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水运网
10月12日,记者从东莞海事局获悉,经东莞市政府同意,东莞市水上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实施《东莞市防船碰桥行动工作方案》,以“五聚焦五强化”扎实推进防船碰桥工作走深走实,坚决遏制船碰桥险情事故发生。
聚焦预报预警,强化动态管控。提高危险天气水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完善恶劣天气(水文)条件下水上交通管制措施。开展基于东莞市桥梁情况的水上交通管制专题研究,推动建立以水文气象信息为先导的港航领域预警响应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船舶动态管控。深化防船碰桥五道管控线预警机制,加强“现场+电子”常态化巡查,维护桥区水域通航秩序。
聚焦责任压实,强化监督检查。压实港口经营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计划,严防超吨位、超尺度船舶进港作业;督促港口经营人按照泊位性质和功能接靠船舶,不接靠超过码头靠泊等级船舶。压实航运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治理临水装卸作业点。制定具体治理方案,开展规范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临水装卸点的港口违法行为及违法用地、违规占用河道、违法建设等行为。
聚焦重点桥梁,强化安全提升。提升桥梁防撞设施效能。对已安装防撞设施、主动预警装置的桥梁,督促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充分评估抗撞、预警效能,保障与通航安全相关的资金投入,确保主被动防撞设施可靠、可用。规范设置桥梁导助航标志,推动建设一批水上物理限高架。海事部门牵头,综合统筹相关高风险桥梁位置、水道情况,在高风险桥梁集中水域上下游提出水上限高架建设选址建议;交通部门牵头,统筹设置与港口规划发展、航道规划等级、设计代表船型相匹配的水上实体限高设施,防范船舶触碰桥梁上部结构。整治一批高风险桥梁。
聚焦协同联动,强化共享共治。健全船碰桥应急响应协同机制。强化对船碰桥事件的敏感性认识,推动建立包含海事、应急、公安、交通、航道等部门的船碰桥应急处置协同联动机制,强化“上下横”(对上及时报告、对下悉心指导、部门横向紧密协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完善船碰桥事故发生后的水路、陆路、铁路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开展船碰桥专项应急演练,提升船碰桥水上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船碰桥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加强桥梁安全隐患、港航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船舶涉桥不安全航行行为、险情事故等信息共享,强化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聚焦应急处突,强化能力建设。完善水上搜救组织指挥体系。率先推动成立石龙镇水上搜救协调机制,逐步推进其他水上搜救协调机制和搜救基地站点建设,完善水上搜救指挥体系,提升内河水上搜救应急能力,推动《东莞市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23-2032)》落地实施。提升桥梁预警监测能力。预置内河水上搜救应急力量。建立健全政府或相关码头购买社会服务参与应急值守与救助机制,当汛期、台风期等敏感时期,在东江石龙航段等重点水域预置内河应急拖轮、打捞、清污等水上应急力量,确保船舶碰撞桥梁险情及时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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