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晨报
惹网恋认识不到1个月的男友生气后,
小夏被要求向对方支付13140元“恋爱罚金”。
这笔“恋爱罚金”能讨回吗?
近日,上海法院公开了此案。
姑娘被要求支付13140元恋爱罚金
2023年,小夏通过社交媒体结识了小何,不久后,二人发展成为了男女朋友关系。
然而,小夏很快发现,这场通过互联网结缘的恋爱,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美好。
成为男女朋友不到1个月,在一场因琐事产生的争吵中,小夏就被小何要求,以向对方支付13140元的方式,安抚对方的情绪。
小何说:“这钱是罚款,有罚息。以后我犯错了,你的罚款会退回,罚息按每日5.2%计算。我犯错,返还且加倍,我不犯错,罚息达到520元无条件返回。”
对于小何提出的“恋爱罚金”,小夏有些犹豫。她问对方:“如果我没转呢?”
小何说:“没转我就生气,生气就不服,我就要和你吵,转钱就不吵了,钱能使我开心。”
在小何计算中,小夏每日能够收益22.4元,23天后即可收到13140元和520元的总和,即13660元。小何说,这是他向小夏告白的一种方式。
在小何的一番劝说下,小夏向对方转账了13140元。
然而,23天尚未到,小何就又找到了理由,向小夏要钱。
15天后,小何告诉小夏,自己今日要支付员工工资,还差5万块钱。小夏经过一番思索后,还是将这笔钱借给了小何。不过,这一次,她主动提出,对方要向她出具借条。
1个月后,小何计算中的还款日期到了。小夏开始通过微信催促小何还款。然而,小何不仅不还款,甚至失联了。
用金钱维系感情不值得提倡
此时,小夏终于清醒了过来。她以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认为,本案中所涉的两笔款项,性质有所不同。
其中,13140元,是小夏惹小何生气后,小何对小夏作出的“罚款”。小夏将这笔钱给小何,主要目的是安抚小何的情绪。因此,在这笔钱的问题上,小夏和小何之间缺乏借贷的合意,小夏以借贷关系为由,主张返还这笔钱款,缺乏事实和依据。
但是,诚信、平等的婚恋观,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将金钱作为平复情感冲突、维系双方之间感情的手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提倡的健康婚恋关系相悖。法院综合考虑到,在小何收到小夏转账后,当即表示愿意加息返还的情况,认为小何当时的意思表示明确,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小何应当恪守承诺,将这笔钱返还给小夏。对于小夏要求小何返还1314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至于转账金额为50000元的款项,法院认为,该笔款项是小何因为资金需求向小夏索要的借款,有《借条》为证,双方之间具有借款的合意,且据小夏给出的转账凭证,该笔款项确已实际交付。
如今,早已过了小何承诺的还款日期,但小何至今未将钱款归还给小夏。小夏主张的返还本金及资金占有损失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小何应于判决生效十日之内,返还小夏6314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文中所涉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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