外,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国税总局延长企业纳税申报期限等支持企业持续经营的政策也陆续出台。

  另一方面,中央财政对疫情拨付的直接支持一定程度缓解地方财政的支出压力。截至2月6日下午5点,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7.4亿元,实际支出28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70.9亿元。

  整体来看,受此次突发疫情影响,税收、土地出让金等收入难达预期,财政收入存在一定波动可能;疫情对各级财政均造成一定影响,直接加大地方财政支出压力。

  2~4月各省份城投债到期压力识别

  2020年2月全国各地区城投债务到期规模较小,3~4月到期债务规模逐月增加;2~4月,江苏省城投债务到期规模最大,其次分别为天津市和浙江省,湖北省城投债务到期规模在全国排名第六;从城投企业资质来看,2020年2~4月到期的城投债务,其主体信用级别集中在AA和AA+;城投企业未来三个月债务压力整体可控。

  根据大公整理,2019年末,我国城投行业存续债余额6.25万亿元,其中2020年到期债务余额为1.25万亿元,主要来自江苏、浙江、湖南、四川省和天津市。2020年2月全国各省(直辖市)城投债务到期规模(含债券到期及本金提前兑付)合计537.14亿元,相对全年平均水平而言,规模较小,主要系受春节影响,历年年初发债规模较小;3~4月,全国各省(直辖市)城投到期债务规模分别为1,107.00亿元和1,306.51亿元,逐月增加。

  从地区来看,2020年2~4月,城投债务到期规模前五名分别为江苏、天津、浙江、安徽和山东省,其中江苏省月均城投债务到期规模均大于100亿元,天津、浙江省4月城投债务到期规模均大于100亿元;东三省及西北地区城投企业2020年2~4月到期债务规模较小;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湖北省城投债务到期规模在全国排名第六,到期债务合计142.64亿元,其中4月到期的债务占比53.36%。

  从城投企业资质来看,2020年2~4月到期的城投债务,其主体信用级别集中在AA和AA+,此二类级别的城投企业到期债务规模分别为1,169.36亿元和1,009.03亿元,区域上主要集中在江苏省;AAA级别的城投企业到期债务规模为719.90亿元,主要集中在4月;资质较弱的A、AA-级别城投企业,2020年2~4月到期的城投债务主要为企业债本金分期兑付,各主体偿债规模不大,且相关债项均附担保条款。

  未来三月城投债务到期规模逐月增加,城投债务到期规模较大的省份总体经济实力较强,到期的城投债务其主体信用级别集中在AA和AA+,资质较好。综合来看,未来三月城投债务压力整体可控。

  再融资政策及环境分析

  1、政策梳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金融监管机构相继出台政策防控发行人因疫情导致的债务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央及地方各级金融监管机构相继出台政策强化金融支持服务。1月2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要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保险保障、融资担保等多方合力,加强对社会民生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强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及企业的服务对接,积极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城投企业在当前形势下,支持公共卫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需求将得到有力保障。

  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提出保持流动性合力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其中包括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同时,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已取得债券发行许可,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许可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向证监会申请延期发行。

  2月2日,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一方面,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公司债券,发行人生产经营正常的,证监会通过设立“绿色通道”等措施,支持发新还旧;另一方面,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积极引导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做好相关风险监测和市场服务,积极引导投资者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公司债券,通过与发行人达成展期安排、调整还本付息周期等方式,帮助发行人度过困难期。

  2月7日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联合发布《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信贷支持力,中央财政安排贴息资金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020年2月8日,发改委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允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或置换前期因疫情防控工作产生的项目贷款;允许债券发行人使用不超过40%的债券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对于自身资产质量优良、募投项目运营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允许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专项用于偿还2020年内即将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最大限度简便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债券业务办理,设立申报“绿色通道”。

  此外,河北省、北京市、上海市及成都市等地方各级政府也积极响应,纷纷出台相关政策防控发行人因疫情导致的债务风险,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再融资环境分析

  针对疫情的宽松流动性、资本市场因疫情对债市的避险偏好及城投企业融资渠道的相对通畅,使城投企业能够获得较为便利的再融资机会,整体信用风险降低。

  (1)多政策出台及国家各部门行动支持流动性总量宽松,为维持疫情期间金融市场稳定提供重要前提;发改委允许借新还旧直接给予城投偿债强力支持。

  2月1日,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力推30条重磅政策,就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为受疫情较大地区提供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便捷直接融资服务,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等多方面加大金融对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在实际操作层面,央行的流动性支持最为直接。

  2月3日,为维护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和货币市场平稳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开展1.2万亿元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投放资金,确保流动性充足供应,银行体系整体流动性比去年同期多9000亿元;

  2月4日,人民银行开展5000亿元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投放资金,同时降低OMO利率10BP,表示出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支持市场流动性的明确信号;

  2月7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再发文表示,央行向相关全国性银行和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地方法人银行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其向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每月专项再贷款发放利率为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0基点,金融机构向相关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切实显著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月8日发改委文件中,“对于自身资产质量优良、募投项目运营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允许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专项用于偿还2020年内即将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则对城投企业2020年可能由于疫情引起偿债困难的情况给予最强力的再融资支持。

  (2)在流动整体宽裕的前提下,由于疫情造成市场避险情绪浓郁,相较于权益投资,资金更偏重债券市场。

  疫情从春节期间开始发酵,至2月3日开始,对股市债市均可见很大影响,股市大幅跳水的同时国债收益率降低、价格升高,两市走势迥异,可见资金避险情绪严重,更多资金更偏重债券投资,增加了城投等各类债券等流动性,为企业再融资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时间窗口和利率空间。

  (3)城投企业融资环境较好,在资金、政策较为友好环境下更易获得缓冲空间。

  城投企业在资本市场中受整体流动性充裕度和政策影响较大,在上述两者不具有明显制约的情况下将获得较为通畅的融资渠道。在各类型企业中,城投企业历史上融资能力较强,资本e市场净融资额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在疫情整体流动性宽松、银行等机构操作灵活性加大期间,城投通过再融资渠道将显著降低信用违约风险。

  结论

  疫情对城投的影响主要作用于与其业务强相关的财政状况。一方面,受经济主导的税收收入和以土地出让金为主的基金收入因需求下降、复工延后等因素难达预期,另一方面,抗击疫情直接加大各级财政支出压力并直接作用于地方财政支出,疫情对地方财政数据的将视疫情防控情况作用于第一季度或延续至第二季度。

  然而从到期压力上看,城投企业未来三个月债务压力整体可控,加之宽松货币政策及疫区相关融资指导政策的推出对城投现有债务压力有很强缓解作用,为城投企业再融资形成有力支撑。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城投公司积极开展抗疫防疫工作,通过积极宣传落实防疫工作、参与当地疫情消毒隔离治疗、加强保障当地公用事业供应、免除旗下商铺租金等方式全力投入当地抗击疫情战斗中,城投公司在城市建设保障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体现,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

  考虑到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疫情对宏观经济进一步加压,中央将采取更加积极的财税政策和流动性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之本次疫情暴露出的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问题,可以预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加大投资力度,城投企业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将更为重要。综合来看,疫情对城投行业信用风险影响有限。

 

责任编辑:李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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