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发布《山西省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显示,我省耕地总量连续三年实现净增加。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耕地保护是关乎14亿人吃饭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闪失。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省耕地总量连续三年实现净增加,既是自然资源部门努力的结果,也是我省上下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结果。我们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守牢耕地红线,让每块农田成为丰收的沃土
要落实田长制,形成好氛围。近年来,山西省明确对各级田长的工作职责作了界定,省级田长对全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统筹全省耕地保护、建设、利用和监管工作。市、县级田长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主体责任,负责安排部署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田长制体制机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但是,我们个别地方政府在发展中,考虑经济指标的多,考虑耕地保护问题的少,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经常出现违法占地“先上车、后补票”问题。为此,我们要树立鲜明导向,对保护耕地成效显著的、连续多年未出现违法占地的地方,要在以往奖励建设用地指标的基础上,加大奖励力度;并对党委政府“一把手”优先提拔重用,大张旗鼓进行宣传,从而在全社会树立鲜明导向,形成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要监管网格化,织密责任网。今天的耕地是明天的饭碗。耕地红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突破的底线。我省夏县的县、乡、村三级田长制工作体系已基本形成,实行网格化管理,切实把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格”;沁水县在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之后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的通知》,建立了三级田长制体系及“三员”联农机制,构建了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体系,确保田长制有名、有实、有效,畅通耕地保护的“最后一公里”,助推田长制落地落实。目前,山西省五级保护耕地组织体系已形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实现全覆盖。下一步,我们要以田长制为抓手,进一步落实监管网格化管理,完善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和乡级政府联动机制,织密“责任网”,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组织体系,推行全链条、全覆盖、网格化管理,把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实现耕地保护主体完整、体制顺畅、管理高效。
要长好“硬牙齿”,严惩违法者。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关键在于对违法者的严惩。《通报》中,2022年3月霍州市国盛能源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光伏升压站,2022年7月阳泉市郊区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一矿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风井地面项目,2023年6月,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督办晋中市违法占地问题。目前,3起违法占地问题已完成整改,违法占地行为已立案查处并落实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被追究责任。今后,我们要深化纪法贯通、行刑衔接机制,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地行为;要立足“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建立耕地保护月度监测调度报告机制,采取通报约谈、核减用地指标、冻结用地审批等措施推动问题动态“清零”,进一步压紧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筑牢丰收“耕”基,让每块农田成为丰收的沃土。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不仅要靠稳定耕地面积,也要靠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同时,耕地质量的提升,才能更好地吸引群众种地,爱护耕地,制止违法占用耕地。因此,我们要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持续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强化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服务,加强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全流程全要素管理,让每块农田成为丰收的沃土,更好地筑牢丰收“耕”基。
人不负耕地,耕地定不负人。相信,随着山西各地严格落实田长制,进一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我们一定能让每一寸耕地都成为丰收沃土,连续保持耕地实现净增加,在高基点上实现粮食生产新突破,筑牢粮食安全保障的“堤坝”。(杨莹 曹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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