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山鹰”)、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拓环保”)、山鹰纸业(吉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山鹰”)、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山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浙江山鹰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28,000万元。公司为爱拓环保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和浙江山鹰为吉林山鹰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公司为华中山鹰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为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99,865.67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28,152.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3.89%,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50,00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爱拓环保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吉林山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华中山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塘桥支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42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浙江山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35,119.52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爱拓环保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爱拓环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000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吉林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吉林山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656.37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公司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华中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1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华中山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5,089.78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占正奉
成立日期:2002年05月28日
注册资本:298691.8239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83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固体废物治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塑胶表面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山鹰总资产人民币1,916,178.4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15,910.3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52,976.5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515.06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浙江山鹰总资产人民币2,024,007.7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12,569.42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15,654.7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791.65万元(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浙江山鹰100%的股权,浙江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良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7472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西塘桥街道东港路98号
经营范围: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危险废物处理);垃圾及生物质发电;销售垃圾及生物质发电所产生的电力、灰渣、蒸汽、热水及相关附属产品;固废治理、固废焚烧发电、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究及应用;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及运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爱拓环保总资产人民币132,785.9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6,278.5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490.0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341.0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爱拓环保总资产人民币131,217.3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8,340.37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025.6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061.86万元(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爱拓环保24.09%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持有爱拓环保75.91%的股权,爱拓环保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三)山鹰纸业(吉林)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镇亮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03日
注册资本:42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松原市陶赖昭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大气污染治理;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贸易经纪;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吉林山鹰总资产人民币231,555.1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5,213.7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600.66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吉林山鹰总资产人民币257,920.6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2,417.66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689.5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08.79万元(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吉林山鹰100%的股权,吉林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6日
注册资本:502221.9601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友谊东路1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板、瓦楞纸及文化用纸、箱板纸、生活用纸的生产及国内外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销售(不含危险废物处理)污水处理烟气治理及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热电生产、供应(并网运行)蒸汽生产、供应蒸汽管道及设备的出让、安装、维修保养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中山鹰总资产人民币935,995.4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47,422.6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5,348.6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431.6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华中山鹰总资产人民币892,157.7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18,340.95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05,667.0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039.36万元(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华中山鹰73.15%的股权,安徽交汇山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中山鹰26.85%的股权,华中山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12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12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24个月
保证范围: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债权人: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塘桥支行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12个月
保证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各笔债务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被担保人: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24个月
保证范围: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
被担保人:山鹰纸业(吉林)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84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被担保人: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13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上述被担保方提供担保的融资款项均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浙江山鹰、爱拓环保和吉林山鹰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中山鹰为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28,152.3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3.89%,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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