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 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 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年03月28日 05:38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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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与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鹰游”)签订采购及安装合同,以3,208.81万元(含税)向其采购3台氧化炉、1台低温炉、1台高温炉、1台退丝机等主体设备及其安装,以及项目配套管道材料、电缆、化工泵等通用设备材料安装(以最终结算价为准)。

  ● 江苏鹰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游集团”)所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苏鹰游系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实现高强、高模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拟与江苏鹰游签订采购及安装合同,以3,208.81万元(含税)向其采购3台氧化炉、1台低温炉、1台高温炉、1台退丝机等主体设备及其安装,以及本项目配套管道材料、电缆、化工泵等通用设备材料的安装(以最终结算价为准)。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综合性产线,为新产品规模化生产提供保障。

  江苏鹰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鹰游集团所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苏鹰游系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为74,294.09万元,系公司与江苏鹰游签署的229,054.93万元设备采购及安装报检合同中已履行部分,该事项已于2023年7月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7月24日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江苏鹰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鹰游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苏鹰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关联方名称: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086955771X

  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振兴路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斯纬

  注册资本:6,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营业期限:2013年12月20日至******

  经营范围:纺织机械及配件、皮革机械、环保设备、碳纤维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仪器仪表、金属材料销售;软件技术开发;纺机设备安装工程、碳纤维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环保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比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80,200万元,净资产为23,919万元;2023年1-12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57,879万元,净利润为10,00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江苏鹰游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所采用的定价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采用市场法和定额估算法进行价值分析,其中对于市场上有同类型销售的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价值分析估算;对于市场上没有同类型销售的非标设备,采用定额估算法进行价值分析估算。安装费率同公司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项目、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项目设备的费率标准。本次交易的定价具备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金额:

  (1)3台氧化炉、1台低温炉、1台高温炉、1台退丝机等主体设备金额2,992.58万元,主体设备安装费216.23万元,合计金额3,208.81万元(含税)。

  (2)配套管道泵阀等材料的安装费按设备材料价格9%收取,电缆安装费按材料价格5%收取,高温炉价格中已含安装费用。(以最终结算价为准)

  付款方式:双方依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交易价款。

  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做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每千吨碳纤维产能所对应关联设备及安装报检采购规模将不高于6,700万元(不含税)。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设备采购安装费用为3,208.81万元(含税),对应年产能为500吨。本次关联交易每千吨碳纤维产能符合上市承诺。

  (二)设备交付: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合同签署后,江苏鹰游在合同条款约定前完成交付并安装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的设备。

  (三)风险转移: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至公司,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江苏鹰游承担,此后标的物的风险由公司承担。

  (四)运输方式: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及运到公司厂区后的卸车费等费用及运输过程由江苏鹰游负责。

  (五)知识产权:使用本关联交易的标的物所形成的碳纤维工艺技术知识产权属公司所有,设备自身的相关机械加工环节知识产权(设备零部件制图、车磨铣钻等机械制造加工工艺)归江苏鹰游所有。

  (六)其他:安装内容包括主设备的安装,公司负责提供主管道至厂房地界外1米以内的主管道,其余管道及厂房内所有管道的安装由江苏鹰游负责。车间动力柜至车间设备和控制柜、控制柜至车间内其他设备所需线缆的安装由江苏鹰游负责。其中管道材料、电缆、化工泵等通用设备材料由公司购买。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做好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并严格把控付款条款、履约保证条款。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碳纤维项目涉及公司核心技术,为保证碳纤维生产线技术保密性,基于保护公司核心利益等因素的考虑,本次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均由江苏鹰游提供。同时,江苏鹰游生产的碳纤维机器设备仅向公司及子公司销售。

  公司与江苏鹰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江苏鹰游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技术的保密性、延续性及整体设备的匹配性,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国良、张斯纬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规定,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国良、张斯纬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定价或定价政策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4-004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裴鸿雁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监事充分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0,420,612.25元。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5,4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五)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监事裴鸿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发生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4,359.00万元,实际发生26,133.83万元。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68,086.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本议案经各位监事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监事裴鸿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与股东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关联交易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与股东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监事刘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进行审查后,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拟签订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及安装合同,以3,208.81万元(含税)向其采购3台氧化炉、1台低温炉、1台高温炉、1台退丝机等主体设备及其安装,以及项目配套管道材料、电缆、化工泵等通用设备材料安装(以最终结算价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2023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4-006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国良、陈雨、薛忠民、张斯纬、罗皞宇对部分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单位:万元

  注:1.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以及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为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在上述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主要系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但受业务开展情况、市场情况及关联方需求变化等影响,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1)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3)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4)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5)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6)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7)客户A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客户A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为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8)客户B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客户B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为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2.持股5%以上股东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1)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2)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3)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5)西宁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1)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等,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交易双方将首先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或以招标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每次交易前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包括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的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双方将首先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较大的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复神鹰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及经济效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复神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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