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闻言
7月26日晚间,中青宝公告称,公司在知悉实际控制人张云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查询可见,张云霞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在2023年12月29日,但是中青宝在2024年7月26日晚间才予以披露。
同日晚间,深交所下发监管函指出,中青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8.2.5条的规定。
信披延迟大半年
中青宝最新公告显示,张云霞被采取强制措施,其前期已经通知公司。对此,记者查询中青宝此前公告,未发现其有披露相关事项。
具体来看,2023年12月29日,张云霞因存在债务纠纷案件,在民事纠纷案件解决过程中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采取强制措施并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
同时,中青宝在最新公告中披露,张云霞近期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和《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显示,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相关债务纠纷所涉及的仲裁裁决确定内容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张云霞不起诉。
《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因决定对张云霞不起诉,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决定解除对张云霞的取保候审措施。
中青宝公告称,张云霞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且案件程序已经终结,上述事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受上述事项影响,中青宝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张云霞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中青宝在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决定书》指出,中青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青宝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要求,中青宝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整改完成后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深交所也在监管函中要求,中青宝董事会要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编辑:舰长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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