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步途中捡到一张他人遗失的信用卡,还很幸运地试对了密码,男子张某以为“天降横财”,不想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今年1月9日中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西安市雁塔区曲江三兆村雁翔路十字路口捡到一张信用卡。其先持该卡试图在某银行自助取款机终端取款,没能成功,随后又将这张卡拿到一家手机店试图刷卡套现。第一次刷卡0.05元成功后,张某大喜过望,又要求店员刷卡3万元用于自己购买手机。
店员石某将3万元刷出后,发现张某不是该信用卡持有人,且不能说明信用卡来源,遂联系店长马某报警。与此同时,卡主赵某也因收到了一条信用卡被莫名消费30000.05元的短信,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询问,张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称,自己捡到卡后,胡乱按了几个数字就试对了密码,便起了再多刷点钱出来的念头。
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认为,张某捡拾他人信用卡后,冒他人之名使用,致他人损失财产30000.05元,达到数额较大程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近日对其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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