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祁祥:从保险大国迈向保险强国

孙祁祥:从保险大国迈向保险强国
2021年07月20日 10:59 中国金融杂志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百年金融专栏|孙祁祥:从保险大国迈向保险强国

  编者按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深刻改变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和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深刻改变了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格局。一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不畏险阻、砥砺前行,取得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彻底改变了近代以来一百多年中国积贫积弱、受人欺凌的悲惨命运;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创了改革开放的新局面,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海纳百川、锐意进取,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华民族走上了实现伟大复兴的壮阔道路。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坚持牢牢把握金融事业发展和前进方向,不断探索金融支持革命战争和创立新政权、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道路,指引我国金融事业实现了一次又一次的跨越发展。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中国金融杂志”微信公众号特别策划“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百年金融”专栏,配合《中国金融》杂志相关策划,选取部分反映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重要金融机构和重要金融市场改革创新的文章,展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金融事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的波澜壮阔的画卷。

  作者|孙祁祥「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

  文章|《中国金融》2021年第13-14期

  很荣幸受邀为《中国金融》杂志“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特刊”撰文,回顾总结党领导下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历程。在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日子里,回顾、反思、总结保险行业如何从一个40多年前还几乎没有“名分”的小部门,一跃成为按总保费计算的世界第二保险大国;未来我国又应当如何从保险大国迈向保险强国,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保险业发展历程回顾

  在国外参加国际会议的时候,我经常被问到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保险业发展多少年了。我总会说,这要看你根据什么标准来衡量。如果按照1805年,即清朝嘉庆十年时英商在广东设立谏当保安行算起,中国保险业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了。2005年,海峡两岸政、产、学、研的代表在人民大会堂隆重聚会,庆祝中国保险业成立200周年,我当时还作为学界代表做了大会主旨发言。如果按照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的日子算起,中国保险业已经有了70多年的发展历史。而如果按照1979年恢复保险业算起,中国保险业实际上只有40多年的历史。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保险业相比还非常年轻的中国保险业,用了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就走过了发达国家上百年走过的道路。可以说,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中国经济社会的变迁史,就是一部全行业的努力奋斗史。

  新中国成立前夕,大量外国保险资本逃离中国市场,华商保险公司为快速抽逃资金也大量乱放折扣进行不正当竞争,保险市场的经营秩序遭到严重破坏。整顿和改造私营保险业、创办国营保险公司以及清退外国保险公司,是当时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正式成立,随后以超常规速度建立了分布全国的分支机构和代理机构。到1952年末,超过三分之一的县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全国的分支机构达到1300多个,一举改变了新中国成立前外国资本控制中国保险市场的垄断局面,极大维护了国家的金融安全,对保险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稳定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全国第三次保险会议的数据,外国在华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1949年占全国市场的60%,而1950年则下降到不足10%,1951年、1952年的占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中国保险业由此进入了为期十年的起步发展时期。然而遗憾的是,由于受到“左倾”思想和“主义”之争的影响,1958年10月召开的全国财贸会议提出停办国内业务,因此,除了由于国际贸易和国际信贷业务的需要保留保险涉外业务以外,国内保险业从1959年开始,陷入了长达20年的停滞期。

  随着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大幕的开启,保险业也于1979年开始恢复发展。自此,经过短短40多年的时间,我国的总保费规模在世界的排名从第40位左右上升到第2位;保险机构数量从1979年恢复之初的1家增加到2020年的238家,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保险市场体系;保险机构承保金额和承保范围不断扩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行业在积极参与国家社会事业管理,完善养老和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减灾救灾、提高贫困人口风险抵御能力以及精准扶贫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成就来之不易,它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行业坚持对外开放、不断深化保险业体制改革所取得的。

  2011年,我曾经在“北大保险评论”专栏文章中指出:经过30多年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十年的发展,我国保险业取得了骄人的成就。如果要对过去三十年的发展脉络做一个提炼和总结的话,可以将之概括为:产业从小到大;公司从少到多;产品从简到繁;经营从粗到细;监管从虚到实。但要真正奠定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保险业显然不能满足于目前已经取得的业绩,而是需要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那就是:产业从大到强;公司从多到优;产品从繁到好;经营从细到精;监管从实到准。保险业如果不能实现这五大转变,上升到一种新的境界,就无法达到一个成熟市场的要求。

