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年04月23日 05:47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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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期末合并报表口径可供分配利润为595,754,789.27元,其中,母公司口径202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286,798,971.69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2,300,378.87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14,230,037.89元,并扣除2023年分配的2022年度及以前的利润54,990,476.94元,截至2023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9,878,835.7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4月18日的总股本209,321,3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为人民币62,796,397.5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1.0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为便于以上利润分配工作实施,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利润分配事项。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34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2023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相关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0,463,420.54元。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046.34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91.17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91.17万元。上述金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账龄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应收款项账龄按照初始确认开始计算,并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751.74万元。

  (二) 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94.60万元。

  四、 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 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财务报表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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