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30日(星期二) 上午 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3日(星期二) 至04月2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dsh@mfspchina.net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03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30日(星期二) 上午 10:00-11:3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30日(星期二) 上午 10:00-11: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继华先生,财务总监张学如先生,董事会秘书姚名欢先生,独立董事李爱忠先生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30日(星期二) 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3日(星期二) 至04月2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sh@mfspchina.net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严水明
电话:0573-82812992
邮箱:dsh@mfspchina.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4-012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纸大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姚名欢出席会议;公司其余高管全部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民丰特纸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9项议案。8号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9号为普通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建伟 杨晶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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