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厨公司蝶变
作者:吴福明
从技术入股创办天厨无限公司,到将公司由无限制改成有限制,并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味精大王吴蕴初带领天厨公司经历了一系列蝶变。
在近代中国化学工业史上,味精的发明人吴蕴初和他的天字号企业堪称传奇。 然而,从合伙人到企业家,味精大王的创业之路并不平坦。
1906年,15岁的吴蕴初考取了上海兵工学堂化学专业,历经六年的刻苦学习与磨练,毕业后先后在上海制造局、汉阳铁厂和汉阳兵工厂工作。25岁那年,他小试牛刀,帮助汉阳铁厂攻克了技术难关,首次制造出矽砖与锰砖,一举填补了国内空白。
1920年开始他回上海创业,其时,外国化工产品倾销国内,以调味品为例,日本味之素的广告充斥十里洋场。这给化学专业出身的吴蕴初以极大刺激,他决心开发出中国人自己的调味品,与味之素一决高下。他买来一瓶味之素,对它的化学成份分析后发现,其构成主要为谷氨酸纳,可从植物蛋白中提取。他想进一步了解味之素的生产过程,无奈日商对其生产资料和过程严格保密。吴蕴初只得自己买来化学仪器,租了间亭子间,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试验,妻子则是其助手。经过一年的艰难工作,吴蕴初制成了几十克的成品,找到了批量生产谷氨酸钠的廉价方法。看着这些自己试验出来的微小白色颗粒“杰作”,他心中狂喜不已。
然而实验室的成果如何产业化,资金如何筹措,市场如何打开?吴蕴初千头万绪,一筹莫展。
一天,他走进上海著名的聚丰园饭店,要了一碗菜汤,品了两口,夸张地摇了摇头。随后他掏出一个小瓶,很招摇地高高举起,往汤里抖落几颗白色颗粒,然后,一边大口喝,一边还时不时地啜嘴咂舌,大有其味美不胜收之感。 对面的食客好奇地问道:“侬在汤里做了啥东西?好香!”:吴蕴初回答道:“侬品品看!”食客品后连声称好,此人是位酱园店的“跑街”,便向其老板张逸云引见了吴蕴初。吴、张二人一拍即合,准备合伙生产中国人自己的“味之素”。于是,在上海的一个石库门里,由张出资五千,吴提供技术,开始小规模生产味精。厂部与营业所分别由吴蕴初与张逸云掌管,家庭式小厂艰难起步。在吴蕴初提议下,产品采用“佛手”商标,以“味精”命名,为了宣传其珍奇美味来自天上庖厨,再冠以“天厨”二字,他们打出了“天厨味精,完全国货”的大旗。“味美价廉国货”大得人心,销路一下子就打开了。
1923年,天厨味精无限公司正式成立,资本总额五万元,分为十股,吴蕴初占一股。同时,吴蕴初以味精发明人的身份在合伙时,与厂方张逸云订立了发明权的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如下三条:首先,合同签订日,天厨厂交付吴蕴初1000元,正式开工后再交1000元,作为补还研究时的费用;其次,天厨厂年终盈余,在未提公积金以前,应以所得纯利的10%归发明人吴蕴初;最后,应得红利须与经理同等,并在产品广告上标明“吴蕴初发明”字样。
“敬请国人,爱用国货,国货精品”的广告词风行一时,天厨厂生产的“佛手”味精逐渐为国人所熟知,在“国货运动”的爱国浪潮推动下,天厨味精不断抢占日本“味之素”的市场份额。味精每年营业近300万元,有评论称:“此每年300万元的生意,实无异由先生从‘味之素’掠夺中抢回来者……”。继天厨味精厂之后,吴蕴初又相继开办了中国第一家氯碱厂、第一家耐酸陶器厂和第一家硝酸厂,这4家“天”字号化工企业,产业链自成一体,打破了外商对中国化工行业的垄断。
天厨味精还畅销海外,1926年、1933先后获得美国费城、芝加哥万国博览会的大奖和参赛奖。至1928年,天厨从一个厂发展为三个厂。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变之后,吴蕴初对日本的军事侵略深恶痛绝,便与张逸云商定,将天厨上一年的盈余九万元如数捐出,不足再提两万元,向德国订购一架战斗机,命名为“天厨”号。捐机壮举轰动一时,有人写信向他表达敬意:“此种精神确为全国之创闻……先生登高一呼,若有后起者,皆先生之功也”。
天厨职员底薪虽不高,但公司盈余时有红可分。1930年左右每年提出2万元作为职工红利,营业所与厂方各半,每人可分得相当于一年的底薪。当然,公司盈余大部分还是用于企业生产。如此厂方平时成本大大减少,又能激励大家努力工作。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无限公司体制的弊端也开始浮现。公司的生产与经营联系甚少,财务与经济权掌握在张逸云手中,吴蕴初与张家的矛盾凸现。1933年11月合伙人张逸云去世,之后两年,他的儿子张祖康从天厨挪用资金70万元,从事房地产等生意遭遇亏损,导致厂部资金周转困难,公司险些破产。吴蕴初果断将公司组织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将其房地产作价40万元过户给天橱,另20万作为对天橱的欠款。其时,经会计师评估天橱净资产达200万元。于是,吴蕴初提出将20万股份分给职工,自己分得50万元,一跃成为控股股东。新公司于1935年7月1日成立,除原有200万元,另招新股20万元。
公司改制后,吴蕴初的发明权益仍和1923年一样。之后不久,他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将发明权报酬重新安排:全部报酬的25%分给职工,25%作为社会公益基金,50%作为公司的特别公积金。他在致公司的信中说:“味精虽由蕴启其端,然有今日之发达,全赖同事之努力及社会之赞助,故自本公司成立起,蕴决定只保留发明权而牺牲所应得之利益。”
由于股权关系理顺,公司组织机构与管理水平得以优化,员工的积极性得以进一步提高,新天厨公司经营较之前又进了一步。在“国货运动”的爱国浪潮推动下,天厨味精不断抢占日本“味之素”的市场份额。
(作者系经济史博士,专注研究证券、土地金融及文物收藏)
责任编辑:谢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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