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道琼斯工业平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道琼斯工业平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道琼斯;扩位简称:道琼斯 ETF;基金代码:51340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鹏华道琼斯工业平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5年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鹏华道琼斯工业平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美国主要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在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2025年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并自下列节假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本基金的上述业务。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资者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1月20日(马丁·路德·金纪念日)
2月17日(美国总统纪念日)
4月18日(复活节假期)
5月26日(美国阵亡将士纪念日)
6月19日(六月节)
7月4日(美国独立日假期)
9月1日(劳动节)
11月27日(感恩节)
12月25日(圣诞节假期)
若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本基金投资所处的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简称为“上证180E”,扩位简称为“上证180ETF指数”。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5年1月6日起(含当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3 申购和赎回业务
3.1 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200万份。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综合考虑对投资组合跟踪误差的影响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和调整。
2、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和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或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与赎回的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2%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其他与申购和赎回相关的事项
4.1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或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本基金申购申请、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对上述程序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及其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采用代收代付。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因投资者原因导致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者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性利益的前提下,对上述申购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4.3 申购与赎回的对价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投资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3、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性利益的情况下对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目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包括:财达证券(6.760, 0.03, 0.45%)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7.760, 0.08, 1.04%)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9.910, 0.03, 0.30%)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7.680, 0.07, 0.92%)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11.040, 0.07, 0.64%)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8.400, 0.06, 0.72%)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11.270, 0.11, 0.99%)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18.230, 1.04, 6.05%)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10.590, 0.04, 0.38%)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15.740, 0.09, 0.58%)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10.840, 0.54, 5.24%)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5.790, 0.06, 1.05%)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17.250, 0.15, 0.88%)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8.200, 0.03, 0.37%)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5.090, -0.02, -0.39%)西部证券(7.820, 0.01, 0.13%)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4.470, 0.04, 0.90%)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6.080, 0.05, 0.83%)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7.930, 0.07, 0.89%)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18.390, 0.19, 1.04%)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11.550, 0.10, 0.87%)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14.230, 0.29, 2.08%)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6.300, 0.02, 0.32%)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24.330, 0.05, 0.2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27.540, 0.09, 0.33%)(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本公司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及时公告或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或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5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4年12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简称为“公用事业”,扩位简称为“公用事业ETF”。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5年1月6日起(含当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3 申购和赎回业务
3.1 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自2025年1月6日起,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为50万份。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综合考虑对投资组合跟踪误差的影响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和调整。
2、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和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或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与赎回的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其他与申购和赎回相关的事项
4.1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或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本基金申购申请、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对上述程序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及其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采用代收代付。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因投资者原因导致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者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性利益的前提下,对上述申购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4.3 申购与赎回的对价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投资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3、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性利益的情况下对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目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包括: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本公司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及时公告或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或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5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4年12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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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图来看,a3依旧没有结束,这一点在春节前后一个交易日都不会改变。其后可以参照图上的红色轮谷线支撑,若红色轮谷线不跌破,则大盘的a3还会继续冲高3286-3336压力区间;反之,若站不稳红色轮谷线,则a3将在3200-3286之间反复震荡用时间消化应有的力度。无论哪一种情况,春节前后都没有真正的下跌。【更多独家重磅股市观点请点击】 -
数字江恩今天 09:40:54
板块来看,本周依旧是科技和机器人(sz300024)最强,前半周为硬件+机器人(sz300024)为主,而周四周五则是AI应用和算力这些细分为主。 -
数字江恩今天 09:40:48
A股两市今日成交4807 + 7413 = 12220 亿人民币,相对昨日缩量约1300亿。本周大盘略微缩量在3203-3273的70个点间震荡,向上攻击了5周均线,最后收盘在5周均线附近。目前5周线3254,10周线3303也是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压力。 -
数字江恩今天 09:40:41
春节前后行情预判 -
波段擒龙今天 07:14:02
A股三大指数今日集体上涨,截至收盘,沪指涨0.70%,深成指涨1.15%,创业板指涨1.36%,北证50指数涨0.60%。全市场成交额12337亿元,较上日缩量1357亿元。全市场超3900只个股上涨。板块题材上,AI智能体、机器人(sz300024)、铜缆高速连接板块涨幅居前,白酒、房地产板块跌幅居前。 -
宋谈股经今天 07:10:38
1月24日收评:沪指缩量反弹涨0.7%,AI智能体概念集体爆发1、市场全天缩量反弹,创业板指领涨。AI智能体概念集体爆发,汉得信息(sz300170)、杰创智能(sz301248)、思特奇(sz300608)、新炬网络(sh605398)、南兴股份(sz002757)等多股封板。机器人(sz300024)概念股反复活跃,晋拓股份(sh603211)、中大力德(sz002896)、冀东装备(sz000856)、祥鑫科技(sz002965)等多股涨停。下跌方面,房地产板块走低,中交地产(sz000736)、荣盛发展(sz002146)跌停。个股涨多跌少,沪深京三市近4000股飘红,今日成交1.23万亿。截止收盘沪指涨0.7%,深成指涨1.15%,创业板指涨1.36%。2、板块概念方面,AI智能体、软件开发、机器人(sz300024)、铜高速连接等板块涨幅居前,房地产、多元金融、中药、油气等板块逆势下跌。3、两市共3783只个股上涨,73只个股涨停,1147只个股下跌,30只个股跌停,9只股票炸板,炸板率12%。 -
巨丰投资张翠霞今天 07:08:15
4小时运行结束,总结全天市场运行,1)除北交所外其余指数全部低开高走收光脚阳线,护盘+看好节后行情,且沪指收盘点位3256点下方,收一根周线假阴线,因节前只剩一个交易日,一天定周线,收涨概率较高,反包中阳概率较高,标准的反包修复组合K线;2)量能,沪深两市今日成交额12337亿元,较上个交易日13695亿元减少1358亿元;3)行业板块方面,以加权涨幅来看56家行业50家红盘,软件服务、互联网、通用机械等板块涨幅居前;供气供热、房地产、酿酒等板块跌幅居前;4)市场延续结构型行情,题材热点快速轮动。详细解盘,可关注《翠霞首席课》的“热点直击”和“操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