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ST美盛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4月22日,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七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八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ST美盛 公告编号:2024-045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盛文化”)股票(股票简称:*ST美盛,股票代码:002699)交易价格于2024年4月18日、4月19日、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3.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四)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主动买卖公司股票;
(五) 公司2022年度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公司2022年度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存在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76,991.4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一)(四)项,9.8.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七)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赵小强先生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赵小强先生立案。在立案期间,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七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九)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十)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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