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13
2024年04月23日 02:18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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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29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性担保情况概述

  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是一家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外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是其主营业务。为更好地支持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决策效率,现申请公司股东大会关于网商融担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对董事会做如下授权:

  网商融担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融资性担保额度不超过18.00亿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董事会可以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为小微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因业务经营需要变更授权事项的,则需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网商融担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向网商融担公司外部合作的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且通过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审以及网商融担公司担保审核的小微客户的债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网商融担公司与银行、信托公司等合作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对被担保人向网商融担公司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始终坚持“服务小微,合规发展”的经营理念,以金融科技和大数据分析为核心工具,以小微金融为主要方向,在小微客户风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次为网商融担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使其可以与外部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为优质小微客户增信从而降低小微客户融资难度,既能够提升公司服务小微商户的能力,又能够为公司带来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网商融担公司有着科学的风控体系,始终坚持监管合规要求,明确限制单笔担保的金额上限和融资期限,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2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66,852.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87%。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89,3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04%。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89,3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04%;对外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总金额为144,354.00万元(涵盖在上述389,354.00万元的风险敞口中),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2%。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已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3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7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1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较低风险的标准化金融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8.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使用合计不超过8.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主要投资我国金融市场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较低风险的标准化金融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有担保的其他有固定收益的债券,以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4、投资授权期限: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基本原则、审核流程与权限、核算管理、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均为低风险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1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准则解释17号》,执行《准则解释17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1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20.0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包括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交易,或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上述衍生品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3、风险提示:在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全球化业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海外业务的收入规模和占比逐步提升,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了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为防范汇率和利率的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衍生品交易,降低风险敞口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拟采用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等的汇率波动风险,其中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等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利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20.00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对应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瑞郎、港币、澳元、雷亚尔等,主要涉及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对公期权、货币掉期、外汇NDF、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授权经营层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上述衍生品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已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衍生品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报告。

  4、《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1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2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51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9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了72,647,45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78,629,284.0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887,490.2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0,741,793.7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9月8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4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6,860.89万元,累计获得利息净收入(含投资收益)15,564.3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54,777.6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为提高资金存款效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若干定期和通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金融机构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同时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购买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

  3、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4、决议有效期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本次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以及经济形势适时适量地实施,投资产品的未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将持续跟进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

  (2)公司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均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0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2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财务报告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的财务信息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3,594,740.3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44,362,728.39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67,884,531.17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12,454,038.44元。

  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决定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013,097,915股(总股本1,032,062,937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8,965,022股)为基数,2023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2,881,541.3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本授权的前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授权,并且《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相关条款已生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相关费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董事会拟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3年度审计相关费用(含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305.00万元,审计费中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和住宿费。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续聘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事项确定支付有关费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撰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撰写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控股子(孙)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34.6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存量业务担保事项的延期续存及新增业务的担保事项,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3.00亿元(其中30.00亿元为原有担保事项的续期),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6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上述预计担保额度系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上限,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在前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网商融担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融资性担保额度不超过18.00亿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董事会可以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为小微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因业务经营需要变更授权事项的,则需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及专项意见》,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查阅了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在任的两位独立董事2023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及专项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及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调整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独立董事制度的全面改革,为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对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指导,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具体经营需要,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独立董事制度的最新要求,拟新增《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20.0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包括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交易,或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86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00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六、十、十一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0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整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3,594,740.3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44,362,728.39元。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67,884,531.17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12,454,038.44元。

  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决定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013,097,915股(总股本1,032,062,937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8,965,022股)为基数,2023年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2,881,541.3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本授权的前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授权,并且《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相关条款已生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通过认真审议,对该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特点,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文件要求,能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防范风险。2023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11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647,459股,发行价格每股21.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78,629,284.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887,490.28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60,741,793.79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8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45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7,889.4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3,005.5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8,184.74万元,专户储蓄累计获得利息净收入(含投资收益)14,820.83万元。

  (2)年度使用金额:2023年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971.45万元,获得利息净收入(含投资收益)743.51万元。

  (3)期末余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6,860.89万元,累计获得利息净收入(含投资收益)15,564.3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54,777.6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6年8月1日,经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2020年4月8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再次修订,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2017年9月26日,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2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决定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将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募集资金(含利息)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12月14日,公司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开设了账号为100011890970010002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月10日,公司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余额情况(包含计划投入项目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如下:

  注:为提高资金存款效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若干定期和通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前期变更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中POS终端投入的实施方式从“委托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变更为“委托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及向外部采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根据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1)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以及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公司“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如下:

  公司将募投项目“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在新大陆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新大陆奋新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2)为使公司研发团队能专注于开发核心软件项目,降低软件开发工作的综合成本,促进综合支付平台软件开发和增值服务平台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TSM)模块软件开发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公司需将软件开发工作中的部分工作外包给第三方软件研发机构完成,因此,公司将综合支付平台软件开发和增值服务平台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TSM)模块软件开发的实施方式由自行开发变更为自行开发与外包开发。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概算等均不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以往年度置换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了如下安排: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7年9月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32.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2017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2.37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54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4.00亿元。2022年2月23日,上述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正处于使用之中,募投项目建设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6,860.89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54,777.63万元(包含计划投入项目但尚未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8、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新大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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