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23日 05:47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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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第八项议案因所有监事均回避表决未形成决议,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谋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3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总体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黄婉红因其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综上,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黄婉红因其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执行中不断优化,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效果不断增强,为企业经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八)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郭谋毅、汤娴妍、黄婉红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本次会议上未形成决议,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4-008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3,598,430.62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20,912,603.0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4,460,28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427,291.8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48%。

  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鉴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未达成,将对在职的20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3,87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将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17,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扣除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后的公司总股本为503,168,91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014,051.8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3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回购注销股份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总体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4-014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8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4.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135.33万元。

  前述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4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5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项目投入包含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利息收入净额为银行存款以及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照明”,现已更名为“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子”)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江头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仙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7月完成上述协议的签订,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亦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公司在建行江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080100002552)已于2021年11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厦门照明在建行江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080100002554)已于2022年6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漳州光电子在招行五缘湾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92903808910555)已于2023年4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万元。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61,265.9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第361Z0457号),截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8,180.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80.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前述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51,572.33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527号)。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3,351,572.33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Thailand) Co.,Ltd. 以下简称“立达信泰国”)为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泰国北柳府邦巴功县为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原实施主体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的设备转至新增实施主体立达信泰国,并在新增实施地点泰国北柳府邦巴功县的泰国制造基地使用,预计涉及相关设备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占该项目总投资额的1.84%,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4.14%。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涉及资金汇出,只是部分募投项目设备的转移,不涉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已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司调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7.68%,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9.45%。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相关信息进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351号)。

  鉴证结论:我们认为,立达信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立达信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立达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4-016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9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登记(传真和电子邮件以2024年5月14日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4、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邮编:361006

  电话:0592-3668275

  传真:0592-3668275

  电子邮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

  联系人:夏成亮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出席会议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4-017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上午 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至4月2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10:00-11: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报告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江淮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夏成亮先生

  独立董事:吴益兵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30日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至4月2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夏成亮

  电话:0592-3668275

  邮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4-011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第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中8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7,500股(1人不涉及,仅有股票期权)。同时,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需对涉及的1,173,87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91,375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上事项公司共计将注销1,291,375股公司股票。本次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份总数503,765,750股将变更为502,474,37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3,765,750.00元变更为502,474,375.00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2、申报期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6月7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3、联系人:夏成亮

  4、电话:0592-3668275

  5、传真:0592-3668275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4-013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中8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7,500股(1人不涉及,仅有股票期权)。同时,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需对涉及的1,173,87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涉及离职及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91,375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有效期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4年10月30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2024年3月31日,激励对象已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694,537股。结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496,689股、2024年度第一季度自主行权197,848股的结果,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份总数为503,765,750股,公司实际股份总数为504,460,287股。鉴于目前尚处在行权有效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仍可能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变更不涉及因上述自主行权所发生的变更。

  综上,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份总数由503,765,750股变更为502,474,37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3,765,750.00元变更为502,474,375.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份总数由503,765,750股变更为502,474,37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3,765,750.00元变更为502,474,375.00元。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债权人申报期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时,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不再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4-015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1.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每人领取津贴10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的人员,公司将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全体监事均以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依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除此之外,公司不再向监事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根据年度经营目标、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其他说明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上述薪酬金额为税前金额。

  4.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4-009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66家,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信”或“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邓小勤,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在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卉,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余道前,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林玉枝,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邓小勤、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卉、余道前、项目质量复核人林玉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共计131.5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6.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5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8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0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较于上年度同期增加2.73%。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参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亦能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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