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事项概述
本次交易经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肥西康居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
二、交易进展情况
1、公司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肥西康居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西康居”)70%股权,挂牌价格系以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4)第238号)的评估值为基准,肥西康居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19,828.26万元,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13,880万元。
2、本次交易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4日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示。近日,公司收到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通知书》,确认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西产投”),成交价格为13,880万元。
3、2024年12月27日,公司与肥西产投签署了《产权转让合同》。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MA2TLGL689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馆驿路3号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4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五金产品零售;对外承包工程;城市绿化管理;住房租赁;市政设施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肥西县财政局(肥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肥西产投100%股权。
肥西产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肥西产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产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本合同涉及的各方当事人:
转让方:是指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即甲方。
受让方:是指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即乙方。
1、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肥西康居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该股权对应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相关情况详见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4)第238号《资产评估报告》;
2、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壹亿叁仟捌佰捌拾万圆整(¥138,800,000元)转让给乙方,乙方须自《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3、转让标的交割事项:(1)期间损益。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发生的经营损益由乙方承担或享有;(2)股权变更、备案。甲、乙双方须在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30日内配合完成股权转让以及标的企业股权变更、备案等手续。如因某一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成的,按《产权转让合同》第八条追究违约方相关责任;
4、转让税费的承担: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5、违约责任: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肥西康居70%的股权,有利于优化整体资源配置,提升公司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交易符合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肥西康居股权,肥西康居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要求及协议约定与交易对方办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的相关后续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产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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