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1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 8 号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5日
至2025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月10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1月10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8号皖仪科技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月10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8号皖仪科技
邮编:230088
电话:0551-68107009
传真:0551-65884083
邮箱:zqb@wayeal.com.cn
联系人:王胜芳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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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竺长安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其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鉴于竺长安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比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竺长安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竺长安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李维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维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若李维诗先生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李维诗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时,李维诗先生已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记录证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维诗先生的个人简历,并对其工作经历进行了解,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拟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维诗先生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李维诗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李维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李维诗先生简历
李维诗先生,博士,合肥工业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山学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目前主要从事精密测量技术与仪器方面的研究。
1995年12月-1997年11月任青岛前哨英柯发测量设备有限公司(现海克斯康测量技术(青岛)有限公司)软件部软件工程师,2002年6月-2005年6月在新加坡高性能计算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2005年6月-2009年6月任英国卡迪夫大学Research Associate,期间与DelCAM公司合作从事CAD/CAM/CAI软件算法研究工作。2010年2月至今,先后任合肥工业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研究员、教授(2022年7月转评),先后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防科工局技术基础科研项目1项、其它项目10项。发表论文5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20余项,获得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安徽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
李维诗先生兼任中国图学学会理事、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机械量测试仪器分会理事、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微型计算机应用分会委员、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专委会委员、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几何设计与计算专委会委员及复杂外形检测与反求工程学科组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维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参与广东联盟超声刀头
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了广东联盟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投标工作,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拟中选结果》显示,公司超声软组织手术设备的3mm超声刀头及5mm超声刀头2 个品种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中选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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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选对公司的影响
皖仪科技成立以来,以光谱、质谱、色谱技术为基础,专注于分析检测仪器的创新研究与开发,并积极拓展技术应用领域,积极布局生命健康领域,持续推进相关产品研发,为生命健康领域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仪器设备、耗材及解决方案。
公司此次拟中选产品超声软组织手术刀于 2024 年9月先后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超声软组织手术设备、一次性使用超声软组织手术刀头医疗器械注册证(三类),截至目前尚未产生销售收入。
公司预计本次拟中选产品对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若公司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中选产品快速打开国内销售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未来,公司将继续在超声刀领域深耕研发,致力于实现技术创新和产品领先,以巩固保持竞争优势。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采购单位签订正式项目合同,本次拟中选产品的采购协议签订等后续事项及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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