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天津市药监局第四监管办集体约谈辖区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进一步加强辖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会上,执法人员对企业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强化自律意识、诚信经营,努力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把握发展方向,切实树牢法律底线意识,做到知法守法,不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二是要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药品管理水平。组织员工尤其是质量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学深学透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全体员工树立法治观念,履行法律责任,养成守法遵章的自觉性。三是要严格遵守法律规章,规范日常经营行为。药品经营企业一定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药品GSP,把好药品购、销、存、运等环节质量安全关,坚决杜绝挂靠走票、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非法购销、超范围销售、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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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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