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质量报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多期涉及食用农产品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不合格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安信用档案
□ 本报记者 胡立彪 实习记者 蒋函玉
为确保市场上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今年以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食用农产品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之一,8月、9月、10月已开展7期涉及食用农产品的省级食品安全抽检。
历次抽检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重金属污染问题,比如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农兽药残留问题,如氧乐果、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孔雀石绿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信息来看,8月、9月、10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企业主要分布在东莞市、梅州市、佛山市、乐昌市、中山市、湛江市、清远市等地。该局已要求广东省相关区级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从抽检情况看,广东省市场监管局8月21日发布的第31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中,共抽检88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3批次,涉及5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产品,具体为东莞市中堂伊臣生鲜经营部销售的奶白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梅州市梅江区李亚创鲜鱼店销售的泥鳅(淡水鱼),恩诺沙星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梅州市梅江区阿勇海鲜店销售的鲫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天汇百汇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菜心,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梅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面包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月23日发布的第32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中,共抽检78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8批次,涉及5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产品,具体为乐昌市发仔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红茄子,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昌市开芝水产店销售的沙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市南头镇铨行海鲜档销售的牛蛙和泥鳅(大)(各一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湛江市霞山区吕德兴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马友鱼(海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月30日发布的第33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中,共抽检109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3批次,涉及4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产品,具体为化州市惠顺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梅州市梅江区蔬而鲜蔬菜批发部销售的北油菜(普通白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源市源城区世纪联华百货商场销售的黄豆芽,总汞(以Hg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湛江市霞山区林雪文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马友鱼(海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月12日发布的第34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中,共抽检92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3批次,涉及4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产品,具体为绿榕市场黄智有销售的白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门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阳江百利广场店销售的冰鲜泥猛,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坭湾好又多生鲜超市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万江华南摩尔店销售的云南上海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月14日发布的第35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中,共抽检79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1批次,涉及4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产品,具体为潮州市湘桥区盛港城百货商行销售的小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韶关市宏昌众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四季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高明区大易佳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销售的小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月30日发布的第37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中,共抽检95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2批次,涉及3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产品,具体为梅州市来惠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清远市华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小台芒(芒果),吡唑醚菌酯、吡虫啉、戊唑醇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清远市华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月8日发布的第38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中,共抽检63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7批次,涉及4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产品,具体为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冯国灯鱼档销售的泥鳅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海南大台农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梅州市木易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沙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损伤人体肾脏和肝脏,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造成损害。水产品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镉元素。
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氧乐果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奶白菜中氧乐果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恩诺沙星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恩诺沙星在其他动物的肌肉和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100μg/kg。鱼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也可能是养殖户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残留超标。
孔雀石绿是一种工业染料,因具有杀菌和抗寄生虫的作用,曾用于水产养殖。孔雀石绿及隐色孔雀石绿均对人体肝脏具有潜在危害。《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规定,孔雀石绿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鱼类中检出孔雀石绿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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