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巨亏!受累阳光保险股价下跌,方大特钢委托理财产品净值缩水超亿元

“炒股”巨亏!受累阳光保险股价下跌,方大特钢委托理财产品净值缩水超亿元
2024年04月08日 10:23 界面新闻

  4月7日晚间,方大特钢(600507.SH)突然称,作为 “ 方大特钢QDII信托投资项目202201期“信托项目最主要的底层资产,阳光保险(06963.HK)H股股票价格波动引致了该信托产品的净值波动。

  根据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信信托”)提供的估值表,该信托资产净值由2023年12月31日的3.14亿元下降到2024年3月31日的1.95亿元,净值变动金额为-1.2亿元(未经审计),净值变动金额(绝对值)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7.37%,同时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据介绍,2022年11月,方大特钢拟使用不超过4.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中信信托进行委托理财,并与受托人签署《方大特钢QDII信托投资项目202201期资金信托合同》,设立“方大特钢QDII信托投资项目202201期”信托项目,最终拟投资于阳光保险发行的H股股票,中信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本信托预定存续期限为5年。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除全部信托资金的1%用于认购委托人应缴纳的信托业保障基金及预留信托运营资金外,其余资金用于认购阳光保险发行的H股股票。本信托已获配阳光保险发行的H股股票7872.20万股,获配价格为每股H股5.83港元,总额为4.59亿港元。2023年9月,公司向受托人发出赎回申请书,赎回信托份额1100万份,回收资金803.11万元;赎回后,本信托份额由4.3亿份减少至4.19亿份。

  当时方大特钢公告指出,该信托产品的风险评级为R4(中高风险)。公司彼时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中信信托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助于公司利用各方的优势与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但也存在亏损的风险。

  公告显示,2024年1-3月,阳光保险H股股票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收盘价从2023年12月29日的4.35港币/股跌至2024年3月28日的2.69港币/股,区间股价跌幅超38%。

  方大特钢称,公司关注到阳光保险于2024年1月12日披露了《内幕消息公告完成H股全流通》,阳光保险2,328,616,013股内资股转换为H股已于2024年1月12日完成,转换H股于2024年1月15日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预计上述事项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阳光保险H股股票价格出现较大波动。

  此外,公司还表示,关注到阳光保险于2024年3月25日披露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2023年,阳光保险总保费收入1189.1亿元,同比增长9.3%;实现保险服务收入599亿元,同比增长7.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亿元,同比下降16.8%;内含价值为1040.6亿元,可比口径较上年末增长6.4%。同时,阳光保险拟派发2023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18元(含税)。

  方大特钢认为阳光保险经营情况稳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阳光保险2024年第一季度股价的较大波动预计主要受内资股转换为H股流通的影响,同时阳光保险H股上市以来现金分红情况稳定且现金分红比例较高,具有较高的长期投资价值。因此,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无对上述信托采取处置措施的计划。

  方大特钢表示,股票价格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未来阳光保险股票价格进而信托产品净值波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时间节点在定期报告中重新计量其公允价值,“因此,上述委托理财产品价值波动对于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在本信托存续期内具有持续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预估净值波动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的影响。另外,上述净值波动将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情况。”

  2024年3月28日至4月5日,阳光保险股价有所回升,区间涨幅12.27%。截至4月5日,该股票报收3.02港元/股。

  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末,方大特钢总资产197.77亿元,相较2022年底增加1.92%;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07亿元,比去年减少15.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9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5.16%。该公司去年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就有所减少,2022年、2023年该数据分别是-4044.48万元、-6720.31万元,主要系信托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月16日,该公司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22亿元,货币资金余额达60.45亿元。鉴于此,上交所于3月30日追问上市公司“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连续两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

  4月2日,方大特钢宣布,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大钢铁”)提议公司提高2023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331,060,2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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