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4-008
2024年03月28日 01:41 证券时报

  (上接B207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95,857.25元(合并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385,106.86元,公司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36,763,405.00元(合并报表)。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77,27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772,76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7.86%。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4,772,760.00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7.86%,达到100%以上。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影响,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39,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未来十二个月仍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及2024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发展状况与资金情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4-009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巨芯”)拟与徐州盛芯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芯基金”)、宁波云德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德半导体”)共同以现金方式合计向参股公司晶恒希道(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恒希道”)增资11,3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增资4,52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520.00万元,盛芯基金拟增资3,39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390.00万元,云德半导体拟增资3,39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39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与盛芯基金、云德半导体分别持有晶恒希道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刚、吴桂芳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在未来经营中,晶恒希道面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调整、市场需求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经营风险、无法实现投资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实施公司战略规划及支持晶恒希道的业务发展,中巨芯拟与盛芯基金、云德半导体共同以现金方式合计向晶恒希道增资11,3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增资4,52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520.00万元,盛芯基金拟增资3,39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390.00万元,云德半导体拟增资3,39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39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与盛芯基金、云德半导体分别持有晶恒希道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晶恒希道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因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刚担任晶恒希道董事长、公司董事吴桂芳担任晶恒希道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晶恒希道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刚担任晶恒希道董事长,公司董事吴桂芳担任晶恒希道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晶恒希道为公司关联方,构成关联关系。

  (三)业务情况说明

  晶恒希道重点聚焦于半导体材料领域,致力于半导体材料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以及半导体材料领域的投资布局。

  (四)主要财务数据

  晶恒希道成立未满一年,尚无最近一年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五)本次增资前后晶恒希道的股权结构

  (六)增资标的权属情况说明

  晶恒希道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经查询,晶恒希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

  本次增资系经各股东协商一致,充分考虑晶恒希道业务发展需求,按照各自原持股比例以每股1元价格同比例增资。本次交易价格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拟签署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具体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五、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晶恒希道重点聚焦于半导体材料领域,致力于半导体材料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以及半导体材料领域的投资布局。

  本次增资系根据晶恒希道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动公司半导体材料业务的拓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在未来经营中,晶恒希道面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调整、市场需求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经营风险、无法实现投资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均表决同意,认为本次增资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半导体材料业务的拓展和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陈刚、吴桂芳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表决同意。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审查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半导体材料业务的拓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4-010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247号2幢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

  至2024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上述议案已分别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经于2024年1月27日、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9.0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247号2幢公司三楼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应不迟于2024年4月19日17:00,信函封面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联系电话:0570-3091960

  3、 邮箱:Grandit_IR@grandit.com.cn

  4、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247号2幢

  5、 邮政编码:324004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4-011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3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40,199,236.31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包含2023年前三季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2023年前三季度减值准备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评估,2023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487,455.62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及计提方法,2023年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38,711,780.6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3年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合计40,199,236.31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约40,199,236.31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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