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3月28日 05:38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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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贵金属工艺品、黄金珠宝首饰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为消费者提供做工精良、设计精美、性价比高,兼具审美与文化价值的贵金属工艺品和黄金珠宝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产品及品牌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贵金属工艺品及黄金、铂金、k金、钻石镶嵌、翡翠玉石等珠宝首饰产品,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购买需求。

  主要产品如下所示:

  公司根据各品牌不同的品牌诉求及客群定位,进行差异化营销,形成品牌协同发展趋势。

  3.经营模式

  (一)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模式为现货交易,主要存货采购情况如下:

  (二)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模式为自主生产、外购成品及委托加工。公司报告期主要生产情况如下:

  (三)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包括代销、经销、零售、加盟,公司报告期主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门店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直营店面67家。其中,报告期内新增直营门店4家,关闭直营门店20家,破产重整减少直营门店27家。公司目前在天猫、京东等互联网平台开设品牌店面,方便消费者在线上选购黄金珠宝产品。2023年度公司线上交易平台营业收入为246.17万元,第三方平台的营业收入为246.17万元。

  1、营业收入排名前十的直营店情况

  单位:万元

  2、新增及关闭直营门店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新增直营门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公司关闭直营门店20家,关闭的门店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合计2,719.49万元;破产重整减少直营门店27家,剥离的门店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合计7,882.00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

  1、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 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追溯调整2021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3,895,435.67元,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5,152,319.38元,调整未分配利润-1,256,883.71元。

  2、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3,010,533.77元,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4,397,625.72元,调整未分配利润-1,387,091.95元,调整所得税费用130,208.24元,调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0,208.24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3月25日,公司、海科金集团与四川鑫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芜湖长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四川鑫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芜湖长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受让海科金集团对金一文化享有的部分债权本金。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关联方债权转让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53,601,221.93元。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3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023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为了更准确的披露财务信息,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2022年度存货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存货存在减值迹象,进而对2020年末、2021年末存货以财务报表减值测试为目的进行评估,依据减值测试结果,对2020年、2021年财务数据追溯调整情况。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023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系2022年公司经营亏损所致。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023年4月3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3年5月5日起,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后公司的股票简称为:“*ST金一”,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细则等共计7项有关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或修订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以及同日公布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最新相关规章制度原文。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对2024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7,059.03万元,上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8.75万元。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关联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长友、张军、刘芳彬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上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不超过17,059.03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不超过6,9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支付代销手续费不超过651.35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不超过9,5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固定资产不超过7.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收取利息费用不超过0.68万元。

  上述关联方包括: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黄金”)、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一”)、深圳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一投资”)、哈尔滨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捷夫”)、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贵天”)、及北京科海金一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海金一”)。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介绍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持有科海金一48.84%的份额,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100%股权;上述其他公司(除深圳贵天外)为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置入科海金一的公司原子公司;深圳贵天为公司海鑫资产持股51%的公司。以上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以上关联方(深圳贵天除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与深圳贵天的关联交易为关联利息,金额较小,履约风险可控。

  三、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公司的交易将被纳入公司关联交易计算。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均以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交易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不超过17,059.03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不超过 6,9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支付代销手续费不超过651.35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不超过9,5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固定资产不超过7.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收取利息费用不超过0.68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与交易对象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且合同约定的方式决定双方的权益,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行为。

  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定价,为正常、合理的经济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拟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63,360,828.70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6,919,298.95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6,919,298.95元(包含2023年前三季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61,059,107.69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对于未纳入单项计提损失模型范围的应收账款,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调整后进行减值测试。

  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款项拟计提坏账准备9,016.58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账龄进行减值测试。

  本报告期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拟计提坏账准备13,037.36万元。

  (三)存货减值准备,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605.94万元。

  (四)商誉减值准备,2023年12月31日,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处置了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因此,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与收购日形成商誉时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的构成发生变化,资产组组合中不再包含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对应的资产组。截止2023年12月31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与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孰高确认。

  年末本集团基于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对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资产组账面金额低于评估报告商誉的资产组价值。

  本年度,本集团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假设如下:

  2023年公司拟对该商誉计提2,018.58万元商誉减值准备。

  (五)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公司拟对该无形资产计提1,657.63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四、 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 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766,729,013.51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6,766,729,013.51元,实收股本为2,669,526,415.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2020-2022年,公司为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经营规模有所收缩,公司虽然进一步拓展电商、文创等业务中,但经营转化效果仍未形成规模,导致整体业务未达预期。此外,虽然公司推进业务渠道优化布局,加强费用管理,严控销管费用,降费增效,但公司财务费用仍然较高,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公司2020-2022年业绩亏损。

  2023年,公司因重整收缩业务规模、优化经营管理,精简人员以及严控各项费用支出,使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偿还了前期重大债务以及以股抵债,本报告期产生的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同时公司本报告期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形成破产重整收益,综合上所述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盈利,使未弥补亏损金额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三、应对措施

  1、2024年公司将在保障现有业务稳定运营基础上,做好增收节支工作,使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水平得到持续改善。一方面,公司以增强现有业务盈利能力为目标,持续完善销售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扎实做好经营管理;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提高成本管控能力,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做好内部审计,提高防范经营风险能力,严格落实各子公司经营指标考核,保障公司盈利能力。

  2、公司将积极寻求向科技技术方向转型发展,聚焦于数字经济领域的优质资产,加强产业投资,主动融入海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拓展新业务板块。2024年公司将以全面提升“效率、效果、效益”三效合一为目标,优化战略布局,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5,229,590.7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289,064,757.49元。

  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满足“在公司实现盈利、确保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的条件。鉴于公司报表截至2023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结合公司重整后业务拓展及未来发展规划的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其他说明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完善及优化公司组织结构,提升综合运营水平和效率,公司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修订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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