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时
2、召开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宏舫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580,212,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71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0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8,729,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27%。
3、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1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588,942,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846%。
4、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2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489,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7%。
5、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8,806,776股,反对82,500股,弃权53,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354,044股,反对82,500股,弃权53,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9143%。
2、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88,832,876股,反对72,000股,弃权37,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380,144股,反对72,000股,弃权37,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123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