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三届十九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春芳女士主持。会议参会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预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及确认意见
作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根据《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之《第六号 定期报告》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五项、第八项至第十二项均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3,061,866.09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96,309,522.06元,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630,952.2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31,259,385.10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302,448,747.97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67,778,293.53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4%,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2,434,348,123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1.10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以上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三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载于2024年4月23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2、 特别决议议案:4、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1日(8:30-12:00,14:00-18:00)
(二)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代理人)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信函(以收信邮戳为准)、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 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伟盛 陈建英
电 话:0951-5100532
传 真:0951-5100533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750004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3,061,866.09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96,309,522.06元,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630,952.2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31,259,385.10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302,448,747.97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67,778,293.53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4%,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2,434,348,123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1.10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相关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本次计提金融资产减值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末金融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通过违约风险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拟对2023年末金融工具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方法,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应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为18,883,390.53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15,763,439.23元,其他应收款计提3,119,951.30元。应收账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电费收入计提的坏账准备,其中:主要客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计提坏账金额7,642,021.55元,国网山东省济南电力公司计提坏账金额2,243,975.16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计提坏账金额2,059,194.21元。
2、本次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相应减少18,883,390.53元。
以上数据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文亮2023年度述职报告》《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米文莉2023年度述职报告》《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柳向阳2023年度述职报告》《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离任独立董事宗文龙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兼任本公司高管的董事赵继伟、杨宁、郑小晨回避表决后,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权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缩短决策流程,保证设立和建设项目公司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2024年度董事长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权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以下事项行使决策权
(一)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当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的公司对外投资,包括投资设立企业和对所投资企业的增资和/或股权转让或收购;
(二)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当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公司融资;……”
拟将2024年度董事长对外投资决策权额度调整为: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4,000万元及以下)、2024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8%及以下)的公司对外投资,包括投资设立企业和对所投资企业的增资和/或股权转让或收购。
拟将2024年度董事长融资决策权额度调整为: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8,000万元及以下),2024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0%及以下)的公司融资。
上述调整后的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权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00亿元授信额度,均用于各自的项目建设、融资置换及基础设施建设。
2、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5亿元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均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融资范围内开具各类保函等融资业务。
具体金额视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上述授信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署各类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前述子公司项目融资贷款、基础设施建设贷款、EPC总承包单位垫资建设及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及融资置换所需,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亿元的授信额度。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要求将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其项目地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2、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5亿元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均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融资范围内开具各类保函等融资业务。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3、2024年度,公司部分在建项目拟采取EPC总承包单位垫资建设的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拟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及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向EPC总承包单位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为EPC合同对应的应付账款。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中期进行分红。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的30%。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订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二级全资子公司鸡西泽源储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采用自筹和向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拟投资建设??江省鸡?市鸡冠区嘉泽储能电池制造园区项目(一期),上述产业园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3,326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前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八项、第十二项、第十四项至第十八项议案均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
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一)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00亿元授信额度,均用于各自的项目建设、融资置换及基础设施建设。
2、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5亿元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均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融资范围内开具各类保函等融资业务。
具体金额视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
(二)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前述子公司项目融资贷款、基础设施建设贷款、EPC总承包单位垫资建设及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及融资置换所需,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亿元的授信额度。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要求将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其项目地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2、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5亿元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均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融资范围内开具各类保函等融资业务。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3、2024年度,公司部分在建项目拟采取EPC总承包单位垫资建设的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拟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及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向EPC总承包单位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为EPC合同对应的应付账款。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垫资建设的EPC总承包单位。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需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后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期限与主债务合同期限一致。
