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被提起公诉,金融反腐高压继续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该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检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孙德顺利用担任工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交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信银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被提起公诉
最高检官网信息显示,中信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检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德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孙德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孙德顺利用担任工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交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信银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这之前,最高检官网4月8日发布消息称,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德顺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信息显示,年初以来,检察机关已依法对多位金融高管涉嫌受贿等案件提起公诉。其中:
5月,中信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涉嫌受贿一案,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月,福建银保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亓新政(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州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继康(正局级)以涉嫌受贿罪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月,长城资产原总裁助理桑自国涉嫌受贿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审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月,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涉嫌受贿一案,由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月,北方国际信托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包立杰(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月,国宝人寿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易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月,成都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傅作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月,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正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限制、压降制造业贷款”
早在今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通报显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孙德顺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通报用词也颇为严厉。
经查,孙德顺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重违背党中央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限制、压降制造业贷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贷款客户借用房产,由他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此外,孙德顺价值观极度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为本人及亲友攫取巨额利益;贪欲极度膨胀,把贷款审批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在贷款授信、审批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孙德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系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德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而在该通报中,“限制压制制造业贷款”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在对高级干部的违纪违法通报中十分罕见。
公开信息显示,孙德顺于2016年7月开始担任中信银行行长,到2019年初因“年龄原因”卸任。在他任职期间,中信银行对制造业贷款余额逐年下降。
截至2018年底,该行制造业贷款余额不到3000亿元,较2016年底减少约900亿元,该行业贷款在全行公司贷款余额(不含贴现)中的占比也由20.9%下降至15.7%。
责任编辑:张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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