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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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3日 02:18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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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期货套期保值的开展方式如下:

  1、期货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主要为热卷、螺纹钢、铜等。

  2、投入资金规模及来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3、实施主体: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有效期:董事会根据公司制定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专业从事液晶电视金属结构件制造、研发和销售业务,生产经营中需要大量的热卷、螺纹钢、铜等作为原材料。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国际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热卷、螺纹钢、铜等的价格波动较大。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持续盈利水平也将受到挑战,企业通过金融市场套期保值以辅助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已成为经营管理的必要手段。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热卷、螺纹钢、铜等价格波动引起的采购成本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

  公司将严格根据生产经营对热卷、螺纹钢、铜等的需求规模确定开展套期保值的业务规模,同时公司不断建立健全期货业务的风险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套期保值的风险管控。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和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的不利影响,公司拟继续利用商品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出现背离,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造成交易损失。

  3、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风险。可能存在因期货交易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没有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损失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五、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并对保证金的投入执行严格资金划转签批流程,确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投入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获批额度。

  3、公司建立《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同时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主要期货市场主流品种,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其公允价值。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及披露。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生产运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建立和执行规范、严格控制在主营业务原材料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期货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徐丰路8号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徐丰路8号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资料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参与现场会议,并在信函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致电公司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抵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7600070 传真号码:0510-87600680

  电子邮箱:zqb@lettall.com 联系人:吴佳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利润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当日公司总股本25,883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130万股后的股数25,753万股为基数测算,公司将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17.77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65%。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独立董事履职方式、年度现场履职时长等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保障独立董事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参考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96,000元/人/年(含税)调整为120,000元/人/年(含税)。董事会采纳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本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实施。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独立董事陈建忠、路小军、戴文东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议案十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五: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2014至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相关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公司有着较长时间的合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议案十七: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拓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拟为世纪利通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等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八: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邵树伟、邵秋萍回避表决。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九: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十: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部分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为江苏固尚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南桂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汉容微电子有限公司、江苏固尚新材料有限公司。

  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议案二十一: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审议通过。

  议案二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6日14:00召开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十三: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于2024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长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利润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当日公司总股本25,883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130万股后的股数25,753万股为基数测算,公司将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17.77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65%。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九: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2014至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和公司有着较长时间的合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一: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世纪利通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二: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关联借款事项,本次交易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借款利率公允合理,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三: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可以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对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四: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舞弊、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利润分配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20.2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5,644.9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如下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利润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当日公司总股本25,883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130万股后的股数25,753万股为基数测算,公司将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17.77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65%。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2,317.77万元(含税),2,317.77万元均从2023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中提取,占2023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65%。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利润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当日公司总股本25,883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130万股后的股数25,753万股为基数测算,公司将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17.77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65%。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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