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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能参加私企年会,传递何种信号?
来源:一见财经
企业邀请公职人员参加年会,可否参加?
公职人员能不能在企业吃饭?
……
这些政商交往,一度曾在政企之间引发种种顾虑,不过,这种状况在近期明显有所改变。
1
最近青岛市开了个“口子”,给出了明确答案。
近日,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下称《意见》)称:
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要加强同企业和企业家的接触交往。在依规依纪依法,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的前提下,公职人员要大胆开展工作,积极与企业和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热情搞好服务。
经批准,可参加或组织以下活动:
(1)为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听取意见建议,参加商(协)会或企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活动;
(2)参加商(协)会组织的旨在推动企业发展壮大的外出考察调研活动;
(3)组织商(协)会或企业参加旨在推广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展销会、推进会等经贸交流活动;
(4)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加政策宣传、产业提升、人才培养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等培训活动;
(5)上门服务企业或开展调研,确需企业提供用餐的,可按照员工就餐标准在企业食堂安排工作餐;
(6)邀请企业界人士就事关地方经济、企业发展重要工作进行调研和商议时,为加强沟通、提高效率、节约时间,可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安排公务用餐;
(7)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活动。
参加或组织上述活动,要遵守住宿、交通、就餐等公务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向企业转嫁应由所在单位承担的费用支出。
除了上述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实际上青岛也有负面清单,《意见》称:把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章规矩所禁止的一切条款作为“负面清单”。
2
距青岛千里之外的广州,给出了更为详细的政商交往负面清单。
近日,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整治官商勾结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
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应当以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为准绳,不越纪、不触法、不谋私,不得利用权力影响和职务之便从事下列行为:
(1) 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支付应由单位或者个人负担的费用;
(2) 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企业及其负责人筹资、借款、借房、借车、投资理财;
(3) 以担任顾问、提供中介服务为名向企业及其负责人收取咨询费或者其他好处;
(4) 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5) 默许、纵容、包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务影响在企业谋取利益,以及与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交易活动;
(6) 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政府采购、证照颁发审验、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市场监管、工商管理、税收征管、金融贷款以及财政补贴等领域“吃、拿、卡、要”或政务服务不作为、慢作为;
(7) 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妨碍企业正常经营;
(8)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退休或辞职后违规在企业任职或以担任顾问为名领取酬金;
(9) 其他违反党章、党规、行业规定以及违背公共管理秩序、公序良俗并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
另外,《实施意见》对商人也做了明确要求。
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在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交往也做了明确要求,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赠送党员干部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红包”礼金或者提供宴请、健身、旅游活动安排;
(2)与党员干部合作经商办企业,或者赠送党员干部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企业股份及其资产,或者为上述人员代持企业股份及其他资产;
(3)为党员干部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理财谋利;
(4)以赌博或者其他形式向党员干部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
(5)以请托等不正当手段影响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任免、公共决策、公务执行;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违背公序良俗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交往的行为。
有关人士给一见君透露,山西政商交往的正负面清单正在制定中,明确领导干部和企业家在交往过程中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
3
话说回来,为何各地都在制定政商交往清单?
以广州为例,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是:
广州市纪委监委梳理汇总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研究发现,腐败官员的背后必有违法商人,违法商人的“上面”必有腐败官员。两者勾肩搭背、狼狈为奸,不仅害了党员干部自己,也滋生了“圈子文化”,严重污染了政治生态。
另外,近几年高层一直在强调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较多的干部职工对‘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仅停留在概念上,在工作生活中对构建良好的新型政商关系怎么做、做什么、行不行把握不准。
有分析称,此举对于打消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的疑虑具有现实意义,可以更好地引导公职人员守住底线、把好分寸,杜绝发生“闯禁区”的情况。
同时,也鼓励支持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大胆与企业及企业家接触交往,促进政商关系在依法依规、界限分明、公开透明的轨道上良性互动。
可以预见,各地将会陆续出台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
从青岛和广州来看,政商交往的难点和突破点已经找到,至于效果如何,各位一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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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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