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3 证券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600383 证券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
2024年04月23日 02:16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4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32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家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徐家俊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0 议案名称:关于逐项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分项表决情况:

  9.0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徐家俊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季彤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徐文渊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徐倩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5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荣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老豹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0 议案名称:关于逐项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分项表决情况:

  10.0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关凌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程清华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胡翔群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关于逐项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扬、黎晓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1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监事

  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上午召开了金地集团职工代表大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选举高少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阎冰先生、江海炼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董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将分别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届董事会和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高少和,男,1970年5月生,清华大学水工结构工程学学士及清华大学结构工程硕士。1997年7月加入金地集团,历任金地集团深圳地产公司总经理助理、集团总部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集团总部企业发展部副总经理、北京地产公司营运副总经理、集团投资与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西部区域贵阳地产公司贵阳公司城市总经理及西部区域地产公司区域副总经理。现任金地集团审计监察部部门总经理。

  截至目前,高少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阎冰,男,1972年8月生,大连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及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硕士。1999年11月加入金地集团,历任金地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第五办事处主任、深圳地产公司拓展总监、华南区域地产公司助理总经理兼昆明公司总经理、集团行政与信息管理部助理总经理、行政管理部副总经理、审计监察部总经理,华南区域副总经理兼珠海公司总经理,现任金地集团华南区域地产公司区域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阎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江海炼,男,1983年10月生,华南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士,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建筑工程师。曾任深圳市金地住宅开发有限公司资深土建工程师、深圳市金地大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深圳市金地新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金地集团华南区域金地工业园区旧改项目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江海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2

  第十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十一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十一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徐家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2、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季彤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3、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3.1 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选举以下人员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主任委员。委员五人:徐家俊、季彤、徐文渊、徐倩、廖南钢;徐家俊任主任委员。

  3.2 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选举以下人员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主任委员。委员五人:独立董事刘中、廖南钢、吴鹏程,董事季彤、李荣辉;独立董事刘中任主任委员。

  3.3 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选举以下人员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主任委员。委员五人:独立董事李普伟、刘中、廖南钢,董事季彤、徐文渊;独立董事李普伟任主任委员。

  3.4 关于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规,选举以下人员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主任委员。委员五人:独立董事廖南钢、刘中、吴鹏程,董事徐家俊、徐倩;独立董事廖南钢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李荣辉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5、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陈爱虹女士、韦传军先生、陈长春先生、郝一斌先生、王南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6、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阳侃先生、蔡占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7、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李荣辉先生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8、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胡学文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胡学文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由于其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暂由公司董事长徐家俊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胡学文女士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9、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张晓瑜女士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10、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在确定年度经营计划后,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业绩指标的达标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事宜。

  11、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董事长进行日常融资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意在闭会期间授权由董事长签订公司与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相关的协议及文件,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债务融资工具、承兑汇票、银行保函、资管/信托计划、银行理财子融资等,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维好承诺、流动性支持、债务加入等,额度为单笔不超过叁拾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详见本公告附件三。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荣辉,男,1971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国民控股集团总裁助理、财务总监,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计责任人,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富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李荣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陈爱虹,女,1970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清华-威尔士大学MBA,会计师。曾任深圳市福田区投资管理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福田区国有企业监事会监事、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金地集团董事、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福田人才安居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陈爱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韦传军,男,1968年10月生,经济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曾任职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万科集团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等。2003年加入金地集团,历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韦传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0,100股,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陈长春,男,1967年1月生,1984年至1993年就读于浙江大学,取得浙江大学工学博士学位。历任金地集团董事、副总裁;同景集团常务董事、总裁,北京前景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华北区域地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长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0,000股,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郝一斌,男,1972年11月生,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建筑管理学士及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学硕士。2003年7月加入金地集团,历任金地集团华北区域金地中心项目总经理、华北区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郝一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5,800股,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王南,男,1972年1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本科毕业于东北大学管理工程系。2002年4月加入金地集团,历任金地集团武汉地产公司和上海地产公司营销总监,上海地产杭州公司总经理,华东区域地产公司副总经理,金地集团战略总监,集团公司助理总裁,华中区域地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王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阳侃,男,1965年10月生,中欧商学院EMBA,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本科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工程系。1996年至2005年任职于公司,历任金地宾馆总经理,集团项目拓展部总经理助理,企业发展部副总经理,经营管理部总经理。曾任职金科集团副总裁、景瑞集团董事及高级副总裁。2013年任金地集团华北区域地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华东区域地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阳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蔡占宁,男,1965年9月生,曲阜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历任金地物业副总经理,金地集团企业发展部副总经理,金地北京地产公司行政人事总监,金地物业董事长,金地集团行政人事部总经理,金地集团助理总裁,现任金地集团副总裁、金地智慧服务集团公司CEO、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名誉副会长。

  截至目前,蔡占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胡学文,女,1985年4月生,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广发证券私募融资部项目经理,资本市场学院培训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研究员,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职工监事。

  截至目前,胡学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同意聘请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附件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关于聘请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李荣辉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李荣辉先生具备与其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财务负责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聘请李荣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3

  第十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五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关凌、程清华、胡翔群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金地工会[2024]001号),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阎冰、江海炼为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监事会经投票表决,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关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本届监事会任期。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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