四、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因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垫资建设的EPC总承包单位,所申请的授信额度或EPC合同对应的应付账款均用于项目建设,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要求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其项目地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公司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其项目地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二)公司对被担保人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贷款均用于各自的新能源项目建设,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担保总额为1,125,079.59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末净资产的174.51%,均系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三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嘉泽储能电池制造园区项目(一期)
●投资金额:上述产业园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3,326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正在积极报批风电开发项目,截至目前开发建设量尚不能明确。公司目前正在全力推进产业园项目的建设,产业园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的风险。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鸡西泽源储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西泽源”)拟采用自筹和向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投资建设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嘉泽储能电池制造园区项目(一期),上述产业园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3,326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拟投资建设的产业园项目为: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嘉泽储能电池制造园区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鸡西泽源,上述产业园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3,3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和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三)项目审批
上述投资项目已在当地有权部门完成备案。
(四)运营模式
1、公司主要负责投资建设厂房固定资产部分,由公司牵头搭建新能源产业集群平台,组织、联合公司产业链上的战略合作伙伴,由战略合作伙伴负责根据各自产品制造要求,提供建设厂房标准技术支持,提供工厂运营所需的必备生产设备、生产工具等。
2、园区建成后,战略合作伙伴拟以租赁的模式取得厂房的使用权;工厂运营管理由战略合作伙伴委派其专业人员管理。
三、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投资合同尚未签署。
四、上述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新能源发电领域深耕十几年,在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和运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此为基础,公司通过合作开发的模式,以产业园开发建设为重要抓手,大力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时联合公司产业链上的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合作开发利用当地风、光资源,形成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上述产业园投资有助于公司积累风、光资源,有助于公司“滚动开发”战略的实施。
建设产业园项目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产业园建成后会增加公司固定资产总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利润的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正在积极报批风电开发项目,截至目前开发建设量尚不能明确。公司目前正在全力推进产业园项目的建设,产业园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三号—电力》的要求,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经审计)公告如下:
(备注:1、上网电价均价(元/千瓦时)(含税)=(燃煤标杆电价+市场化电力交易电价)的加权均值+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
2、上网电量包含替代电量等,电价按其电量替代合同执行。
3、报告期内,河南地区发电量小于上网电量,主要原因是:该地区上年度末并网的风电项目,其上网电量在本报告期结算所致。
4、上表数据中不含分布式光伏发电数据。公司2023年度分布式光伏结算电量8,242.74万千瓦时,其中:用户就地消纳结算电量5,860.33万千瓦时,余电上网电量为2,382.41万千瓦时。)
报告期内,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23年度新增装机容量211兆瓦,同比增幅较大,使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上升。
2023年1-12月,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为261,925.81万千瓦时,约占总上网电量的52.87%,较上年同期下降4.1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装机容量中的111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不参与市场化交易,使市场化交易电量相对下降。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公司代码:601619 公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二四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3,061,866.09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96,309,522.06元,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630,952.2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31,259,385.10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302,448,747.97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67,778,293.53(含税),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4%,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2,434,348,123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1.10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
持续稳定的新能源项目开发能力是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石。2023年度,在项目开发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在黑龙江、广西、内蒙共取得风电项目核准1,270MW,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新能源发电并网装机容量2,032MW,其中:风电并网容量1,853MW、光伏发电并网容量173MW、智能微网发电并网容量6MW。在建及待建风电项目1,820MW,储能项目150MW/300MWh。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实现收入22.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44%。
新能源电站出售业务是基于“滚动开发”的理念,采取“开发一批、建设一批、运营一批、出售一批”的经营模式,在保证资产规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通过出售存量资产,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改善现金流,提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谭庄子50MW风电项目和顺博100MW光伏项目的出售工作,实现投资收益7,062.70万元。
(二)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
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专注于电站后服务市场,为新能源发电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生产运维、电力交易(售电)、绿电交易、碳资产交易和综合能源管理等多种服务方式。公司通过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业务范围、全供应链条”的资产管理综合解决方案,为客户提升新能源发电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加发电收入。
截至2023年底,公司运维管理服务的电站规模已达2.86GW。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7个电场被中电联评选为了优胜风电场,其中5A级风电场4个、4A级风电场2个、3A级风电场1个。同时嘉隆运维管理的项目受到各业主单位给予的优秀服务商和资管示范项目评价。
(三)屋顶分布式光伏
屋顶分布式光伏业务,公司始终坚持规范的开发、立项、投资决策流程,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保持项目开发的快速高效。报告期内,屋顶分布式光伏板块通过健全风控体系、完善建设施工标准、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在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维护、电费结算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累计并网已达74个,容量143MW,实现业务收入3,617.19万元。
(四)新能源产业基金
新能源产业基金业务是指公司以投资人或基金管理人的身份,发起、参与或管理投资于新能源发电领域的产业基金。新能源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电站。公司既可以将新能源电站出售给产业基金,也可以为产业基金持有的新能源发电资产提供运维服务。产业基金不但为公司电站出售业务拓宽渠道,同时也为公司新能源电站运维业务带来增量,在公司五大业务板块中发挥纽带作用,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
报告期内,由风能开发产业基金投资的60MW分散式风电项目顺利完成了资本退出,公司收回投资1,760.91万元。
(五)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
公司在新能源发电领域深耕十几年,在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和运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此为基础,公司通过合作开发的模式,以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为重要抓手,大力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形成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在保证公司规模快速扩张和利润持续增长的同时,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中国中车合作,在黑龙江鸡西市投资建设的鸡东县新能源装备制造园区;公司与金风科技合作,在广西柳州市投资建设的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零碳新能源智慧装备产业园,都已相继投产运营。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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