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1号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1号
2024年03月28日 01:42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监事潘川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潘川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毛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新职工代表监事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及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毛盾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毛盾:男,44岁,大学学历。自2014年5月起担任东原房地产的审计助理总经理并负责协调审计相关事宜;现任公司审计助理总经理、东原仁知城市运营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合肥哈工澳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24-012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6日以电话、传真或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罗韶颖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9日收到董事长黄力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力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对董事进行补选。在充分了解人员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经本届董事会慎重考虑同意提名潘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任非独立董事任期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本议案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子公司郑州东琮商贸有限公司、郑州东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福浩盛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东原启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诚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迪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迪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清算注销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临2024-013号)

  本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14号)

  本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潘川:男,44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8年2月担任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经理,自2009年起历任过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2010年4月起担任过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并担任部分关联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监事。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3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因子公司郑州东琮商贸有限公司、郑州东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福浩盛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东原启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诚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迪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迪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后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公司拟对其进行清算注销。

  一、拟注销子公司情况

  1、郑州东琮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东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BPJF17

  公司注册地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号楷林1FC2号楼2单元905号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彭显胜

  成立日期:2019年02月21日

  经营期限:长期

  主要经营范围: 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郑州东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郑州东琮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0.006万元、净资产为-0.71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09万元。

  2、郑州东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东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5LXRF83

  公司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号楷林1FC2号楼2单元905号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曌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20日

  经营期限:长期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郑州东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郑州东昭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20.57万元、净资产为-0.68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01万元。

  3、长沙福浩盛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福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3MA4RR52L4R

  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279号原规划局大楼-1051

  公司注册资本:222.21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俊锋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9日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福浩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长沙福浩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981.59万元、净资产为241.69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002万元。

  4、长沙东原启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东原启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2MA4T3CDY0J

  公司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五一大道389号华美欧大厦803、804房-117

  公司注册资本:1000.1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俊锋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1日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自建房屋的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长沙东原启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9.99%。

  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长沙东原启睿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747.43万元、净资产为487.48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5、云南中诚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中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6PFLY30Q

  公司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沙河北路九樾时光1905售楼部一楼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沈苏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6日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拆除;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资;房地产租赁经营(不含保障性住房);老年人养护服务;旅游项目开发;市政公用工程、公路交通工程、环保工程、桥梁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水污染处理;环境治理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外,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南中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云南中诚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0.71万元、净资产为-0.29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005万元。

  6、深圳迪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迪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L0D74F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接到岗厦社区福华三路88号财富大厦23G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琦

  成立日期:2019年04月26日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智能科技技术开发;办公设备、投影设备、音响设备、家用电器、教学仪器销售及技术服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书执业);网络信息技术维护与服务;办公用品、文化用品销售;图文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广告业务;经营电子商务;企业管理咨询;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批发和零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深圳迪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深圳迪睿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00.68万元、净资产为199.42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7、天津迪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迪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G1HD8R

  公司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323(天津全新全意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498号)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磊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8日

  主要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天津迪马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津迪马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0.45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二、清算注销的原因

  郑州东琮、郑州东昭、长沙福浩、长沙东原启睿、云南中诚、深圳迪睿、天津迪马设立后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为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对其进行清算注销处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清算注销不涉及人员安置,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整体业务发展。该企业的注销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无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备查资料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2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2日

  至2024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 件和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授权。 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外地 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传真为准。

  (2) 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1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6:00

  (3)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楼 邮编:400060

  联系电话:023-81155758 、81155759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参会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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