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27版)
董事会认为: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互担保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王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报》。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以及审议的议案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家裕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一套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较为充分的保障,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信及担保是基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对外涉及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互担保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关联董事王颖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7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股数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和转增股份总量,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574,420.5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939,740,752.84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120,090,00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1,091,092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118,998,9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019,366.64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6%;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7股。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120,090,00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1,091,092股后参与转增股数共118,998,908股,合计转增55,929,48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6,019,487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的股份1,091,092股(截至2024年4月22日),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829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1,835.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3年度合计分红金额(含税)为70,611,202.20元,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1.1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股数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和转增股份总量,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13 股票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互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金额:预计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之间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
● 被担保人:本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西藏润禾药业有限公司、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成都优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优洛生物(上海)有限公司、成都苑东大药房有限公司、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授信具体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保证上述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之间)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同时接受下属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之间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金融担保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可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自董事会通过授信及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除本公司外的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一)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开发区东区顺江大道南段55号
2、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袁明旭
4、经营范围:原料药的生产、销售,医药技术咨询,医药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医药产品研发,销售化工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3,100.16万元,负债总额为4,908.86万元,净资产为28,191.3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9,224.66万元,净利润为3,798.28万元。
(二)西藏润禾药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B区4号厂房东侧
2、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吴甲宝
4、经营范围:药品批发;医药产品研发;医药技术转让;医药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销售;化学试剂及耗材(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9,843.82万元,负债总额为23,423.26万元,净资产为6,420.5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73,120.54万元,净利润为4,083.56万元。
(三)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安康路8号1栋1单元3楼304号、305号、332号)
2、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陈增贵
4、批发: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化学原料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类及投资咨询);医药产品研发;医药技术转让;医药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外);销售:化学试剂及耗材(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547.95万元,负债总额为1,038.29万元,净资产为3,509.6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7,749.19万元,净利润为223.01万元。
(四)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乐康路9号)
2、注册资本:85,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袁小军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5,976.05万元,负债总额为23,929.09万元,净资产为82,046.95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9,902.86万元,净利润为-1,926.69万元。
(五)成都优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新川路2222号2栋1层4号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大明
4、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962.67万元,负债总额为85.28万元,净资产为15,877.39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7.55万元,净利润为-689.67 万元。
(六)优洛生物(上海)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5幢2层
2、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大明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生物科技、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422.67万元,负债总额为283.44万元,净资产为9,139.22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37.02万元,净利润为-1,453.00万元。
(七)成都苑东大药房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乐康路9号附2)
2、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大明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9.48万元,负债总额为4.08万元,净资产为15.39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0.86万元,净利润为-8.61万元。
(八)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5幢1层
2、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颖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3,310.12 万元,负债总额为0.41万元,净资产为 3,309.70 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0.3万元。
三、授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上述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有权决策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四、授信/担保的原因和必要性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信及担保是基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对外涉及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225.07万元,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2.78%和2.16%。除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2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5个月,产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对应金融机构内部评级为R1、PR1或其他等同于低风险的评级级别)、中低风险(对应金融机构内部评级为R2、PR2或其他等同于中低风险的评级级别),其中购买中低风险的非保本理财产品额度不得超过3亿元。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5个月,产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对应金融机构内部评级为R1、PR1或其他等同于低风险的评级级别)、中低风险(对应金融机构内部评级为R2、PR2或其他等同于中低风险的评级级别)。投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
(三)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购买中低风险的非保本的理财产品额度不得超过3亿元,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1、市场波动风险: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中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其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收益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同时受收益率不确定因素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政策风险: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或者理财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优先保证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现金管理,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资金;
2、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以有效控制为前提,实施时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3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2日,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苑东生物”)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4号”《关于同意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9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4.36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34,79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2,091,740.5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2,700,659.41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568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9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以及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1: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及理财收益共计2,696.3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注2:承诺投入金额122,270.84万元与验资报告中的募集资金净额122,270.07万元差异0.77万元,系计划发行费用与实际存在差异:1.实际发行报告制作费用较预计减少0.94万元;2.实际印花税较预计增加0.17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合规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意见,保荐人认为:
苑东生物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苑东生物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苑东生物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颖女士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399764765G
法定代表人:余敏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10-23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6号5栋2层30号
主要股东:王昆持股52%,余敏铭持股48%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工程设计;消防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销售建材。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2、四川诚中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MA61WDY72W
法定代表人:余敏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06-23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460号7栋9楼901号
主要股东:余敏铭持股50%、王昆持股5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3、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BRDFJ12L
法定代表人:LI JI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06-21
注册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乐康路9号)
主要股东: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持股4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物临床试验服务;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373.34万元,净资产为5,074.92万元,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29.46万元。
4、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7C63E43U
法定代表人:梁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8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10-26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5幢4层
主要股东:吴汉超持股45.45%,梁勇持股11.36%,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1.36%,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1.36%,上海超阳辰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36%,赵立文持股9.09%
经营范围:从事生物科技、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5、凯斯艾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MXDDN5W
法定代表人:SHO EIKETS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350.953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6-10-19
注册地址:上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12幢501室
主要股东:ALICE INTERNATIONAL(HONG KONG)LIMITED持股70.36384%,苏州凯斯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91502%,南京景永医疗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95751%,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3.73135%等。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药品研发、药品技术转让;实验室动物检验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及配套试剂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对2024年进行的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包括接受/提供劳务和研发技术服务等,本次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由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1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即与国内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有效期18个月,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资信较好的国内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业务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票据质押池方式实施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盘活存量资产,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
三、风险与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