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2024年03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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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美锦集团通知,获悉美锦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3月22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股份股东基本信息

  ■

  2、质押股份情况

  ■

  不排除第一大股东在股票质押到期时有新的部分股票质押和部分股票解质押。

  3、本次股份质押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4、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质押为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经营性收入。

  6、第一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主要是为满足其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美锦集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美锦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7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截至目前发生额均在审批范围内。

  8、截至本公告日,美锦集团所质押股份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被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3月25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2024年3月26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美锦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7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公开发行了35,9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9,000.00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13.21元/股。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499号”文同意,公司359,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5月30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美锦转债”,债券代码“127061”。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4月2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0月2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28年4月19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270,271,0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9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9日起由原13.21元/股调整为13.0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9日起生效。

  2022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授予5,615.95万股,授予价格为6.76元/股,新增股份于2022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2022年9月29日起由原13.01元/股调整为12.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9月29日起生效。

  二、“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美锦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2024年3月26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美锦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2024年3月26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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