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3061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3061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2024年04月23日 02:17 证券时报

  (上接B270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9时在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秘办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即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拓普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和“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详情请参阅上述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谢华君、赵香球、汪永斌、周英)。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报告《拓普集团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裁(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事先认可并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相关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报告《拓普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事先认可并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的相关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拓普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各类业务。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授权董事会就本事项自主决策,并依据公司相关内部流程办理贷款具体事宜。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单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拟与资信较好的银行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并拟授权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最高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授权董事会就本事项自主决策,并依据公司相关内部流程办理具体事宜。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单笔业务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事先认可并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754,590,880.36元,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5,459,088.04元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679,131,792.3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812,658,276.18元,扣除2023年已分配现金股利510,248,373.09元,2023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981,541,695.41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5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份数为1,102,049,773 股。2024年1月26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0,726,104 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增发完成登记后公司总股份数为1,162,775,877股。按上述增发完成登记后的公司总股份数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646,503,387.61 元(含税),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6%。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份数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上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6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拓普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参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事先认可并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议案中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暨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邬建树先生、邬好年先生、吴伟锋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预计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该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定价方式是公允的、合理的,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暨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邬建树先生、邬好年先生、吴伟锋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提出建议,具体见下表:

  注:2023年10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举行换届选举,周英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谢华君女士被选举新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讨论本事项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60条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涉及对关联委员本人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关联委员回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上述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对其本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回避表决,具体表决结果请见上述表格详细信息。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中无独立董事,公司拟按照《拓普集团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的要求对成员进行调整,增加一位独立董事,即调整后的三位委员为王斌、潘孝勇、谢华君(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事先认可并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拓普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议程及其他相关事项,公司随后将根据时间安排发布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本次董事会议案中,上述第一、二、五、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五、二十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13061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14时在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群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拓普集团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2023年度,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增强公司现金管理的灵活性。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产负债率在同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授权额度内的各类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目前公司业务发展迅速,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补充公司现金流,并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且该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险管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度共享授权额度内的票据池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和负责态度等方面均表示满意,并认为其勤勉尽责,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资金状况,有利于未来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管理层已对该议案中的交易内容作出妥善安排,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预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预计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已经过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研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定价方式是公允的、合理的,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预计2024年度担保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已经立信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监管要求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募投项目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对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予以确认,具体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的薪酬符合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监事会在审议表决本议案时,关联监事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本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请见上述表格具体表决信息。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诉求;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是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的体现,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中,上述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六、十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7

  转债代码:113061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02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8,477,758 股,发行价格为30.52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5,141,174.16元,扣除发行费用34,712,005.0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0,429,169.0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53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2021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7,058,823 股,发行价格为42.5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77.50元,扣除发行费用21,582,130.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8,417,846.7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3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4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2,5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截至2022年7月20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027,358.4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8,972,641.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23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

  (二)2021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湖南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拓普电动车热管 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碶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

  (三)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以及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4,057.02万元,实际使用2021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8,214.71万元,实际使用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6,708.8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8月5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72,150,503.09元。公司2022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22年8月5日已投入的自筹资金77,215.05万元。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34号《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2年8月5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置换的实际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772,150,503.09元。其中:2022年度实际置换出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759,491,703.09元,2023年度实际置换出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12,658,800.00元(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先期投入在2023年度到期的金额)。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7月使用金额为10,000万元,并于2023年1月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2022年8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新增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2年8月使用金额为20,000万元,并于2023年6月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新增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3年7月使用金额为30,000万元,此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仍处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2、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新增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6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4、公司2023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购买相关产品131,000.00万元,累计赎回相关产品101,00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具体交易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1、鉴于公司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可免于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因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批准使用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5月4日,公司已将本次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05,501,144.05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鉴于公司2021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可免于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因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批准使用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6月28日,公司已将本次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77,811,194.61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324号)。该鉴证报告结论如下:

  拓普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拓普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1、2017年5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汽车电子真空泵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所致。

  注2: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原募投项目“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尚未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变更为“轻合金副车架项目”,实施期限至2023年7月。公司“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汽车电子真空泵项目项目”期限由2022年5月延期至2023年7月。

  注3: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是全新一代智能制动系统,是无人驾驶必不可少的核心部件。作为全新开发的项目,公司智能刹车系统项目已于2023年7月基本建设完成。2023年下半年,公司已实际向客户交样,并于2024年1月开始批量供货。

  注4:“轻合金副车架项目”总投资额为88,642.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2,438.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已于2023年5月投入完毕,后续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

  2、2021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汽车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目前共有3个实施主体,其中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已于2022年5月竣工投产;湖南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已于2022年1月竣工投产。

  3、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5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0月延期至2024年6月;“年产3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0月延期至2025年4月。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轻合金副车架项目”总投资额为88,642.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2,438.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已于2023年5月投入完毕,后续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1

  转债代码:113061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暨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10%,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邬建树先生、邬好年先生、吴伟锋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邬建树先生、邬好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下转B27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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