  这之后又经过了10年的发展,我国保险业从世界排名第6位继续上升至第2位。按照总保费指标衡量,我国无疑已经是一个保险大国了。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离保险强国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瑞再研究院2019年sigma报告《世界保险业:重心继续东移》提供的资料表明,作为目前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的中国,市场规模仍不到美国的40%,也小于欧洲三大市场(英国、德国和法国)的总和。我国的人均保费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保险行业的保障水平和能力、保险机构的治理结构、管理能力、技术水平、产品服务等都有很大的改善空间。由此可见,如果中国保险业要从保险大国迈向保险强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需关注几个问题

  高度重视保险保障功能的发挥,在发展中牢牢把握保险业的本质

  保险是一种以经济保障为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从历史来看,保险业的产生正是基于被保险人风险规避的特性及风险转嫁的要求。不论是几千年前古巴比伦商人基于财产保全的需要所催生的财产保险;还是古罗马、古希腊的社团组织所催生的人寿保险;不管是14世纪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繁荣的海上贸易所催生的海上保险,抑或是19世纪随着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所催生的责任保险,在保险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保险制度的起源、发展与完善是一个自然演进的过程;风险客观存在的特性以及不断变化的形态给保险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存在的合理性基础,而保险业则因其独特的运行机制为风险转嫁者提供了保障,在证明其基本价值和作用的基础上不断获得发展。

  不得不说,在较长的一个时期里,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理念存在偏差,保险业的基本保障功能没有得到业界应有的重视。特定的发展起点和特定的发展环境,对保险业的增长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由此形成了总保费规模、资产规模迅速增长与基本保险功能发挥不足的悖论。因此,保险业在未来的发展中一定要“不忘初心”,牢牢把握行业的本质,着力解决行业定位不清、保障功能弱化、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充分发挥保险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保障功能。

  高度重视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实现保险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虽然保障功能构成了保险产品最重要的内含价值,也成为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如果保险削弱甚至失去保障功能,失去对风险的专业化经营,保险业将丧失核心竞争力。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保险经营的特点派生出了很强的投资功能,由此使得保险投资成为保险利润的重要来源和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保险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共同成为保险公司维持生存与谋求发展的两大重要业务基础。由此可见,虽然我们不能用投资的思维来经营保险业,但必须用精湛的投资能力来保障承保业务进而保障整个保险经营的稳健运行。

  历史经验表明,在现代保险业的发展时期,保险机构既是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同时也对资本市场有着高度的依赖性。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健康、长护等产品将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保险业对资本市场的依赖程度也会越来越大。如何让保险资金保值增值,实现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是我国保险业需要认真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高度重视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从源头上堵住风险的累积和爆发

  公司治理是影响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发展的核心内因。如果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不完善,那么,风险就会逐渐累积,当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就可能爆发,由此侵害所有者的利益,影响经济的稳定运行和社会安定。在过去许多年间,我国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都曾爆出许多问题,背后的原因大多都能归结到“公司治理”出现的问题上。许多风险的暴露都与风险的长时间累积有关系,而风险的长时间累积又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有着直接的关系。应该说,保险业的风险天然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具有长时间累积的可能。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和不完善所蕴藏的风险是不可小觑的。为了加强监管、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2006年1月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6月2日,为保护被保险人、投资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促进我国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正式颁布。但有了严格的监管规定,还必须能够严格落实和执行。只有完善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从源头上堵住风险的累积和爆发,才能保证整个行业的健康稳定运行。

  高度重视金融危机对保险业的影响,在开放中把握好发展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关系

  国际经验表明,经济发展对保险业的增长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经济波动也将对保险业的波动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然而,对于工业化国家而言,由于保险市场已基本趋于稳定甚至饱和,其周期性波动受保险市场自身微观环境和经营规律的影响较大,受经济波动的影响则相对较小;而对于新兴市场,特别是像中国这样的保险市场来说,由于处于高速发展期,保险市场的波动受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更大。而在开放的状态下,由于金融危机的传导效应,也将对保险业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仅以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及之后欧债危机的影响为例,从短期来看,它们直接造成了保险业的巨额财务损失。这一损失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在经济危机中支付的巨额索赔;二是保险资金遭受的投资损失。从中期来看,它影响了消费者信心,进而对保险业造成冲击;从长期来说,则因造成经济衰退进而抑制了保险业的发展。

