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提示明星代言风险 警惕明星火爆带货埋下的“坑”

监管提示明星代言风险 警惕明星火爆带货埋下的“坑”
2021年04月22日 20:01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原标题 :监管提示“明星代言”风险!警惕明星“火爆带货”埋下的“坑”!

  来源:A智慧保

  明星效应有多大,在日常生活中都能体现。

  代言衣服被抢空,打卡餐厅难上座,同款产品猛加价,入住酒店鲜有空。

  明星,这个时代下最引发社会关注的一类群体,以极高的流量优势出现在各行各业的代言中,同样也包括金融圈。

  如何将自己从形形色色的金融产品广告中凸显出来,明星代言也是挖空心思搞创意。

  然而,明星代言也有风险,尤其是对于金融圈来讲。不同于日常生活产品,金融产品天然具有一些专业壁垒。正是因为金融的特殊性,明星效应下的盲目刺激,往往会引发一系列风险。

  4月22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就明星代言金融产品进行风险提示,并提醒金融消费者要理性看待明星代言,做到“三看一防止”,切实防范金融陷阱。

  金融圈代言需专业

  明星“火爆带货”背后存隐忧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类互联网平台及理财投资产品层出不穷,要想拿下市场,收揽客户,依靠明星的流量成为吸金的一大法宝。

  在“流量为王”的时代,通过流量变现已成为市场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为此,一些金融机构将自己的营销寄希望于明星身上,想要通过明星效应带动业务发展。

  目前,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有了自己的明星品牌代言人。他们通过一系列活动站台、视频推广、图文并茂等形式,将产品推向市场,引来更多人的关注。高流量叠加“粉丝效应”的连环刺激,让金融产品的销售量持续攀升。

  据消保局介绍,明星为各类互联网平台或金融产品代言常见模式大致有五种:

  ○ 为P2P平台代言。近年已有明星代言的平台爆雷,导致参与者资金受损。

  ○ 代言涉嫌非法集资的产品。如“中晋系”集资诈骗案已导致万余名投资者遭受资金损失。

  ○ 为互联网金融平台代言。网络平台操作更便捷,但也容易存在风险提示、投保告知不充分等问题,消费者切忌因明星代言而忽略风险告知事项。

  ○ 为金融产品、平台站台。如“泛亚有色”曾邀请某学者出席活动,利用名人光环对公众造成消费误导。

  ○ 为银行保险机构某类产品或整体品牌代言。如明星担任银行信用卡推广大使或宣传大使。

  但由于金融产品信息不对称性高、专业性强,代言人自身如果没有辨别代言产品资质、不了解产品风险,可能产生宣传误导风险。

  而且部分粉丝无底线追星,为明星集资打榜等不理智追星行为也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一些集资乱象。还有的利用名人效应过度营销宣传诱导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有可能引发过度负债、暴力催收等问题。

  为此,在明星“火爆带货”的背后,可能还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陷阱。

  监管为消费者“指路”

  “五大招”规避风险

  无形的风险背后,可能受牵连的是无数消费者。如何规避风险,守护住自己的合法利益,消保局也给了“三看一防止”策略。具体来看:

  ★ 消费者需要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

  毕竟,资质是合规的第一道门槛,无资质经营的机构,在起步阶段就已“违规”,如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明显加大消费者维权成本。而且,金融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

  所以,消费者应选择有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例如,消费者可以登录金融监管部门的网站、行业协会网站查询机构有关信息,或者向当地金融监管单位核实机构资质。

  ★ 消费者要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

  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时,要了解产品类型、条款、风险等级、告知警示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要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更要摒弃一夜暴富的观念。

  ★ 消费者要看收益是否合理。

  投资理财风险和收益并存,消费者面对营销宣传时,要重点关注其是否如实地披露了风险和收益,以防被误导或欺诈。对承诺高于平均收益率的金融产品要小心谨慎,不要轻信高回报无风险等虚假宣传。

  ★ 消费者要防止过度借贷。

  理性看待借贷消费、理财投资等广告宣传,保持理性金融观念,不盲目跟风消费、借贷和投资。青少年尤其要对粉丝应援、借贷追星、集资追星等行为保持理智,谨防陷入非法集资等金融陷阱。

  传播主体按规办事

  代言人不可虚假宣传

  当然,作为传播消息的一方,经营主体与代言人也有责任对自身加以约束。

  金融机构:按规办事,无资质者“四不得”

  金融机构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要求,切实规范本机构及合作方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

  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存在“四不得”行为:

  ○ 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 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 不得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相关情况做出保证性承诺。

  ○ 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

  代言人:看合规资质,看内容真实

  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不得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做推荐、证明。

  接受代言前,应当查验所代言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否内容真实、符合监管要求。

  曾经的明星代言

  随着娱乐营销的重要性不断凸显,一些耳熟能详的明星大腕都曾经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站台。互联网金融平台以聘任代言人、邀请明星出席活动或者赞助明星活动等形式与明星捆绑,利用明星效应收割粉丝经济,不断拉高在民众心中的信誉值。

  从2014年以来,e租宝、中晋资产、紫马财行、鑫琦资产、理想宝、团贷网、网利宝、有利网、爱投资等众多风险平台接连爆雷后,涉事公众艺人尽管在投资人维权声讨中陷入巨大的舆论风波,但实际上更多是不了了之,选择保持沉默的代言人不在少数。

  2015年1月

  互金产品鑫琦资产曾召开以“皇上驾到,一言九鼎”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利用张铁林在大众心中“皇帝专业户”的形象,吸引投资者入局。“皇阿玛”张铁林出席并题词“一言九鼎,财源广进”,还为该公司拍摄了一分多钟的广告宣传片。次年涉嫌非法集资的公司爆发全面危机,大量网友在微博表示:“皇阿玛赔钱啊!”然而张铁林始终未就此事件发表过任何公开看法。

  2015年

  演员黄晓明担任快鹿集团旗下的东虹桥金融代言人,并打出广告语“黄晓明,贷你圆梦,赚多多得到钱”。2016年4月,东虹桥金融出现兑付逾期。随后,不少投资人在黄晓明的微博下维权,讨要说法。

  2015年9月

  e租宝推出名为“缪斯时代”的借款项目,先后邀请唐嫣、李湘、钟丽缇、瞿颖和胡静五位女明星进行宣传。次年年初,e租宝爆雷,留下百亿资金漏洞。而上述代言人在删除代言微博后,都选择了沉默。

  2018年

  国家一级演员、中国“荧屏第一硬汉”胡军正式代言玖富集团,并出任首席体验官,倾情助力玖富集团品牌全面升级。其广告主打胡军的“硬汉”形象,以此突出品牌“实力派”的标签。

  由于玖富数科已在中概股上市,因此信誉度较其他小型网贷平台都高。2020年12月7日,玖富集团旗下玖富普惠发布了《多元退出通道》公告。

  2018年

  湖南卫视主持人杜海涛代言的理财产品“网利宝”2019年出现逾期支付,导致平台上的投资人血本无归。据悉,警方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查。有“网利宝”投资人在社交平台维权,甚至要求代言人杜海涛站出来表态。

  2020年

  汪涵代言爱钱进App“有内涵,更靠谱”。2020年7月,爱钱进App涉嫌非法吸纳公众存款而被立案侦查,受害人达到37万,被骗总额达230亿元。随后,汪涵发布声明称,他曾经知悉产品的兑付出现迟缓,也多次联系平台敦促解决问题,但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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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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