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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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 01:41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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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67版)

  公司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投入8,639.1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8,674.3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371.41万元(其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140.79万元,已扣除的手续费0.57万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30,231.19万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尚未到期归还金额为2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8月21日和2023年9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同意变更“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上海群英均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悦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1月,公司、均悦能源、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均悦能源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此后,公司对“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原专户进行了注销。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140.79万元,已扣除的手续费0.57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业务经营规划和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为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市场环境和在建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 “目的地充电场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2月24日,公司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17 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考虑当前业务经营规划和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拟对“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8月22日,公司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收益,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4月17日,公司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余额为0。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2月24日,公司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20,000万元,均未到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全部按期归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28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中披露。

  为使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3:00-5: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刘玉达先生,独立董事薛俊东先生,财务总监尤佳女士,董事会秘书龙伟胜先生。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深入、全面了解,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nvestor@camry.com.cn。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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