  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业中开放时间最早、开放力度最大、开放步伐最快的行业。作为当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的“排头兵”,保险业在中国整个对外开放战略布局中居于重要地位。但即使这样,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的时候,中国的开放程度还没有今天这样大,因此,金融危机对当时中国保险业的影响还是有限的。而按照中国未来的发展进程,中国开放的大门将会越来越大。从2018年开始,金融业开始新一轮的对外开放;2019年,在最新的11类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中,涉及保险业的就有4项。因此,在越来越开放的大背景下,保险业在享受“开放红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风险蔓延的影响。这就需要保险业未雨绸缪,就金融危机对保险业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和准备。

  高度重视新技术可能产生的新风险,加强监管,保障行业在规范竞争中创新发展

  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数字化”为标志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以不可抗拒之势席卷全球,推动着包括保险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的深刻变革,从根本上对保险市场进行着改革和重塑。

  人类发展的实践表明,任何一项新兴技术的产生,不仅会给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带来革命性的改变和新的发展空间,也将滋生出新的风险。以“金融科技”“保险科技”为例,其发展既不会自动完全消除期限错配、流动性错配等微观金融风险,也无法自动消除系统性等宏观风险,与此同时,可能还将带来技术、网络、数据、垄断、隐私泄露等新的风险。

  如果说,“动物精神”是人类社会发展中金融危机产生的重要根源的话,那么,金融科技所具备的四大核心要素,即跨界化、去中介化、分布式、智能化等,在大大提升了经济效率的同时,也因其导致的不确定程度加深,极易诱发和刺激人类“动物精神”的本性。而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强大功能,特别是“人类本性”借助互联网“技术特性”的任性挥洒,人类“动物精神”的本性会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由此使得风险传递和蔓延的速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迅捷,由此对金融危机的产生和发展起到更大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在信息社会的背景下,金融监管者对风险的预警、风险的阻隔、风险的应对必须要有更加足够的警惕和更完善的体制保障。当然,与此同时,我们也要防止过度监管,妨碍市场效率和创新。

  高度重视保险业的声誉建设,以行业的独特重要功能和职业的崇高感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保险业属于金融服务业,它的发展与成熟高度依赖消费者对它的认可,后者与行业的声誉和形象有着很大的关系。

  其实,任何一个行业都有声誉和形象建设的问题,但似乎没有哪个行业能像保险业这样,公众对行业形象的关注和讨论如此热烈和持久。而根据我多年国际交流的经验与体会,保险行业的形象问题也并不只是一个独具“中国特色”的话题,即使在保险业发展已有上百年甚至几百年历史的发达国家,这也是一个时常被提及的话题。之所以这样,我认为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与制造业相比,保险业是服务业,作为“下游行业”,它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形象的评价必然是一个常见的话题;第二,与同样作为服务业的交通、旅游、餐饮等行业相比,保险所具有的“承诺性”“非体验性”的特点,让大众非常关心保险合同能否在“未来”(几个月、几年,甚至几十年以后)如期履约的问题,而行业形象的好坏自然会直接影响到人们对保险公司日后是否履约的预期;第三,与同样作为金融业的银行、证券、信托、期货等行业相比,保险所“经营”的是与人们的生命、健康、财产等相关的风险,这是一个人们不得不面对,但又很“避讳”的东西;同时,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和保险合同的“射幸性”特点也会增强“理性人”的“机会主义”特性,使人们通常选择“碰运气”而不是主动与保险打交道。因此,不像银行、证券那样可以“坐等”人们“自愿上钩”,在很多的情况下,保险必须“主动出击”,诱导消费者需求的实现。这就是保险,一个如此重要但在损失没有发生时又很难让人体会到其重要性的行业。这一境况很像“吉登斯悖论”所描述的那样一种困境:气候变化问题尽管是一个结果非常严重的问题,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由于它们在日常生活中似乎不可见,不直接,因此,在人们的日常生活计划中很少被纳入短期考虑的范畴。

  与发达保险市场相比,我国保险的普及率仍然较低,而提高保险普及率的突破口是建立和维护保险业的良好声誉和形象。没有良好的声誉和形象,公司的吆喝再多、社会的呼吁声再高、政府的政策再好,保险都不可能“落地生根”。而要建立和维护保险业的良好声誉和形象,需要从保险机构提供让老百姓具有“实用感、安定感和可靠感”的产品和服务做起。同时,保险机构的经营需要实现三个转变:从“保费至上”转变为“保障至上”,从“速度至上”转变为“效益至上”,从“渠道至上”转变为“理赔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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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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