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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原油宝”投资人!一夜成“专家”,只剩“半条命”…
来源:中国基金报
作者:莫飞
本以为稳赚不赔的原油抄底,如今却成了很多投资者心中挥之不去的“噩梦”。
很多投资者难以相信,说好的“没有杠杆”的原油宝,一夜之间账户爆仓了,账户本金划扣光还不算,还要倒欠银行巨额保证金。本来以为见证负油价的历史,却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了创造历史的参与者。
有声音提出,“成年人买者自负,盲目投资就要承担亏损代价”。这样的说法让不少受损的投资者感到无比“憋屈”和“愤怒”。
目前,中行最新表态称,积极沟通解决,更有市场传闻,投资者有望拿回“20%保证金”。不过,从目前的情况看,多数投资者对投资的产品、银行的执行操作以及最终的执行结果都存在了巨大的“预期偏差”。在投资者眼中,亏损认赔可以,但不应该为银行的错误买单。
中行原油宝事件爆发后,中国基金报记者也进入一个由260多名投资者组成的维权群,群成员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中行原油宝投资遭遇巨亏的客户们。在疑似和解方案浮出水面之后,多数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接受这样的结果,后续仍会继续维权,追回损失。
抄底原油宝损失惨重
投资者急着向银行“要说法”
说好的抄底赚钱,但最终却让投资者亏到怀疑人生。
4月22日,很多投资者在收到中行催款补充保证金短信后,看到自己账户的亏损的资金,“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来自江西的投资者小林表示,4月20日上午12点左右,自己的原油宝账户持仓超2525手,持仓已经亏损了18万,而在当天晚上关闭交易后,海外油价跌穿负值,账户亏损高达50万。
5月5日晚间,一份疑似和解协议流入市场,据悉,此次原油宝1000万元以下客户,有机会从中行拿回20%的保证金。1000万元以上的大户,需自行承担全部保证金损失,穿仓的部分由中国银行承担。随后,中行也发布公告称,积极寻求沟通解决。
但消息一出后,五一假期沉寂多日的维权群再次炸锅了。很多投资者表示,不能接受所谓20%保证金的条件,而是希望最终银行按照10点交易系统关闭时的价格进行结算,计算损失。
“10点交易系统关闭后的结算价构成的损失,我可以自己承担,但是凭什么10点之后,中行代为操作的部分,让我也赔偿损失?”小林表示。
另一名来自扬州的投资者也表示,对超预期的投资亏损无法接受,“投了7万,本以为三两万的损失可以承认,现在变成18万,打击有点大”。
而在网传有投资者的结算单中,投资者持仓本金是194.23元,本金388.46万元,但是现在总体亏损920.7万元,倒欠银行532.24万元。
在群中,很多投资者对此次原油宝前后矛盾不一的说法感到非常愤怒,在他们看来,自己就是被中行原油宝的营销话术给“坑”了。
“说好的无杠杆,可实际上不光本金被扣光,还要倒赔银行几倍保证金,这和我们之前预期的相差太大了。直到现在,中行都没有办法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只说了会积极沟通。”湖北一名投资者张生这样说到,因为投资原油宝,他已经亏掉了180多万,“因为投资原油宝亏钱,老婆已经和自己闹了好几天了。如果我的家庭走到头,我就打算睡在中行那边。”
张生还发出了一份此前银行给的“原油宝移仓必读”,该说明上并未明确提出移仓投资者可能损失全部损失,还可能承担无限损失,“如果知晓这部分移仓风险,很多投资人肯定都提前全部平仓了,甚至根本不会买入这样的产品。”
除了亏损幅度超出预期之外,没有得到及时的风险提示,也是投资者认为中行应该承担责任的重点。“海外交易所调整交易规则之后,中行并没有同步给出05原油合约的负价交易提醒,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风险提示,很多投资者连平仓的反应时间都没有。”张生表示。
一夜之间熬成了专家?
感慨“再也不买银行产品”
很多投资者感慨,发现原油宝投资的问题,他们回过头重新研究了中行给出的电子交易协议,才发现了事情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
广东一名投资者老金表示,从研究“纸原油”到期货“虚拟盘”,再到研究投资产品合同条款哪些可能可以被作为无效协议或者违规协议的部分,这些硬核内容原本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都很陌生,但自从发生爆仓之后,很多投资者为了维权,生生被逼成了专家。
更有投资者还搬出了过往的监管规定以及法律判例,希望从银行向风险不匹配的投资者销售高风险投资品的角度出发,来要求银行赔偿损失的合理性。
据了解,2011年1月5日,银监会公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其中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自主持有或向客户销售可能出现无限损失的裸卖空衍生产品,以及以衍生产品为基础资产或挂钩指标的再衍生产品。
“原油宝产品既有杠杆、也有无限损失,这已经符合监管规定的无限损失的裸卖空衍生产品特征,这也意味着银行出售这类产品,实际上就是违规操作。”小林认为。
很多投资者反映,在和银行理财经理交流的过程中,对方根本就没有特别强调原油宝的高风险特征。而在此前流出的中行原油宝宣传上,也明显给出了“小白就能玩转原油期货”营销话术。
一位熟读各类证券金融法律条款的投资者袁生则认为,据《九民纪要》关于“适当性义务”的相关规定,中行显然违反了该规定,卖方机构未尽适当性义务导致金融消费者损失的,应当赔偿金融消费者所受的实际损失。
袁生表示,原油宝的营销策略存在打擦边球的嫌疑,让明明不懂期货的投资者们买入了风险如此之高的产品,风控手段也几乎失效,不顾客户利益。“这件事情结束后,再也不敢买中行的投资产品了,本来以为投资有银行信用背书,却没想到安全性这么差。”
投资者坦言维权艰难
还要担心“又被割韭菜”
目前,很多投资者希望通过网络维权平台能够向监管部门传递自己的诉求,希望能够就中行及原油宝操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给予合理的解决方案。
而最近半个多月,从中行数次公告回应、其他银行暂停高风险产品再到监管部门定调,无不透露出目前中行原油宝事件即将迎来解决的信号。
不过,从现在了解的情况,很多投资者反映,“维权的难度还是比较大”。在上海的一名投资者陈女士表示,自己之前到中行支行现场去反映原油宝问题,但接待的经理只告诉自己“会登记上报,说关于原油宝的事情都要等总行下发通知。对于很多细节问题,都会被工作人员忽略掉,大家都在等待官方口径,这期间消耗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连工作都耽误了。”
陈女士也表示,目前很多律师不敢接有关中行原油宝投资者的诉讼案件,除了维权难度成本较高之外,还有一些律所担心有意料之外的负面影响,索性就拒绝承接这类案件。
在和中行营业部工作人员沟通时,有投资者情绪激动地说:“因为原油宝亏损的事情,自己的半条命都没了,希望中行不要一直拖延,尽快给出处理的方案。”“我很担心,如果我们不集体抱团积攒力量,诉求的声音就会越来越小,最终承担所有损失的还是我们。”陈女士表示。
除了担心诉求难以得到回应之外,也有投资者指出,要大家小心一些别有用心的律师,借着帮助投资者维权的名义,赚取很多投资者的中间费用,再割一波韭菜。
在5月5日中行最新公告公布后,不少投资者预期,可能中行提出的最终和解方案并不能满足诉求,大概率会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到底,追回自己的损失。
责任编辑:张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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